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窨井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32860阅读:27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防盗窨井盖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窨井盖的改进,特别是防盗窨井盖的改进。
背景技术
窨井盖被盗,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破坏了公共设施,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为解决窨井盖被盗的问题,先后出现了水泥井盖、易缺损,影响道路平整和美观;树脂合成井盖更换废弃井盖,将面临新的环保问题;机械锁井盖,虽有一些防盗的效果,但由于技术含量不高,防盗性能较差。专利号为03255052.9,专利名称为防盗窃窨井盖,描述了由盖体,防盗装置和开盖装置构成的防盗窨井盖,有一定的防盗效果,但由于开盖装置结构简单,容易被仿制,防盗装置两根齿条齿根的距离与钥匙孔的直径相等,同替代工具可将防盗装置拨开,防盗性能较差。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克服上述防盗窨井盖存在之不足,提供一种防盗性能好的防盗窨井盖。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解决的方案是一种防盗窨井盖,包括井盖、锁、钥匙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井盖1的中心有钥匙孔2,在井盖1的内面安装有防盗锁;所述防盗锁是在井盖1的内面钥匙孔2的两侧有齿条8与锁杆7相连接,并将其安装在支架4,支架5和支架6上,锁杆7的前段安装有弹簧9,两根齿条8齿根之间的距离大于钥匙孔2的直径;所述钥匙是两个半圆叠齿12通过销13穿过耳掛14将叠齿折叠安装在滑槽20和推筒15内,两个半圆叠齿12的中间安装有展齿簧21,推筒15内与芯杆17之间安装有复位弹簧16,耳掛14与芯杆17是一体并与柄杆18相连接,柄杆18的另一端是钥匙提手19。
本实用新型防盗窨井盖两根齿条的齿根距离大于钥匙孔直径,用替代工具拨开锁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专用钥匙采用叠齿结构,给仿制者带来较大的技术难度,因此本实用新型防盗窨井盖具有较高的防盗性能。


图1是本实用新型井盖内面仰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A-A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钥匙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案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加以详细的描述如图1和图2所示,井盖1的中心有钥匙孔2,其孔2的两边有向外的缺口3,防盗锁由锁杆7、条8、弹簧9构成,齿条8与锁杆7相连接,在井盖1内面钥匙孔2的两侧将齿条8和锁杆7相对安装在支架4,支架5和支架6上,锁杆7的前段安装有弹簧9,产生压力,使锁杆7的顶端插入井座10的锁孔11内,锁定井盖1。
图3是本实用新型钥匙结构示意图,两个半圆叠齿12通过销13穿过耳掛14折叠安装在滑槽20和推筒15内,在两个半圆叠齿中间安装有展齿簧21,推筒15安装在芯杆17上,在推筒15与芯杆17之间安装有复位弹簧16,耳掛13与芯杆17为一体,芯杆17的另一端与柄杆18相连接,柄杆18与钥匙提手19为一体。
开锁的过程是钥匙从钥匙孔2插入,推筒15的止端22档在井盖1的外表面,钥匙向内插入,推筒15向上移动,两个半圆叠齿12退出滑槽20,在展齿簧21张力作用下,两个半圆叠齿展开成齿盘,并与两根齿条8相啮合,转动钥匙提手19,两根齿条8移动,带动锁杆7移动,双向联动开启,锁杆7顶端脱离锁孔11,井盖1被打开。在提手19转动时,耳掛14偏离缺口3,托着井盖1,当提起钥匙提手19,便可将井盖1提起来。
齿条8的模数与叠齿12的模数相同,确保齿条8与叠齿12更好的啮合。
权利要求1.一种防盗窨井盖,包括井盖、锁、钥匙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井盖(1)的中心有钥匙孔(2),在井盖(1)的内面安装有防盗锁;所述防盗锁是在井盖(1)的内面钥匙孔(2)的两侧有齿条(8)与锁杆(7)相连接,并将其安装在支架(4),支架(5)和支架(6)上,锁杆(7)的前段安装有弹簧(9),两根齿条(8)齿根之间的距离大于钥匙孔(2)的直径;所述钥匙是两个半圆叠齿(12)通过销(13)穿过耳掛(14)将叠齿折叠安装在滑槽(20)和推筒(15)内,两个半圆叠齿(12)的中间安装有展齿簧(21),推筒(15)内与芯杆(17)之间安装有复位弹簧(16),耳掛(14)与芯杆(17)是一体并与柄杆(18)相连接,柄杆(18)的另一端是钥匙提手(1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盗窨井盖,其特征在于齿条(8)的模数与叠齿(12)的模数相同。
专利摘要一种防盗窨井盖,包括井盖、锁、钥匙构成,井盖中心有钥匙孔,井盖内面安装有防盗锁;井盖内面钥匙孔两侧有齿条及与其相连接的锁杆,并将其安装在支架上,锁杆的前段安装有弹簧,两根齿条齿根间的距离大于钥匙孔的直径;钥匙是两个半圆叠齿通过销穿过耳掛将叠齿折叠安装在滑槽和推筒内,两个半圆叠齿中间安装有展齿簧,推筒内与芯杆之间安装有复位弹簧,耳掛与芯杆是一体并与柄杆相连接,柄杆的另一端是钥匙提手,本防盗窨井盖的防盗锁,替代工具是无法拨开的,钥匙采用叠齿技术是不容易被仿造的,因此具有较高的防盗性能。
文档编号E05B65/00GK2820961SQ20052003475
公开日2006年9月27日 申请日期2005年7月8日 优先权日2005年7月8日
发明者李超顺 申请人:李超顺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