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03669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
【背景技术】
[0002]噪声是指紊乱、断续或统计上随机的声振荡,通常也被称为“不需要的声音”。生活中,常见的噪声包括空调系统、生活及消防水泵、电梯、油烟机、抽水马桶、家庭娱乐活动和搬运物品等所带来的种种“不需要的声音”。在我国,住宅、公寓等居住建筑的噪声问题一直是居民对住宅质量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为减少民用建筑受噪声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制订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以保证民用建筑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
[0003]墙体是房屋建筑的重要构件,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对房屋墙体的隔声性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然而,我国传统的木结构房屋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墙体隔声措施,墙体隔声效果差,进而影响房屋居住的舒适性。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6]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由墙骨柱、顶梁板、底梁板、覆面板和吸音材料组成,其特征在于:采用加厚墙体,内部为双排墙骨柱结构,两排墙骨柱之间留有空隙,且两排墙骨柱两两对齐,单排墙骨柱外侧分别与一侧覆面板相连接;在两侧墙骨柱中分别填充吸音材料;使用石膏板作为覆面板。
[0007]进一步地,所述吸音材料为玻璃纤维或矿物纤维。
[0008]进一步地,所述覆面板采用单层或双层结构。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木结构房屋墙体设置有双排墙骨、选择高效的隔声材料、结构体系合理,具备高效隔声性能,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0010]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优点和特点,将通过下面优选实施例的非限制说明进行图示和解释。该优选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典型范例,凡采取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截面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由墙骨柱1、顶梁板2、底梁板3、覆面板4和吸音材料5组成,其特征在于:采用加厚墙体,内部为双排墙骨柱I结构,两排墙骨柱I之间留有空隙,且两排墙骨柱I两两对齐,单排墙骨柱I外侧分别与一侧覆面板4相连接;在两侧墙骨柱I中分别填充吸音材料5 ;使用石膏板作为覆面板4。
[0014]进一步地,所述吸音材料5为玻璃纤维或矿物纤维。
[0015]进一步地,所述覆面板采用单层或双层结构。
[0016]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技术参数如下:
[0017]加厚墙体内部采用双排墙骨柱I结构,墙骨柱I截面尺寸为38mmX89mm,墙骨柱I中心间距为400mm,两排墙骨柱I之间留有25mm宽度的空隙,且两排墙骨柱I两两对齐;单排墙骨柱I外侧分别与一侧覆面板4相连接;在两侧墙骨柱I中分别填充89mm厚玻璃纤维的吸音材料5 ;墙体两侧覆面板4均为单层15.9mm厚的石膏板。
[0018]此优选实施例的木结构房屋墙体,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附录A:《室内噪声级测量办法》进行现场测试,其隔声性能达到57dB,隔声性能极佳。
【主权项】
1.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由墙骨柱、顶梁板、底梁板、覆面板和吸音材料组成,其特征在于:采用加厚墙体,内部为双排墙骨柱结构,两排墙骨柱之间留有空隙,且两排墙骨柱两两对齐,单排墙骨柱外侧分别与一侧覆面板相连接;在两侧墙骨柱中分别填充吸音材料;使用石膏板作为覆面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音材料为玻璃纤维或矿物纤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覆面板采用单层或双层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设置双排墙骨的高效隔声木结构房屋墙体,由墙骨柱、顶梁板、底梁板、覆面板和吸音材料组成,其特征在于:采用加厚墙体,内部为双排墙骨柱结构,两排墙骨柱之间留有空隙,且两排墙骨柱两两对齐,单排墙骨柱外侧分别与一侧覆面板相连接;在两侧墙骨柱中分别填充吸音材料;使用石膏板作为覆面板。本实用新型的木结构房屋墙体设置有双排墙骨、选择高效的隔声材料、结构体系合理,具备高效隔声性能,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IPC分类】E04B2-56, E04B1-82
【公开号】CN204311611
【申请号】CN201420758547
【发明人】沈一军, 曾志勇, 陈雰
【申请人】沈一军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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