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楼梯底模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领域,具体是一种现浇楼梯底模板。
【背景技术】
[0002]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浇筑楼梯部位的混凝土时,需在规范要求的位置留设施工缝,在浇筑楼梯上部结构的混凝土之前,需将该施工缝处混凝土附浆及松散石子剔除,并将碎渣清理干净。
[0003]传统的楼梯底模板是自下而上一体连续成型的,如图1所示,楼梯底模板5整体支设完毕,浇筑完下部混凝土结构1后,楼梯上部混凝土结构2与楼梯下部混凝土结构1之间的施工缝3处往往夹杂有大量的混凝土浮浆及施工垃圾4,需用人工一点一点凿打清除,再掏干净,费工费力,而且清理效果不理想。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现浇楼梯底模板,它可以将混凝土碎渣一次性清理干净,不仅缩短了施工时间,还提高了楼梯混凝土的浇注质量。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现浇楼梯底模板,包括能固定安装于楼梯下部混凝土结构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一模板、能固定安装于上部混凝土结构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三模板和能固定安装于下部混凝土与上部混凝土之间的施工缝对应的位置底部的第二模板,第二模板上开有圆孔,圆孔内有圆板,圆板一端通过合页与第二模板连接,另一端通过插销与第二模板连接。
[0006]优选地,所述圆孔位于第二模板中间位置。
[0007]在浇筑楼梯混凝土时,通过合页及插销将圆板固定在圆孔内,形成一个完整的底模板。在混凝土浇筑完毕,需要处理楼梯施工缝准备进行上一层楼梯施工时,将插销打开,圆板下垂,露出圆孔,圆孔作为清理施工缝处混凝土碎渣的通道,很容易就将剔凿的混凝土碎渣彻底清理干净。
[0008]本实用新型的现浇楼梯底模板可以将混凝土残渣一次性清理干净,中间不需要其它的繁杂程序,不仅节省时间,现浇的混凝土楼梯与混凝土楼梯施工缝处的混凝土结合紧密,整体性好,没有夹渣。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利用现有的楼梯底模板进行施工的示意图。
[0010]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现浇楼梯底模板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3是利用本实用新型现浇楼梯底模板进行施工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以解释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0013]现浇楼梯底模板,如图2、图3所示,包括能固定安装于楼梯下部混凝土结构1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一模板61、能固定安装于上部混凝土结构2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三模板63和能固定安装于下部混凝土与上部混凝土之间的施工缝3对应的位置底部的第二模板62,第二模板62中间开有直径为30cm的圆孔621,圆孔621内有直径为29.6cm的圆板622,圆板622右端通过合页623与第二模板62连接,左端通过插销624与第二模板62连接。
[0014]在浇筑混凝土时,第二模板62上的圆板622通过合页623和插销624固定在圆孔621内,将圆孔621覆盖。在混凝土浇筑完成,需要进行上一层楼梯施工时,必须对施工缝3处的混凝土进行凿毛处理,并将混凝土碎渣清除干净时,打开插销624,圆板622下垂与地面成90°角,圆孔621被裸露出来,从圆孔621中可将各种碎渣清出,用水冲洗仓面后再将圆板622恢复原位,插上插销624,即可按正常工序浇筑楼梯混凝土。
[0015]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设计原理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技术内容所作的更动或修饰均应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现浇楼梯底模板,包括能固定安装于楼梯下部混凝土结构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一模板、能固定安装于上部混凝土结构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三模板和能固定安装于下部混凝土与上部混凝土之间的施工缝对应的位置底部的第二模板,其特征在于:第二模板上开有圆孔,圆孔内有圆板,圆板一端通过合页与第二模板连接,另一端通过插销与第二模板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现浇楼梯底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孔位于第二模板中间位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现浇楼梯底模板,包括能固定安装于楼梯下部混凝土结构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一模板、能固定安装于上部混凝土结构浇筑部位底部的第三模板和能固定安装于下部混凝土与上部混凝土之间的施工缝对应的位置底部的第二模板,其特征在于:第二模板上开有圆孔,圆孔内有圆板,圆板一端通过合页与第二模板连接,另一端通过插销与第二模板连接。本实用新型可将混凝土残渣一次性清理干净,不仅缩短了施工时间,还提高了楼梯混凝土的浇注质量。
【IPC分类】E04G13/06
【公开号】CN205063339
【申请号】CN201520575384
【发明人】张建怀, 吴兵, 成安发, 王淑彬, 董金水, 王志强, 陈华艳, 朱龙华, 潘俊
【申请人】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2日
【申请日】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