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示锥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示锥,属于市政安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现代城市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大大增加,各项建设及突发事件急剧增加,而警示锥是生产生活中最常用的警示设备,但是普通的警示锥由于都是固定成圆椎体,在运输过程中需占用大量的空间,同时由于常用警示锥为了稳固,均制作的比较笨重,给携带及使用时带来了严重的不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之处,提供一种方便运输,方便携带及使用的同时又能在夜间具有警示作用的可拆卸式新型警示粧。
[0004]按照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一种警示锥,包括硬质橡胶片和荧光反光贴;所述硬质橡胶片两侧设有互相配合的固定装置,荧光反光贴固定于硬质橡胶片上,硬质橡胶片上还设有若干个通孔。所述硬质橡胶片为扇形,底端的厚度大于顶端,其厚度自底端向顶端逐渐变薄。
[0005]所述固定装置包括魔术贴和若干组卡扣;所述魔术贴固定于硬质橡胶片所呈扇形的两侧边,若干组卡扣固定于魔术贴内侧,均匀分散于硬质橡胶片的侧边上。所述通孔均匀分布于硬质橡胶片上。
[0006]所述荧光反光贴包括两条,分别固定于硬质橡胶片的底端和中部。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稳固,成本低廉,在方便携带及使用的同时能有效节约原材料,并且在夜间也可提供相应的警示作用。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使用示意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图。
[0010]图3为本实用新型警示锥剖面示意图。
[0011]附图标记说明:1、硬质橡胶片;2、荧光反光贴;3、魔术贴;4、通孔;5、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如图1-2所示:一种警示锥,包括硬质橡胶片I和荧光反光贴2;所述硬质橡胶片I两侧设有互相配合的固定装置,荧光反光贴2固定于硬质橡胶片I上,硬质橡胶片I上还设有若干个通孔4。
[0013]所述硬质橡胶片I为扇形,底端的厚度大于顶端,其厚度底端向顶端逐渐变薄。所述固定装置包括魔术贴3和若干组卡扣5;所述魔术贴3固定于硬质橡胶片I所呈扇形的两侧边,若干组卡扣5固定于魔术贴3内侧,均匀分散于硬质橡胶片I的侧边上。
[0014]所述通孔4均匀分布于硬质橡胶片I上。所述荧光反光贴2包括两条,分别固定于硬质橡胶片I的底端和中部。
[0015]本实用新型制作时,首先准备一硬质橡胶片I,一端厚一端薄,其截面如图3所示;将其剪切成扇形,并在其上均匀的开通孔4,将魔术贴3的子母贴及卡扣5的子母扣分别缝于硬质橡胶片I对应的两端,最后将荧光反光2贴利用胶水粘贴于硬质橡胶片I朝外的表面。使用时将硬质橡胶片I卷起来,利用硬质橡胶片两端的魔术贴3及卡扣首尾粘扣住形成稳固的椎体。
[0016]本实用新型警示锥为底端较厚,自底端向顶端逐渐变薄,这种结构可以增加警示锥底部重量降低顶部重量,可以有效的增加警示锥的稳固性,而本实用新型警示锥由于表面均匀分布有孔洞,可以有效减少风阻并且降低成本,同时可以降低警示锥的重量以方便携带及使用。
[0017]本实用新型警示锥在使用时将硬质橡胶片卷起来,利用硬质橡胶片两端的魔术贴及卡扣首尾粘扣住形成稳固的椎体,本实用警示锥表面的荧光反光贴可以使本新型警示锥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均能有效的提供警示作用。
【主权项】
1.一种警示锥,其特征是:包括硬质橡胶片(I)和荧光反光贴(2);所述硬质橡胶片(I)两侧设有互相配合的固定装置,荧光反光贴(2)固定于硬质橡胶片(I)上,硬质橡胶片(I)上还设有若干个通孔(4)。2.如权利要求1所述警示锥,其特征是:所述硬质橡胶片(I)为扇形,底端的厚度大于顶端,其厚度自底端向顶端逐渐变薄。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警示锥,其特征是:所述固定装置包括魔术贴(3)和若干组卡扣(5);所述魔术贴(3)固定于硬质橡胶片(I)所呈扇形的两侧边,若干组卡扣(5)固定于魔术贝占(3 )内侧,均匀分散于硬质橡胶片(I)的侧边上。4.如权利要求1所述警示锥,其特征是:所述通孔(4)均匀分布于硬质橡胶片(I)上。5.如权利要求1所述警示锥,其特征是:所述荧光反光贴(2)包括两条,分别固定于硬质橡胶片(I)的底端和中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示锥,属于市政安全技术领域。其包括硬质橡胶片和荧光反光贴;所述硬质橡胶片两侧设有互相配合的固定装置,荧光反光贴固定于硬质橡胶片上,硬质橡胶片上还设有若干个通孔。所述硬质橡胶片为扇形,底端的厚度大于顶端,其厚度自底端向顶端逐渐变薄。本实用新型结构稳固,成本低廉,在方便携带及使用的同时能有效节约原材料,并且在夜间也可提供相应的警示作用。
【IPC分类】E01F9/619, E01F9/654, E01F9/688
【公开号】CN205205714
【申请号】CN201520948726
【发明人】祝启祥, 张俊
【申请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