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用具,尤其涉及一种办公桌。
背景技术:
在现代的办公室内,办公桌作为必备的办公用具。而现有的办公桌主要以追求美观、舒适、时尚为标准,很少将注意力集中到桌腿与地面的接触情况。现有的办公桌的桌腿在制作时长度基本是相等的,办公桌在放置时桌腿可与水平的地面有效接触,使整个办公桌能平稳的安装在地面上。但在实际中,办公桌的几个桌腿的长度在制作时很难保证一致,即使保证桌腿的长度精确一致,也难免出现地面不平的情况, 因此,在将办公桌放置在地面上时,很难保证办公桌的所有的桌腿都与地面接触,为了避免桌面在使用中出现摇摆,人们往往在桌腿与地面之间的空隙中塞入物体,以避免桌面摇摆, 但这种依靠塞入物体的方式以稳定桌面,一旦办公桌发生移动,又必须重新塞入物体,给使用者带来许多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针对上述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桌腿高度可调,使所有的桌腿都与地面接触,桌面更平稳的办公桌。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包括桌面、桌腿、底盘和高度调节杆; 所述底盘的顶部设有安装孔,所述高度调节杆的一端安装在底盘的安装孔内并与底盘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所述桌腿的底部沿桌腿的长度方向设有螺纹孔,高度调节杆的另一端设有外螺纹,高度调节杆的外螺纹端旋入桌腿底部的螺纹孔内并与桌腿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方案,所述高度调节杆上设有通孔,通孔内插有驱动高度调节杆转动的驱动柄。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该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时,办公桌放置在地面上,只需转动桌腿与地面有间隙的高度调节杆,高度调节杆沿桌腿向下转动,使桌腿底部的底盘与地面有效地接触,从而使办公桌的所有桌腿都与地面接触,既使办公桌的重量均勻分散到所有的桌腿上,又使桌面更平稳,且使用也方便。
图1为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桌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描述。如图1、2所示,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包括桌面1、桌腿2、底盘3和高度调节杆4。底盘3的顶部设有安装孔,高度调节杆4的一端(本实施例指高度调节杆4的底部)安装在底盘3的安装孔内并与底盘3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桌腿2的底部沿桌腿的长度方向设有螺纹孔,高度调节杆4的另一端(本实施例指高度调节杆4的顶部)设有外螺纹,高度调节杆4的外螺纹端旋入桌腿2底部的螺纹孔内并与桌腿2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高度调节杆4上设有通孔5,通孔5内插有驱动高度调节杆4转动的驱动柄。使用该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时,办公桌放置在地面上,一旦桌面出现摇摆,立即查找引起桌面摇摆的桌腿,将驱动柄插入桌腿与地面有间隙的高度调节杆4的通孔5中,利用驱动柄驱动高度调节杆4转动,高度调节杆4沿桌腿向下转动,高度调节杆4的底部推动底盘3向下移动,使桌腿2底部的底盘3与地面有效地接触,从而使办公桌的所有桌腿都与地面接触,既使办公桌的重量均勻分散到所有的桌腿上,又使桌面更平稳,且使用也方便。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权利要求1.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包括桌面(1)和桌腿(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盘(3)和高度调节杆(4);所述底盘(3)的顶部设有安装孔,所述高度调节杆(4)的一端安装在底盘(3) 的安装孔内并与底盘(3)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所述桌腿(2)的底部沿桌腿的长度方向设有螺纹孔,高度调节杆(4)的另一端设有外螺纹,高度调节杆(4)的外螺纹端旋入桌腿 (2)底部的螺纹孔内并与桌腿(2)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杆(4)上设有通孔(5 ),通孔(5 )内插有驱动高度调节杆(4 )转动的驱动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包括桌面、桌腿、底盘和高度调节杆;底盘的顶部设有安装孔,高度调节杆的一端安装在底盘的安装孔内并与底盘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桌腿的底部沿桌腿的长度方向设有螺纹孔,高度调节杆的另一端设有外螺纹,高度调节杆的外螺纹端旋入桌腿底部的螺纹孔内并与桌腿径向可转动、轴向固定配合。使用该桌腿高度可调的办公桌时,办公桌放置在地面上,只需转动桌腿与地面有间隙的高度调节杆,高度调节杆沿桌腿向下转动,使桌腿底部的底盘与地面有效地接触,从而使办公桌的所有桌腿都与地面接触,既使办公桌的重量均匀分散到所有的桌腿上,又使桌面更平稳,且使用也方便。
文档编号A47B17/00GK202276989SQ201120438688
公开日2012年6月20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8日
发明者任家中 申请人:重庆市港风办公家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