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50157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童床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童床。
现有技术中,童床一般由床垫板和四周的侧围栏组成,婴儿可以躺在床垫板上,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在床的上口部设有顶蓬,该顶蓬是固定于一个支架上,顶蓬的下边部罩在侧围栏上。这种顶蓬的打开或合拢封闭的操作很不方便,并且顶蓬与侧围栏之间的接缝处有间隙,仍会有部分蚊虫会由此钻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方便地打开或合拢的童床。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童床,包括床垫板和高出床垫板的四周的竖立的侧围栏,所述的相对侧的侧围栏上分别活动连接有至少两根顶蓬撑杆的两端部,所述的顶蓬撑杆上连接有顶蓬,并且所述的顶蓬还与侧围栏相连接,所述的顶蓬分成左顶蓬和右顶蓬两部分,左顶蓬和右顶蓬之间有两种工作状态,第一工作状态是左顶蓬和右顶蓬之间通过拉链相连接,此时顶蓬罩住所述的侧围栏所形成的童床的上口部;第二工作状态是左顶蓬和右顶蓬之间呈分离状态,此时顶蓬露出侧围栏所形成的童床的上口部。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在第一工作状态下,拉开拉链后,受重力及顶蓬的自然张力的作用,顶蓬可以自动张开变为第二工作状态,拉动拉链时,可以把左顶蓬和右顶蓬连接起来变为第一工作状态,两种工作状态下的变换通过拉链的开合来实现,操作方便,可靠。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附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处于第一工作状态下的立体结构图;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处于第二工作状态下的立体结构图;其中[1]、拉链;[2]、顶蓬撑杆;[3]、右顶蓬;[4]、侧围栏;[5]、床垫板;[6]、左顶蓬;实施例参见附
图1及附图2,一种童床,包括床垫板[5]和高出床垫板[5]的四周的竖立的侧围栏[4],所述的相对侧的侧围栏[4]上分别活动连接有至少两根顶蓬撑杆[2]的两端部,所述的活动连接为相对侧的侧围栏[4]上分别铰接有至少两根顶蓬撑杆[2]的两端部;所述的顶蓬撑杆[2]上连接有顶蓬,并且所述的顶蓬还与侧围栏[4]相连接,所述的顶蓬分成左顶蓬[6]和右顶蓬[3]两部分,左顶蓬[6]上连接有至少一根顶蓬撑杆[2],右顶蓬[3]上也连接有至少一根顶蓬撑杆[2]。左顶蓬[6]和右顶蓬[3]之间有两种工作状态,第一工作状态如附
图1,是左顶蓬[6]和右顶蓬[3]之间通过拉链[1]相连接,此时顶蓬罩住所述的侧围栏[4]所形成的童床的上口部;第二工作状态如附图2所示,是左顶蓬[6]和右顶蓬[3]之间呈分离状态,此时顶蓬露出侧围栏[4]所形成的童床的上口部。如附
图1所示,所述的左顶蓬[6]和右顶蓬[3]在童床上口部的中间通过拉链[1]相对接。
所述的左顶蓬[6]的与拉链[1]相连接处连接有一根顶蓬撑杆[2],右顶蓬[3]的与拉链[1]相连接处连接有一根顶蓬撑杆[2],所述的顶蓬撑杆[2]便于手动操作顶蓬的开合,并可以使拉链[1]的边布连接于顶蓬撑杆[2]所在的顶蓬上。
权利要求1.一种童床,包括床垫板[5]和高出床垫板[5]的四周的竖立的侧围栏[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相对侧的侧围栏[4]上分别活动连接有至少两根顶蓬撑杆[2]的两端部,所述的顶蓬撑杆[2]上连接有顶蓬,并且所述的顶蓬还与侧围栏[4]相连接,所述的顶蓬分成左顶蓬[6]和右顶蓬[3]两部分,左顶蓬[6]和右顶蓬[3]之间有两种工作状态,第一工作状态是左顶蓬[6]和右顶蓬[3]之间通过拉链[1]相连接,此时顶蓬罩住所述的侧围栏[4]所形成的童床的上口部;第二工作状态是左顶蓬[6]和右顶蓬[3]之间呈分离状态,此时顶蓬露出侧围栏[4]所形成的童床的上口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相对侧的侧围栏[4]上分别铰接有至少两根顶蓬撑杆[2]的两端部,左顶蓬[6]上连接有至少一根顶蓬撑杆[2],右顶蓬[3]上也连接有至少一根顶蓬撑杆[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顶蓬[6]和右顶蓬[3]在童床上口部的中间通过拉链[1]相对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童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顶蓬[6]的与拉链[1]相连接处连接有一根顶蓬撑杆[2],右顶蓬[3]的与拉链[1]相连接处连接有一根顶蓬撑杆[2]。
专利摘要一种童床,包括床垫板[5]和高出床垫板[5]的四周的竖立的侧围栏[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相对侧的侧围栏[4]上分别活动连接有顶篷撑杆[2]的两端部,所述的顶篷撑杆[2]上连接有顶篷,所述的顶篷分成左顶篷[6]和右顶篷[3]两部分,左顶篷[6]和右顶篷[3]之间有两种工作状态,第一工作状态是左顶篷[6]和右顶篷[3]之间通过拉链[1]相连接;第二工作状态是左顶篷[6]和右顶篷[3]之间呈分离状态。两种工作状态下的变换通过拉链的开合来实现,操作方便,可靠。
文档编号A47D7/00GK2502583SQ0126248
公开日2002年7月31日 申请日期2001年8月29日 优先权日2001年8月29日
发明者宋郑还 申请人: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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