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角扳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工具领域,具体是一种对角扳手。
【背景技术】
[0002]目前,装卸圆周、六角或四方布置的螺钉,需要同时旋紧对角螺钉,使用传统方式,采用普通的扳手,效率往往比较低,操作也不方便,难以满足使用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对角扳手,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对角扳手,包括上套筒扳头、连接板、铰链轴、铰链套、和下套筒扳头;所述连接板为两个,每个连接板的一端分别设有上套筒扳头和下套筒扳头,两个连接板的另一端通过铰链轴铰接;铰链轴外侧套有铰链套;铰链轴、上套筒扳头和下套筒扳头外侧均安装有链轮,链轮与链条啮合,链条位于连接板外侧。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板上安装有把手。
[000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可以圈住或放开需要紧固的对角螺栓进行作业,适用于需要对角螺钉同时紧固的场所,使用简单、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中:1-上套筒扳头,2-链条,3-把手,4-连接板,5-铰链轴,6-铰链套,7-链轮,8-下套筒扳头。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1]请参阅图1,一种对角扳手,包括上套筒扳头1、连接板4、铰链轴5、铰链套6、和下套筒扳头8 ;所述连接板4为两个,每个连接板4的一端分别设有上套筒扳头I和下套筒扳头8,两个连接板4的另一端通过铰链轴5铰接;铰链轴5外侧套有铰链套6 ;铰链轴5、上套筒扳头I和下套筒扳头8外侧均安装有链轮7,链轮7与链条2啮合,链条2位于连接板4外侧。
[0012]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连接板4上安装有把手3,便于操作。
[0013]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0014]使用时,根据对角螺钉的距离,用手抓住把手3将对角扳手两个连接板4扳开到工作所需要的角度。然后,将上套筒扳头I和下套筒扳头8分别卡住两个对角螺钉头,扳动一个套筒扳头,通过链轮7和链条2的传动,另一个套筒扳头随着转动,两个套住的螺钉头同时被旋紧或松开。这一组对角螺钉作业完成后,调换另一组对角螺钉,重复以上工序,直至工作结束。
[0015]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6]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对角扳手,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套筒扳头(1)、连接板(4)、铰链轴(5)、铰链套(6)、和下套筒扳头(8);所述连接板(4)为两个,每个连接板(4)的一端分别设有上套筒扳头(I)和下套筒扳头(8),两个连接板(4)的另一端通过铰链轴(5)铰接;铰链轴(5)外侧套有铰链套出);铰链轴(5)、上套筒扳头(I)和下套筒扳头(8)外侧均安装有链轮(7),链轮(7)与链条⑵啮合,链条⑵位于连接板(4)外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角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4)上安装有把手(3)。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对角扳手,包括上套筒扳头、连接板、铰链轴、铰链套、和下套筒扳头;所述连接板为两个,每个连接板的一端分别设有上套筒扳头和下套筒扳头,两个连接板的另一端通过铰链轴铰接;铰链轴外侧套有铰链套;铰链轴、上套筒扳头和下套筒扳头外侧均安装有链轮,链轮与链条啮合,链条位于连接板外侧;所述连接板上安装有把手。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可以圈住或放开需要紧固的对角螺栓进行作业,适用于需要对角螺钉同时紧固的场所,使用简单、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IPC分类】B25B13/48, B25B13/06
【公开号】CN204935478
【申请号】CN201520451427
【发明人】陈元福, 马晓丽
【申请人】阜康市拓荒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6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