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窗帘,特别是涉及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
【背景技术】
[0002]窗帘是用布、竹、苇、麻、纱、塑料、金属材料等制作的遮蔽或调节室内光照的挂在窗上的帘子。随着窗帘的发展,它已成为居室不可缺少的、功能性和装饰性完美结合的室内装饰品。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空气污染的愈加严重,市场上推出了各种具有空气过滤功能的窗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过滤起到空气净化的作用,对于改善人们的室内空气环境具有积极作用。然而,这些具有空气过滤功能的窗帘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常常会产生一些令人不舒服的异味,所以在净化空气的同时如能持久地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将会更好的调节室内空气的质量。另外,现有的窗帘为达到理想的空气净化效果,使用了一些成本较高的过滤材料,从而降低其性价比,不利于空气过滤型窗帘的进一步推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因此,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
[0004]为实现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解决方案为: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包括窗帘本体,所述窗帘本体包括上无纺布层、下无纺布层以及夹置在上无纺布层和下无纺布层之间的网格层,所述网格层为采用活性炭粉和茶梗粉模压而成且均匀布有复数个网格的混合粉层,在所述复数个网格内填充有微胶囊,所述微胶囊内置有中空的容置空间并填充有芳香剂。
[0005]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微胶囊为老化型微胶囊且该老化型微胶囊的粒径小于150 μ m0
[0006]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芳香剂有效储存在老化型微胶囊中,使得该芳香剂物理分散均匀,其香气能够随微胶囊的老化而缓慢释放,达到了随时间的推移能够长期保持该窗帘芳香气味的目的,并且芳香剂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可依客户喜好定制,更加人性化,同时该窗帘充分利用了活性炭和茶梗的高吸附性,能够有效且全面地净化空气,另外该窗帘的原料来源丰富,成本低廉,便于进一步推广。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窗帘本体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0008]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网格层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0]参考图1、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揭示的是,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包括窗帘本体,所述窗帘本体包括上无纺布层1、下无纺布层2以及夹置在上无纺布层I和下无纺布层2之间的网格层3,所述网格层3为采用活性炭粉和茶梗粉模压而成且均匀布有复数个网格31的混合粉层,在所述复数个网格31内填充有微胶囊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微胶囊4为老化型微胶囊且该老化型微胶囊4的粒径小于150 μm,所述微胶囊4内置有中空的容置空间并填充有芳香剂4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芳香剂41选用玫瑰花香,也可依用户喜好选择其他芳香剂。
[0011]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芳香剂有效储存在老化型微胶囊中,使得该芳香剂物理分散均匀,其香气能够随微胶囊的老化而缓慢释放,达到了随时间的推移能够长期保持该窗帘芳香气味的目的,并且芳香剂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可依客户喜好定制,更加人性化,同时该窗帘充分利用了活性炭和茶梗的高吸附性,能够有效且全面地净化空气,另外该窗帘的原料来源丰富,成本低廉,便于进一步推广。
[0012]以上所记载,仅为利用本创作技术内容的实施例,任何熟悉本项技艺者运用本创作所做的修饰、变化,皆属本创作主张的专利范围,而不限于实施例所揭示者。
【主权项】
1.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包括窗帘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窗帘本体包括上无纺布层、下无纺布层以及夹置在上无纺布层和下无纺布层之间的网格层,所述网格层为均匀布有复数个网格的混合粉层,在所述复数个网格内填充有微胶囊,所述微胶囊内置有中空的容置空间并填充有芳香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其特征在于:所述微胶囊为老化型微胶囊且该老化型微胶囊的粒径小于150 μ 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散发芳香气味的窗帘,包括窗帘本体,所述窗帘本体包括上无纺布层、下无纺布层以及夹置在上无纺布层和下无纺布层之间的网格层,所述网格层为采用活性炭粉和茶梗粉模压而成且均匀布有复数个网格的混合粉层,在所述复数个网格内填充有微胶囊,所述微胶囊内置有中空的容置空间并填充有芳香剂。本实用新型内置有芳香剂,随时间的推移能够长期保持芳香气味,并且芳香剂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可依客户喜好定制,同时该窗帘充分利用了活性炭和茶梗的高吸附性,能够有效且全面地净化空气,另外该窗帘的原料来源丰富,成本低廉,便于推广。
【IPC分类】A47H23-08, B32B3-12, B32B9-02, B32B9-04, B32B1-06
【公开号】CN204580843
【申请号】CN201520246596
【发明人】庄景江
【申请人】庄景江
【公开日】2015年8月26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