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尤其是一种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混凝土梁模板支模时,通常采用专用支模装置进行支模。传统的支模装置包括立杆和U型结构的托板,该托板具有一定的宽度,实现了既能支撑双钢管又能支撑单钢管的目的。
[0003]传统支模装置存在的问题为:支撑双钢管时,托板两侧边将钢管夹紧进行限位,使得托板受力均匀。但是,当支撑单钢管时,钢管通常在托板内左右滑移出现偏心的情况,这种偏心受力会产生弯曲力矩,对立杆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该装置制作简单、使用方便、稳定性好,能够有效防止偏心问题的发生,增强立杆的稳定性,且可以重复使用。
[0005]本实用新型的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0006]一种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包括立杆和托板,所述托板的两端部一体制有上折边,该托板固装在立杆顶部,所述托板上折边之间的前部固装一对卡槽,该卡槽内滑动安装平板。
[0007]而且,所述平板前端部制有与所述卡槽对应的一对滑道,该滑道两侧的平板上固装一对卡条。
[0008]而且,所述卡条的高度与上折边的高度相等。
[0009]而且,所述卡槽为L型结构。
[0010]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0011]本装置即可支撑单钢管,又可支撑双钢管,而且托板受力均匀,有效避免了支撑单钢管时出现重心偏移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制作简单、使用方便、稳定性好,而且通用性强,能够有效防止偏心问题的发生,增强立杆的稳定性,且可以重复使用。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13]图2是图1中平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0015]一种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立杆4和U型结构的托板1,所述托板的两端部一体制有上折边,该托板固装在立杆顶部。
[0016]本实用新型的创新点在于:
[0017]所述托板上折边之间的前部固装一对卡槽2,该卡槽内滑动安装平板3。所述平板的结构如图2所示,该平板前端部制有与所述卡槽对应的一对滑道6,该滑道两侧的平板上固装一对卡装单钢管的卡条5。
[0018]所述卡条的高度与上折边的高度相等。
[0019]所述卡槽为L型结构。
[0020]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为:
[0021]当支撑单钢管时,将平板滑动安装在托板上,卡槽与平板滑道的相互配合实现了平板的安装,并且实现了平板与托板之间的限位,防止平板脱出,两个卡条之间的距离为钢管的直径,防止钢管偏移,提高了立杆的稳定性;当支撑双钢管时,将平板取下,托板两端对称支撑两个钢管(与传统支撑方式相同)。
[0022]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效果为:
[0023]本装置即可支撑单钢管,又可支撑双钢管,而且托板受力均匀,有效避免了支撑单钢管时出现重心偏移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制作简单、使用方便、稳定性好,而且通用性强,能够有效防止偏心问题的发生,增强立杆的稳定性,且可以重复使用。
[0024]需要强调的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实施例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因此本实用新型包括并不限于【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实施例,凡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得出的其他实施方式,同样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包括立杆和托板,所述托板的两端部一体制有上折边,该托板固装在立杆顶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上折边之间的前部固装一对卡槽,该卡槽内滑动安装平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前端部制有与所述卡槽对应的一对滑道,该滑道两侧的平板上竖直固装一对卡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条的高度与上折边的1?度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为L型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混凝土模板的支模装置,包括立杆和托板,所述托板的两端部一体制有上折边,该托板固装在立杆顶部,所述托板上折边之间的前部固装一对卡槽,该卡槽内滑动安装平板。本装置即可支撑单钢管,又可支撑双钢管,而且托板受力均匀,有效避免了支撑单钢管时出现重心偏移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制作简单、使用方便、稳定性好,而且通用性强,能够有效防止偏心问题的发生,增强立杆的稳定性,且可以重复使用。
【IPC分类】E04G5-06, E04G11-48
【公开号】CN204475823
【申请号】CN201520061687
【发明人】许峰, 厉国林, 宋巍, 刘光辉, 陈赛菊
【申请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胶东分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15日
【申请日】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