专利名称:混凝土圆孔板自行内振推挤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含有水泥材料制品的塑性成型设备。具体地说,是一种制造预应力混凝土圆孔板的小型专用设备。
现行的混凝土圆孔板制造设备,例如自行式振动推挤机,由于只采用一个外振源,加之快速间断推挤,使产品接缝处的强度低于非接缝处,吊运过程中,经常出现接缝处断裂,并产生上密下疏的现象。包括上述机型在内的所有制板设备,还均存在产品分段端强度低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机型的缺点,设计一种造价低、功能多、操作方便、保证制板质量的小型专用设备。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以振管产生高频率、低振幅内振为主,又以振动电机外振为辅,并以推挤前进使产品成型。
本实用新型的要点是在现有设备具有的推挤成型机构、焊接底架、振动器、送料机构、配电箱等的基础上,增设了以推挤机内振为主要振源的振管组合机构和填充松散物料进行产品分段的分段机构。上述机构中,各机构同焊接底架采用螺钉连接固定。焊接底架设有脚轮及固定螺钉。与现有设备相区别,振动器为实现低于现有设备的振幅,改弹簧为橡胶作为传递媒介,安装于振动电机和仿形底板之间。
所增设的产品分段机构,主要由分段插板和实现手动控制送料机构非啮合状态的棘轮、棘爪组成。为实现上述目的,送料机构与现有设备区别,改中置于机体为前置,并在机体一侧设置了手动控制送料机构。该机构主要由一对棘轮、棘爪构成。棘轮轴上接装有运动转换装置的主动齿轮,从动轮则安装于送料槽的运输带主动滚轴上。棘爪滑道同下摆杆一体。工作状态时,棘轮棘爪呈啮合状态。摆杆若向顺时针方向转动、棘爪则沿棘轮向顺时针滑落;摆杆若向逆时针方向转动,棘爪则推动棘轮作同向旋转,通过齿轮转换,带动皮带滚轴旋转,从而实现间断送料。当产品需分段时,将棘爪提起,与棘轮相分离,摆杆只作空转,从而实现断料。此时,将分段器插入产品一端,即可撒入松散物料,实现产品分段。
振管组合机构的要点还在于振管采用软固定方式安置于缓冲垫和减振块块间。振管上焊接的圆柱体、控制振管只作垂直方向的振动。振管的振动发生系统主要由设置在管内的偏心块和带动其转动电机的一对皮带轮付构成。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方式是工作时,分别按下按扭后,振动器、推挤成型机构及振管组合机构即开始运转。送料机构控制装置的棘轮、棘爪呈啮合状态。减速器带动摇杆臂一方面推动与其铰接的推挤器(该推挤器穿在振管中)作往复运动,推挤松散混凝土成型。一方面推动与其铰接的连杆作往复运动,使摆杆做90°角正、反向转动,其工作过程如前述,从而实现间断送料。以上过程,振管受偏心块高速转动后离心力作用,和缓冲垫、减振块谐振作用,不断发出低幅振动。和振动器共同作用,从而使产品密质得到保证。当制品达到规定长度需要分段时手动送料控制装置的棘轮、棘爪相分离、停止送料。然后将分段器插入制品后端,再将松散物料撒入分段器中。从而实现制品分段。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简单、动作可靠、可连续工作不须清洗设备;易损件少而寿命长;功能多、造价低,比现有设备低1-2千元;制品强度高,可达300#以上,制板速度快,在1.7米/分以上;制品端头与整板质量一致,无跑筋、爬高、拉裂、筋松动等质量问题。
附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装配示意图。
图中1焊接底架、2减震器、3送料机构、4振管组合机构、5机罩、6推挤成型机构、7配电箱。
附图2是振管组合机构装配示意图。
图中8振管、9缓冲垫、10减振块、11振动发生系统。
附图3是分段器示意图。
图中12分段器、附图4是送料机构控制装置示意图。
附图5是送料机构传动系统的剖视图。
图中13棘爪、14棘轮、15手柄、16输出轴、17输送带滚轴。
权利要求1.一种由焊接底架、振动器、送料机构、推挤成型机构、配电箱构成的混凝土圆孔板自行内振推挤机,其特征在于a.设置了产生该机主振动的振管组合机构,该机构由软固定在缓冲垫和减振块之间的振管以及产生高频率、低振幅的振动发生系统构成,b.设置了分段插板和手动控制送料机构非啮合状态的棘轮、棘爪组成的分段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规定的自行内振推挤机,其特征在于振动器使用橡胶传动振动,并安装于振动电机和底架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规定的自行内振推挤机,其特征在于送料机构设置在机体前面,送料机构的控制装置设置在机体一侧。
专利摘要一种用于制造预应力混凝土圆孔板的自行内振推挤机,以现有设备为基础,增设了振管组合机构、送料机构控制装置制品分段器。由于振管组合机构的振管采用软固定方式、减震器采用橡胶传递振动电机的振动,从而实现了高效率、低振幅、振管内振为主、振动电机外振为辅、并以推挤前进使产品成型的新型制板设备。该设备不仅造价低、结构紧凑、功能较全,连续工作而不用清洗,还解决了现有设备难以实现的产品分段以及产品强度低等质量问题。
文档编号B28B11/14GK2031739SQ8820417
公开日1989年2月1日 申请日期1988年4月11日 优先权日1988年4月11日
发明者崔宪友, 那振东, 戴素梅, 孙贵良, 刘东昌 申请人:石家庄市电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