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活动扳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活动扳手,该活动扳手具备具有固定颚的主体;具有活动颚的活动体,该活动体在与固定颚规定的接近/分离的方向上与固定颚相接近/分离。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作为活动扳手,在活动体上设置有插入在主体导孔部且在接近/分离的方向上被引导的柱状部,并设置有对柱状部施力的加力单元的活动扳手为人们所知,所述活动扳手具备具有固定颚的主体;具有活动颚的活动体,该活动体在与固定颚规定的接近/分离的方向上与固定颚相接近/分离(例如,专利文献I)。若采用该活动扳手,加力单元就对活动体施力以使一对颚的顶端部之间呈分离的状态。
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I :日本国特开2004-42240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在专利文献I的活动扳手中,通过加力单元对活动体施力,能抑制活动体在活动颚的顶端部从固定颚的顶端部分离的规定方向上,相对主体晃动。但是,该活动扳手,在非该规定方向的方向,即与一对颚接近/分离的方向垂直相交的全部方向上未必就能抑制活动体相对于主体的晃动。因此,本发明鉴于该情况,其课题在于提供一种活动扳手,其能在与一对颚接近/分离的方向垂直相交的全部方向上抑制活动体相对于主体晃动。解决问题的手段本发明的活动扳手,具备主体,其具有固定颚;活动体,所述活动体具有在与固定颚规定的接近/分离方向上接近/分离的活动颚,并以使一对颚接近/分离的方式相对于主体在接近/分离方向上产生相对位移,主体具备导孔部,所述导孔部的轴心沿接近/分离方向配置并引导活动体,活动体具备插入导孔部的柱状部,以使所述柱状部被导孔部引导,导孔部沿接近/分离方向具备开口部,该开口部用于使突出设置在柱状部的活动颚贯通,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扳手具备第一加力单元,该第一加力单元对柱状部施力,以便在柱状部的轴心与导孔部的轴心分别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两个方向上倾斜而交叉的状态下保持柱状部,其中所述第一方向是从导孔部的轴心朝向开口部的方向,所述第二方向是与该第一方向和导孔部的轴心垂直相交的方向。若采用本发明的活动扳手,通过第一加力单元对柱状部施力,由此在从导孔部的轴心向开口部的方向、和与该方向和导孔部的轴心垂直相交的方向这两个方向上,以柱状部的轴心与导孔部的轴心分别倾斜而交叉的状态保持柱状部。从而,能在柱状部径向的全部方向上抑制活动体相对于主体晃动。另外,本发明的活动扳手也可以如下方式构成其具备以接近/分离方向为中心转动的蜗杆,以使活动体相对主体产生位移,柱状部具备沿轴心方向排列且与蜗杆相啮合的多个板状部,多个板状部分别以与柱状部的轴心方向相交叉的方式配置,并且多个板状部相互之间的间隔以由第一加力单元对柱状部施力来使至少一个板状部的两个侧面与蜗杆相抵接的方式设定。若采用该构成的活动扳手,蜗杆以接近/分离方向为中心转动,则沿轴心方向排列的多个板状部与蜗杆啮合,因此活动体相对主体产生位移。另外,通过由第一加力单元对柱状部施力,使多个板状部中的至少一个板状部的两个侧面与蜗杆抵接,该多个板状部的互相之间的间隔设定成规定距离。由此,即使在柱状部的轴方向上也能抑制活动体相对主体的晃动。另外,本发明的活动扳手也可以具备在接近/分离方向上对蜗杆施力的第二加力单元。
若采用该构成的活动扳手,第二加力单元在接近/分离方向上对蜗杆施力,因此,能抑制蜗杆相对于主体在接近/分离方向上晃动。由此,至少一个板状部的两个侧面与蜗杆抵接,从而在柱状部的轴方向上能更切实地抑制活动体相对于主体晃动。发明效果如上所述,若采用本发明的活动扳手,能在柱状部的径向的全部方向上抑制活动体相对主体的晃动,因此,将达到能在与一对颚接近/分离方向垂直相交的全部方向上抑制活动体相对主体的晃动的优异效果。
图I是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的整体图,(a)表示俯视图,(b)表示主视图。图2是相同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的主要部分放大图,(a)表示沿图I (b)的B-B线的剖面图,(b)表示沿图2(a)的D-D线的剖面图。图3是相同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的主要部分放大图,(a)表示沿图2(a)的E-E线的剖面图,(b)表示主视图。图4是说明相同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的各轴心位置和各接点位置的主要部分放大图,(a)表示沿图1(b)的B-B线的剖面图,(b)表示沿图2(a)的D-D线的剖面图。图5是说明相同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的各轴心位置和各接点位置的主要部分放大图,(a)表示沿图2(a)的E-E线的剖面图,(b)表示主视图。图6是说明其他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的各接点位置的主要部分的放大图,(a)表示横剖面图,(b)表示纵剖面图,(C)表示主视图。图7是本发明另一其他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的主要部分放大图,(a)表示纵剖面图,(b)表示横剖面图。附图标记说明I…主体、2…活动体、3…第一加力单元、4…蜗杆、5…第二加力单元、11···固定颚、12…导孔部、22···柱状部、121…开口部、222…板状部、Cl···(导孔部的)轴心、C2…(柱状部的)轴心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参照图I-图5对本发明的活动扳手的实施方案进行说明。如图I-图3所示,本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具备在顶端部具有固定颚11的板状主体I ;具有活动颚21的板状活动体2。另外,活动扳手以如下方式构成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在规定方向(图1(a)的A箭头方向,以下称为“接近/分离方向”)上产生相对位移,由此固定颚11和活动颚21在接近/分离方向上接近/分离。另外,活动扳手具备向活动体2施力的第一加力单元3。进而,活动扳手还具备蜗杆4,其以接近/分离方向为中心转动;第二加力单元5,在接近/分离方向上对蜗杆4施力’以在将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产生位移时操作。主体I具备导孔部12,该导孔部的轴心Cl (参照图4)沿接近/分离方向配置且引导活动体2。另外,主体I具备在与固定颚11相反方向上延伸且用于把持的手柄13、和用于将蜗杆4配置于内部而设的安装孔14。 固定颚11具备与活动颚21 —起夹持螺栓或螺母等对象物的第一夹持面111。另夕卜,第一夹持面111以其与接近/分离方向垂直相交的方式配置,即,以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垂直相交而的方式配置。导孔部12形成为圆形,另一方面,其设有将圆周方向的一部分开口的开口部121以使活动颚21贯通。另外,开口部121沿接近/分离方向配置,以在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在接近/分离方向上产生位移时,使活动颚21在接近/分离方向上通过。活动体2具备略圆柱状的柱状部22,该柱状部自由滑动地插入导孔部12内。此夕卜,活动颚21从柱状部22的外周部以平板状突出设置。即,活动颚21的基端部沿柱状部22的轴心方向配置,并与柱状部22的外周部相连接。活动颚21具备与固定颚11的第一夹持面111 一同夹持对象物的第二夹持面211。另外,第二夹持面211以与柱状部22的轴心C2(参照图4)倾斜而交叉的方式配置。柱状部22在与外周部的活动颚21突出侧的相反侧(以下、只称为“相反侧”)具备用于容纳第一加力单元3的凹状容纳部221。另外,柱状部22在活动颚21的外周部的相反侧具备沿轴心方向排列的多个(本实施方案中为7个)板状部222、…。板状部222、…与蜗杆4的外周部啮合。另外,板状部222、…互相平行地配置,并以与柱状部22的轴心C2倾斜而交叉的方式配置。另外,板状部222、…相互之间的间隔设定为规定的间隔。具体地,板状部222的相互间隔以如下方式设置由第一加力单元3向柱状部22施力,由此使至少一个板状部222的两个侧面与蜗杆3抵接。第一加力单元3具备球状的抵接构件31,该抵接构件31与主体2的导孔部12的内周部抵接;圆筒状的第一弹性体32,其配置于抵接构件31和柱状部22之间。另外,第一加力单元3的抵接构件31的至少一部分和第一弹性体32被容纳于柱状部22的容纳部221,由此抵接构件31被导孔部12引导,且与柱状部22 (活动体2)成为一体而相对主体I产生位移。另外,第一加力单元3在与平板状的活动颚21倾斜而交叉的方向上对柱状部22施力。进而,第一加力单元3在与柱状部22的轴心C2的垂直相交(假想的)面相倾斜而交叉的方向上对柱状部22施力。另外,第一加力单元3向柱状部22的轴心方向的一端侧(固定颚IU则)施力。
蜗杆4具备圆筒状的蜗杆主体41,在其上插通有固定在主体I的支轴6上;B齿合部42,其以螺旋状配置在蜗杆主体41的外周部且与柱状部22的板状部222、…啮合。另夕卜,蜗杆4在蜗杆主体41的一端侧具备用于容纳第二加力单元5的凹部43。此外,支轴6的轴心沿接近/分离方向配置。第二加力单元5具有配置于主体I和蜗杆4之间、且在蜗杆4的轴心方向的一端侧(固定颚11侧)的第二弹性体51。另外,第二弹性体51形成为圆筒状并被支轴6插通。以下,为了说明的方便,如图4和图5所示,将从导孔部12的轴心Cl朝开口部121的方向、且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垂直相交的方向称为“X方向”,将与该X方向垂直相交、且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垂直相交的方向称为“Y方向”,将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平行的方向称为“z方向”。若采用具有以上构成的本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第一加力单元3向圆筒状的第一 弹性体32的轴心方向对柱状部22施力。具体地,第一加力单元3在与平板状的活动颚21倾斜而交叉的方向、且与柱状部22的轴心C2所垂直相交的(假想的)面倾斜而交叉的方向上对柱状部22施力。于是,如图4和图5所示,柱状部22的轴心C2在X方向和Y方向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倾斜而交叉。换言之,柱状部22的轴心C2分别与第一面和第二面倾斜而交叉,该第一面是与从导孔部12的轴心Cl朝开口部121的方向垂直相交的(假想的)面(YZ平面);该第二面是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垂直相交的(假想的)面(XY平面)。此外,柱状部22的轴心C2也倾斜而交叉于与从导孔部12的轴心Cl朝开口部121的方向平行且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平行的(假想的)面(ZX平面)。由此,在柱状部22的轴心方向的一端侧(固定颚11侧),柱状部22的活动颚21突出的一侧(以下简称为“突出侧”)的外周部、抵接构件31与导孔部12的内周部抵接,并且在柱状部22的轴心方向的另一端侧(活动颚21侧),活动颚21的基端侧与导孔部12的开口部121侧抵接。结果,在柱状部22的轴心C2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分别在X方向和Y方向上倾斜而交叉的状态下,柱状部22被保持,因此,在柱状部22的径向的全部方向上能抑制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的晃动。因此,在与一对颚11、21接近/分离的方向相垂直相交的全部方向上能抑制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的晃动。此外,在图4和图5中,将柱状部22的突出侧的外周部与导孔部12的内周部相抵接的接点表示为Tl,抵接构件31与导孔部12的内周部相抵接的接点表示为T2,活动颚21的基端侧与导孔部12的开口部121侧相抵接的接点表示为T3。另外,若采用本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第一加力单元3从柱状部22的轴心方向的一端侧(固定颚11侧)即柱状部22的外周部的相反侧对柱状部22施力。由此,在活动颚21的顶端部从固定颚11的顶端部离开的状态下,柱状部22被施力并保持。此处,在用一对颚11、21夹持对象物时,如果操作者对活动扳手施加作用力,力在一对颚11、21离开的方向上产生作用。因此,调整一对颚11、21的分离距离后,即使操作者对活动扳手施加作用力,也能够防止抵抗第一加力单元3的作用力而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的晃动(位置偏离)的现象。另外,若采用本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通过第一加力单元3对柱状部22施力,由此与蜗杆4的啮合部42啮合的板状部222、…的两个侧面与蜗杆4的啮合部42抵接。由此,不仅在柱状部22的径向,而且在柱状部22的轴方向也能抑制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晃动。另外,若采用本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第二加力单元5在接近/分离方向上对蜗杆4施力,因此,能抑制蜗杆4在接近/分离方向上相对于主体I晃动。由此,与蜗杆4的啮合部42啮合的板状部222、…的两个侧面与蜗杆4的啮合部42抵接,因而在柱状部22的轴方向上能更可靠地抑制活动体2相对于主体I晃动。另外,若采用本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活动颚21的第二夹持面211与柱状部22的轴心C2倾斜交叉而配置。因此,通过由第一加力单元3向柱状部22施力,柱状部22的轴心C2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在X方向和Y方向上倾斜而交叉,由此固定颚11的第一夹持面111与活动颚21的第二夹持面211相平行而配置。此外,当然本发明的活动扳手并不限于所述实施方案,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宗旨的 范围内,可以进行各种改变。另外,当然也可以任意选择下述各种变形例的构成或方法等用于上述实施方案的构成或方法等中。例如,在上述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中,对主体I与活动体2在以下接点相抵接来保持柱状部22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该接点是指柱状部22的突出侧的外周部与导孔部12的内周部的接点Tl、抵接构件31与导孔部12的内周部的接点T2、以及活动颚21的基端侧与导孔部12的开放部121侧的接点T3,但本发明不限于上述情况。具体地,如图6所示,代替接点T3,在柱状部22的轴心方向一端侧(活动颚21侧)柱状部22的相反侧的外周部与导孔部12的内周部在接点T4抵接,从而通过主体I与活动体2在接点Tl、T2、T4抵接来保持柱状部22也可以。另外,在上述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中,对第一加力单元3在与平板状的活动颚21倾斜而交叉的方向、且与柱状部22的轴心C2垂直相交的(假想的)面倾斜而交叉的方向上对柱状部22施力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不限于此。例如,如图7(a)所示,第一加力单元3在与平板状的活动颚平行的方向、且偏离柱状部22的轴心C2的位置上对柱状部22施力也可以。总之,第一加力单元以如下方式配置就可以在从导孔部12的轴心Cl朝开口部121的方向(X方向)、和与该方向和轴心Cl垂直相交的方向这两个方向上,柱状部22的轴心C2与导孔部12的轴心Cl分别倾斜而交叉的状态下,对柱状部22施力来保持柱状部22。另外,在上述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中,对容纳抵接构件31的至少一部分和第一弹性体32的容纳部221设置于柱状部22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不限于此。例如,如图7 (b)所示,容纳抵接构件31的至少一部分和第一弹性体32的容纳部122设置于导孔部120也可以。另外,图7 (b)所示的第一加力单元30具备与柱状部22的外周部相抵接的球状的抵接构件31 ;配置于抵接构件31和导孔部120之间的圆筒状的第一弹性体32。另外,在上述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中,对第一加力单元3具备球状的抵接构件31和筒状的第一弹性体(弹簧、圆簧)32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不限于此,例如,第一加力单元具备板状的弹性体(板簧)也可以。总之,第一加力单元只要是在规定方向对柱状部22施力的结构就可以。另外,在上述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中,对第二加力单元5具备筒状的第二弹性体(弹簧、圆簧)51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不限于此,例如,第二加力单元具备板状的弹性体(板簧)也可以。总之,第二加力单元只要是在接近/分离方向上对蜗杆施力的结构就可以。另外,在上述实施方案的活动扳手中,对第一加力单元3具备一个抵接构件31和一个第一弹性体32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不限于此。例如,第一加力单元具备多个球状抵 接构件31和多个筒状第一弹性体32的情况也可以,另外,分别在不同位置、方向上对柱状部22施力也可以。
权利要求
1.一种活动扳手,具备主体,其具有固定颚;活动体,所述活动体具有在与固定颚规定的接近/分离方向上接近/分离的活动颚,并以使一对颚接近/分离的方式相对于主体在接近/分离方向上产生相对位移, 主体具备导孔部,所述导孔部的轴心沿接近/分离方向配置并引导活动体, 活动体具备插入导孔部的柱状部,以使所述柱状部被导孔部引导, 导孔部沿接近/分离方向具备开口部,该开口部用于使突出设置在柱状部的活动颚贯通,其特征在于, 所述活动扳手具备第一加力单元,该第一加力单元对柱状部施力,以便在柱状部的轴心与导孔部的轴心分别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两个方向上倾斜而交叉的状态下保持柱状部,其中所述第一方向是从导孔部的轴心朝向开口部的方向,所述第二方向是与该第一方向和导孔部的轴心垂直相交的方向。
2.权利要求I所述的活动扳手,其具备以接近/分离方向为中心转动的蜗杆,以使活动体相对主体产生位移, 柱状部具备沿轴心方向排列且与蜗杆相啮合的多个板状部, 多个板状部分别以与柱状部的轴心方向相交叉的方式配置,并且多个板状部相互之间的间隔以由第一加力单元对柱状部施力来使至少一个板状部的两个侧面与蜗杆相抵接的方式设定。
3.权利要求2所述的活动扳手,其具备在接近/分离方向上对蜗杆施力的第二加力单J Li ο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在与一对颚接近/分离的方向垂直相交的全部方向上抑制活动体相对于主体晃动的活动扳手。活动扳手(1)的特征在于,其进一步具备第一加力单元(3),该第一加力单元(3)对柱状部(22)施力,以在柱状部(22)的轴心(C2)与导孔部(12)的轴心(C1)分别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两个方向上倾斜而交叉的状态下保持柱状部(22),其中所述第一方向是从导孔部(12)的轴心(C1)朝向开口部(121)的方向,所述第二方向是与该第一方向和导孔部的轴心(C1)垂直相交的方向。
文档编号B25B13/14GK102883858SQ20118000174
公开日2013年1月16日 申请日期2011年3月29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30日
发明者竹中悦生 申请人:株式会社龙博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