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锁芯的一种防钻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锁具,特别是涉及锁芯的一种防钻结构。
背景技术:
公知技术中,为防止使用锥钻破坏锁芯实施盗窃的发生,一种锁芯防钻结构是锁芯套设置完全覆盖锁芯表面、并与锁芯表面留有间隔的防钻盖,平开式钥匙从防钻盖与锁
芯表面之间的间隔探入锁芯钥匙插 L。上述锁芯防钻结构对于防止使用锥钻破坏锁芯发生
具有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使用钥匙的方法有悖于常态而感不便。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是为解决上述平开式钥匙及其锁芯表面防钻盖构成的锁芯防钻结构存在使用钥匙的方法有悖于常态而感不便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有方便、安全防护效果可靠的锁芯的一种防钻结构。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取以下技术方案本防钻结构由锁芯套和具有弧形
钥匙插孔的锁芯所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钥匙其插入弧形钥匙插孔的端部与钥匙手柄之
间设有平行于锁芯表面的横接段,所述锁芯套设有覆盖锁芯表面的端帽,端帽顶部的内表
面与锁芯表面之间设有供钥匙横接段圆周移动的间隔,所述端帽设有对应钥匙插孔并可通
过钥匙横接段的开孔,端帽设有连通该开孔底端、供钥匙手柄圆周移动的中心孔。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所述中心孔的内沿口与圆周移动的钥匙手柄之间设有间隙。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和优点在于本防钻结构采用带有横接段的钥匙,其目的是使锁芯开启过程中的钥匙插孔随钥匙的圆周移动进入端帽与锁芯表面的间隔中。在发生使用锥钻工具破坏锁芯的弹子结构时,锥钻工具被端帽阻挡而不能拨动锁芯圆周移动,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锥钻锁芯的非正常开锁的发生。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比较简单、安全防护效果可靠的突出优点,特别适用于各种车锁使用。
附图1是实施例钥匙结构示意图。[0009] 附图2是图1A向视图。[0010] 附图3是图1B向视图。 附图4是实施例锁芯与端帽结构局部剖面示意图。 附图5是图4a-a视图。 附图6是实施例使用状态示意图。 附图标号1钥匙,l-l钥匙端部,l-2横接段,2锁芯,2-l钥匙插孔,2-2锁芯套,3锁体,3-l端帽,3-1-1开孔,3-1-2中心孔,4间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其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2、3所示,本实施例的钥匙1在其插入弧形钥匙插孔的钥匙端部1-1与钥匙手柄之间设有平行于锁芯表面的横接段1-2。 如图4、5所示,锁体3设有覆盖锁芯2表面的端帽3-1,端帽3_1与锁体3为一体。端帽3-1顶部的内表面与锁芯表面之间设有供钥匙的横接段1-2圆周移动的间隔4。端帽3-1设有对应钥匙插孔2-1并可通过钥匙横接段的开孔3-1-1,端帽3还设有连通该开孔3-1-1底端、供钥匙手柄圆周移动的中心孔3-1-2。中心孔3-1-2的内沿口与圆周移动的钥匙手柄之间设有间隙。 如图4、5、6所示,将钥匙1的钥匙端部1-1插入弧形钥匙插孔2-1的同时钥匙1的横接段1-2也通过端帽3-1的开孔3-l-l,此时钥匙1的横接段1-2的位置与间隔4(图6虚线圆与中心孔3-1-2内沿口之间)相对应。由钥匙1带动锁芯2以图6箭头方向转动90°或180°即开锁,开锁过程中钥匙l的横接段l-2在间隔5中圆周移动,钥匙手柄沿端帽3-1的中心孔3-1-2内沿口圆周移动。 当发生使用锥钻工具破坏锁芯2的弹子结构时,锥钻工具被端帽3-l的开孔3-l-l阻挡而不能拨动锁芯圆周移动,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锥钻锁芯的非正常开锁的发生。
权利要求锁芯的一种防钻结构,由锁芯套和具有弧形钥匙插孔的锁芯所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钥匙其插入弧形钥匙插孔的端部与钥匙手柄之间设有平行于锁芯表面的横接段,所述锁芯套设有覆盖锁芯表面的端帽,端帽顶部的内表面与锁芯表面之间设有供钥匙横接段圆周移动的间隔,所述端帽设有对应钥匙插孔并可通过钥匙横接段的开孔,端帽设有连通该开孔底端、供钥匙手柄圆周移动的中心孔。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芯的一种防钻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孔的内沿口与 圆周移动的钥匙手柄之间设有间隙。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锁芯的一种防钻结构,钥匙的端部与钥匙手柄之间设有平行于锁芯表面的横接段,所述锁芯套设有覆盖锁芯表面的端帽,端帽顶部的内表面与锁芯表面之间设有供钥匙横接段圆周移动的间隔,所述端帽设有对应钥匙插孔并可通过钥匙横接段的开孔,端帽设有连通该开孔底端、供钥匙手柄圆周移动的中心孔。本防钻结构采用带有横接段的钥匙,其目的是使锁芯开启过程中的钥匙插孔随钥匙的圆周移动进入端帽与锁芯表面的间隔中。在发生使用锥钻工具破坏锁芯的弹子结构时,锥钻工具被端帽阻挡而不能拨动锁芯圆周移动,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锥钻锁芯的非正常开锁的发生。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比较简单、安全防护效果可靠的突出优点,特别适用于各种车锁使用。
文档编号E05B15/00GK201513011SQ200920098578
公开日2010年6月23日 申请日期2009年9月2日 优先权日2009年9月2日
发明者胡晓明 申请人:胡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