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家具用板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20187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家具用板材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中空空腔的板材本体,所述板材本体上设置有间隔排列的缝隙,该缝隙自前而后贯穿上述板材本体;位于缝隙处的板材本体形成相互配合的凸块和凹陷部;所述板材本体沿缝隙折弯时,所述凸块的前侧面或后侧面与凹陷部凹陷的底面相抵触配合,该板材可以快速方便的组装和拆卸,并且减少生产工序,降低了工人的工作强度和生产成本。
【专利说明】
_种家具用板材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家具用板材。
【背景技术】
[0002]家具是人类维持正常生活、从事生产实践和开展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一类器具。家具也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发展创新,到如今门类繁多,用料各异,品种齐全,用途不一。但是现有市场上流通的家具大多数使用的材料为木材或者其他材料,这样会消耗大量的木材,对现有提倡保护自然环境的号召是背道而驰的,是非常不环保的;同时,木质材料需进行前期的处理,增加了工作程序,而且木制材料容易受潮,会影响沙发的使用寿命;还有一些家具使用的板材在折弯的时候容易回弹,这样在装配的时候增加了工人的工作难度,降低了效率。

【发明内容】

[000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家具用板材,该板材可以快速方便的组装和拆卸,并且减少生产工序,降低了工人的工作强度和生产成本。
[0004]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家具用板材,包括具有中空空腔的板材本体,所述板材本体上设置有间隔排列的缝隙,该缝隙自前而后贯穿上述板材本体;位于缝隙处的板材本体形成相互配合的凸块和凹陷部;所述板材本体沿缝隙折弯时,所述凸块的前侧面或后侧面与凹陷部凹陷的底面相抵触配合。
[0005]优选的,所述缝隙包括间隔并排的第一缝隙、第二缝隙和第三缝隙,所述第一缝隙一端头与第二缝隙的一端头间设置有连通第一缝隙、第二缝隙的第四缝隙,所述第二缝隙的另一端头与第三缝隙的另一端头设置连通第二缝隙、第三缝隙的第五缝隙。
[0006]优选的,所述第一缝隙、第二缝隙和第三缝隙相互平行,所述第四缝隙与第一缝隙、第二缝隙相垂直,所述第五缝隙与第二缝隙、第三缝隙相垂直。
[0007]优选的,所述第一缝隙、第二缝隙和第三缝隙的长度相同,所述第四缝隙与第五缝隙的长度相同。
[0008]优选的,所述板材本体的两旁端部开设有自板材本体端部朝板材本体中部延伸的第六缝隙。
[0009]优选的,所述缝隙一端与板材本体最近一旁侧端的距离小于相邻两缝隙的距离与第四缝隙的长度之和时,第六缝隙位于板材本体里侧的一端与离其最近缝隙的一端相连通。
[0010]优选的,所述缝隙另一端与板材本体最近一旁侧端的距离大于相邻两缝隙的距离与第四缝隙的长度之和,且小于相邻两第一缝隙间的距离时,所述第六缝隙位于板材本体里侧的一端联接有由第一缝隙、第四缝隙和第二缝隙构成的第七缝隙。
[0011 ]优选的,所述第六缝隙与第四缝隙或第五缝隙相对齐。
[0012]优选的,所述缝隙为一具有开口的“匚”型缝隙。
[0013]优选的,相邻两“匚型缝隙的开口朝向相同。
[0014]优选的,相邻两“匚”型缝隙的开口朝向相反。
[0015]优选的,上述“匚”型缝隙的两旁侧相平行且长度相等。
[0016]优选的,所述板材本体采用吹塑或吸塑工艺制成的中空板材。
[0017]本发明中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为:
1、该板材上设有缝隙,可以快速简单的弯折,并且弯折后不会回弹,可以快速方便的实现家具组装。
[0018]2、该板材由吸塑或吹塑工艺的中空板材制成,完全不使用木材的原料,减少了对大自然生态的破坏;减少了生产的程序,降低了工人的工作强度和生产成本。
[0019]3、该板材由塑料制成,改变原有木制材料,使其不会因为受潮而影响到沙发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2°]图1是实施例一中板材实施方式一的不意图。
[0021]图2是实施例一中缝隙的示意图。
[0022]图3是实施例一中图1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0023]图4是实施例一中图2中B处的放大示意图。
[0024]图5是实施例一中板材弯折的不意图。
[0025]图6是实施例一中板材实施方式二的不意图。
[0026]图7是实施例一中板材实施方式三的不意图。
[0027]图8是实施例二中板材实施方式一的不意图。
[0028]图9是实施例二中板材实施方式二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9]在下文的细节描述中,组件符号会标示在随附的图示中成为其中的一部份,并且以可实行该实施例之特定范例描述方式来表示。这类实施例会说明足够的细节俾使该领域的一般技艺人士得以具以实施。阅者须了解到本发明中亦可利用其他的实施例或是在不悖离所述实施例的前提下作出结构性、逻辑性、及电性上的改变。因此,下文之细节描述将不欲被视为是一种限定,反之,其中所包含的实施例将由权利要求范围来加以界定。
[0030]—种家具用板材I,包括具有中空空腔的板材本体10,所述板材本体10上设置有间隔排列的缝隙20,该缝隙20自前而后贯穿上述板材本体10;位于缝隙处的板材本体形成相互配合的凸块A和凹陷部B;更具体的说:所述板材本体在平铺状态时:凸块凸出的顶面与凹陷部凹陷的底面相配合,具体参考说明书附图图1;所述板材本体沿缝隙折弯时:所述凸块的前侧面或后侧面与凹陷部凹陷的底面相抵触配合,具体参考说明书附图图5;具体为前侧面还是后侧面视板材本体向前还是向后折弯。至此,折弯后的板材本体因为在凸块与凹陷部面与面间的抵触下不会回弹,保持折弯的状态。
[0031]实施例一:
如图1、图2所示,所述缝隙20包括间隔并排的第一缝隙200、第二缝隙202和第三缝隙204,所述第一缝隙200—端头与第二缝隙202的一端头间设置有连通第一缝隙、第二缝隙的第四缝隙206,所述第二缝隙202的另一端头与第三缝隙204的另一端头设置连通第二缝隙、第三缝隙的第五缝隙208。
[0032]参考图2,所述第一缝隙200、第二缝隙202和第三缝隙204相互平行,所述第四缝隙206与第一缝隙200、第二缝隙202相垂直,所述第五缝隙208与第二缝隙202、第三缝隙204相垂直;上述垂直关系只是它们之间的较佳实施方式,它们也可以不相互垂直,形成钝角或者锐角都可以,此处不对该种实施方式进行附图的绘制。在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缝隙200、第二缝隙202和第三缝隙204的长度相同,所述第四缝隙206与第五缝隙208的长度相同。但是,并非所述第一缝隙200、第二缝隙202和第三缝隙204的长度一定要相同,所述第四缝隙206与第五缝隙208的长度一定要相同,它们也可以不相同,而且也可以在缝隙的一端部再联接一第八缝隙50,具体参考说明书附图图6、图7。
[0033]参考图1和图3,所述板材本体10的两旁端部开设有自板材本体10端部朝板材本体中部延伸的第六缝隙30。
[0034]参考图3,所述缝隙一端与板材本体最近一旁侧端的距离LI小于相邻两缝隙的距离L2与第四缝隙的长度L3之和时,第六缝隙30位于板材本体里侧的一端与离其最近缝隙的一端相连通。
[0035]参考图4,所述缝隙另一端与板材本体最近一旁侧端的距离LI大于相邻两缝隙的距离L2与第四缝隙L3的长度之和,且小于相邻两第一缝隙间的距离L4时,所述第六缝隙30位于板材本体里侧的一端联接有由第一缝隙、第四缝隙和第二缝隙构成的第七缝隙40。参考图1-图4,所述第六缝隙30与第四缝隙206或第五缝隙208相对齐。进一步的,所述板材本体10采用吹塑或吸塑工艺制成的中空板材。
[0036]如图1和图5所示,板材本体10被若干个缝隙20分割成两部分,沿着缝隙20弯折,可以很轻松的弯折,并且弯折完成后不会回弹。参考图5,板材本体10沿着缝隙20弯折成大致90度,两个相邻的缝隙之间的间隙弯折方向的一面弯折后形成大致90度的角度,背离弯折方向的一面弯折后形成一定的弧度;弯折后,多个缝隙围成的区域形成凸块和凹陷部,第一缝隙、第二缝隙和第四缝隙形成凸块a,第二缝隙、第三缝隙和第五缝隙形成凸块b,凸块a和凸块b十字交叉;第一缝隙、第六缝隙和端面形成凸块C,凸块c与相邻的凸块a十字交叉;第六缝隙、第二缝隙和端面形成凸块d,第七缝隙形成凸块e,凸块d和凸块e十字交叉;凸块在缝隙内与本体相向的两个面相抵,使得本体弯折后不会回弹。
[0037]实施例二:
所述缝隙为一具有开口的“匚”型缝隙21。在该实施例中具有两种的实施方式:
一种为:相邻两“C”型缝隙21的开口朝向相同,具体参考说明书附图图8。
[0038]另一种为:相邻两“匚”型缝隙21的开口朝向相反,具体参考说明书附图图9。
[0039]在本实施例较佳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匚”型缝隙的两旁侧相平行且长度相等,具体参考说明书附图图8、图9;当并非需要一定相等,此处不对该种实施方式进行附图的绘制。
[0040]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任何熟习相像技艺者,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与范围内,所作的更动及润饰的等效替换,仍为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中空空腔的板材本体,所述板材本体上设置有间隔排列的缝隙,该缝隙自前而后贯穿上述板材本体;位于缝隙处的板材本体形成相互配合的凸块和凹陷部;所述板材本体沿缝隙折弯时,所述凸块的前侧面或后侧面与凹陷部凹陷的底面相抵触配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包括间隔并排的第一缝隙、第二缝隙和第三缝隙,所述第一缝隙一端头与第二缝隙的一端头间设置有连通第一缝隙、第二缝隙的第四缝隙,所述第二缝隙的另一端头与第三缝隙的另一端头设置连通第二缝隙、第三缝隙的第五缝隙。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缝隙、第二缝隙和第三缝隙相互平行,所述第四缝隙与第一缝隙、第二缝隙相垂直,所述第五缝隙与第二缝隙、第三缝隙相垂直。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缝隙、第二缝隙和第三缝隙的长度相同,所述第四缝隙与第五缝隙的长度相同。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材本体的两旁端部开设有自板材本体端部朝板材本体中部延伸的第六缝隙。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一端与板材本体最近一旁侧端的距离小于相邻两缝隙的距离与第四缝隙的长度之和时,第六缝隙位于板材本体里侧的一端与离其最近缝隙的一端相连通。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另一端与板材本体最近一旁侧端的距离大于相邻两缝隙的距离与第四缝隙的长度之和,且小于相邻两第一缝隙间的距离时,所述第六缝隙位于板材本体里侧的一端联接有由第一缝隙、第四缝隙和第二缝隙构成的第七缝隙。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缝隙与第四缝隙或第五缝隙相对齐。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缝隙为一具有开口的“匚”型缝隙。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相邻两“匚”型缝隙的开口朝向相同。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相邻两“匚”型缝隙的开口朝向相反。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上述“匚”型缝隙的两旁侧相平行且长度相等。13.根据权利要求1、2、3、5、6、8、9、10或11所述的一种家具用板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材本体采用吹塑或吸塑工艺制成的中空板材。
【文档编号】A47B96/20GK105877239SQ201610354760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6年5月26日
【发明人】陈主荣
【申请人】路华(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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