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9381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消防救援领域的救援车,尤其是一种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密集,土地昂贵,城镇的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目前,我国高层建筑正朝着现代化、大型化、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由于高层建筑楼层高,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像一般建筑那样仅仅从外部进行灭火,给扑救工作和人员疏散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高层建筑救火是国际性难题。公安部统计表明,我国城市社区火灾逐年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是高层建筑火灾占有相当比例。高层建筑的恶性火灾在20世纪70年代曾经在美国、日本等地肆虐,而我国则是在20世纪80 90年代较为严重,90年代稍有缓和,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恶性火灾又有回升趋势。目前世界最高消防车由于稳定性等原因,只能达到100米左右的高度,而直升机灭火受到烟雾、楼顶条件、大风大雾等条件的影响,经常无法实施。另外,低层起火往往也会导致建筑上层的人员受困问题,由于应急的楼梯井充满了烟尘和有害的气体,或由于火灾残骸而完全不能有效地实施救援工作。尽管在低于火灾的楼层上有幸存者,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由于受伤而不能从应急楼梯井中走下来。简言之,就是需要从所有这些上部楼层中进行大量疏散人群。由于大多数上部楼层太高,使用平常的消防梯也不容易从建筑外部进入,应急人员不得不爬上数百级梯子进行灭火于救援工作(当建筑发生火灾时电梯通常自动关闭)。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在爬楼梯的途中不得不承受火灾的高温和烟尘,而且,还背负着相当沉重的设备,如氧气瓶、药品箱以及用于减轻灾情和帮助受伤人员所必需的其它设备。不幸的是,相对于大火侵蚀建筑物的速度,爬楼梯的过程显得太慢。有些应急人员在爬了数级楼梯后,甚至会心脏病发作或吸入烟尘致伤,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发明内容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能够将救援物或消防人员直接送至高层的高层建筑用消防救援系统。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一种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包括吊升装置以及救援装置;所述吊升装置位于楼顶,用于将救援装置从地面直接牵引至高空;所述救援装置位于地面,用于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救援。所述吊升装置包括固定在楼顶上的塔吊机构,或位于楼顶上的吊车装置。所述塔吊机构或吊车装置上设置有遥控装置。所述塔吊机构或吊车装置为多个。所述救援装置包括高空救火平台,包括箱体和吊环,用于装载向高空中升吊的救援物或消防人员。所述高空救火平台上设置有水炮,水炮通过水管与位于地面的高压水泵相连。所述水管包括直接与水炮相连的消防软管以及与消防软管相连的铰接高压水管。[0012]所述消防软管与铰接高压水管的连接处通过钢丝绳与箱体相连。所述高空救火平台上设置有遥控发送装置。所述救援装置包括逃生滑道。采用本发明的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将吊升装置预先设置在楼顶,需要使用时直接对地面救援物或消防人员吊升,一方面可以实现任意楼层高度的消防、救援需要,从建筑物顶层开始,沿建筑物的外侧自上而下进行,有效用于100米以上的高空救援;另一方面,救援灵活、机动、快速,效率高,地面救援设施占地面积小,无需搭建复杂、稳固的地面救援平台或使用昂贵的高层消防救援车。

图1为本发明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实施例一的主视图;图2为图1中A向局部视图。图3为图1中B向局部视图。图4为本发明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实施例二的主视图。图中:10.配重块 20.旋转大臂 25.回转装置 30.升降装置 40.塔身41.遥控装置 50.滑动小车 60.双股吊索 70.吊钩 80.高空救火平台 81.吊环82.水炮83.箱体84.遥控发送装置90.消防软管100.钢丝绳110.铰接高压水管120.消防救援车130.高压水泵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技术方案,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实施例一: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包括吊升装置以及救援装置;所述吊升装置位于楼顶,用于将救援装置从地面直接牵引至高空;所述救援装置位于地面,用于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救援。所述吊升装置为塔吊,塔吊是预先安装于建筑物楼顶的,作为定型产品,塔吊的起吊重量和水平大臂长度可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横截面进行选择,包括,配重块10、旋转大臂
20、回转装置25、升降装置30、塔身40、滑动小车50、双股吊索60、吊钩70。安装于楼顶的塔吊与楼顶的结合可采用如下方式:高层建筑物楼顶的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钢筋与订制的救援装置底座法兰盘焊接在一起后,进行混凝土浇注,等建筑物土建施工完毕后再进行救援装置的整体安装。所述塔吊可以是选择合适的定型产品或者按照要求订制以后经过改装成为无人驾驶的,安装遥控装置41以实现可遥控功能。所述吊钩70用于勾住高空救火平台80,所述高空救火平台80属于消防救援车120的一部分,与消防救援车能够分离而被塔吊吊起,用于装载向高空中升吊的救援物或消防人员。所述高空救火平台80包括吊环81以及箱体83,在所述箱体83上设置有遥控发送装置84。水炮82通过水管与位于地面的高压水泵130相连;所述水管包括直接与水炮82相连的消防软管90以及与消防软管90相连的铰接高压水管110 ;所述消防软管90与铰接高压水管110的连接处通过钢丝绳100与箱体83相连。其中消防软管90的长度是固定的,用于较低楼层救火,钢丝绳100的长度也是固定的,用于提升铰接高压水管110。所述水炮82设置在高空救火平台80上,能够在水平面方向360°旋转,并可在垂直方向上俯仰,俯仰角在±25°内。所述铰接高压水管110由数段无缝钢管通过铰接接头连接起来,铰接接头内部装有密封装置。未使用时,铰接高压水管叠放在台架上,使用时,铰接高压水管110在钢丝绳100的拖拽下展开。铰接高压水管110的一端连接在45MPa高压水泵130的出口上,另一端连接在消防软管90上,与水炮82连接。所述45MPa的高压水泵130可以选用由中国三一重工生产的高压供水泵车,或者采用上述高压供水泵车改装成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车。本发明可用于100米以上高层建筑外部实施有效的救援救火,消防救援车的制造可省略复杂的机电液控制系统和支腿系统等,每台成本可以控制在1000万元以下。当楼顶安装有的塔吊的超高层建筑着火时,消防员接报警电话赶到现场,首先进入地面操作控制间,接通电源,使用遥控发送装置将塔吊的吊钩放至距离地面的适当高度,消防员将消防救援车开至适当位置,将上述吊钩挂在消防救援车后部高空救火平台的吊环上,消防员登上高空救火平台,继续通过遥控发送装置操作塔吊将高空救火平台提升,同时依次将消防软管、铰接高压水管提升,当高空救火平台到达救火位置时,消防员启动高压水泵并操作水炮实施救火。当高空救火平台需要横向移动时,消防员可通过遥控发送装置操作塔吊同时在另一处于消防救援车驾驶室的消防员的配合下完成消防救援车的移动。救火期间可根据着火点随时调整高空救火平台至救火立面的上下左右位置,或者转到建筑物任何侧面。将订制的塔吊预先安装在建筑物顶部,在消防队配备的消防救援车的配合下,当该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特别是当无法从建筑物内部实施救火救人时,利用这种装置可以从外部实施救火,并可以将设备升达高层建筑的上部楼层将上部楼层的撤离人员。该装置的适用高度范围可满足任意高度建筑物对救火救人的要求,对超高层建筑尤为有效。本救援装置不仅适应在消防安全中,也可以为日常生活提供方便,例如提升或下降沉重重物或大件物品,它们不适合装载在建筑电梯上,或者导致房主不便利。例如进行建筑物外墙的清洁作业。而且,建筑与建筑有关的一些上述技术可以应用于某些其它高的结构中,诸如风车和近海石油平台等。所述救援装置还可以是逃生滑道,用于高层被困人员进行逃生。实施例二:当建筑物截面外接圆直径较小时,可借用汽车起重机的结构形式将救援装置安装在建筑物顶层。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吊升装置以及救援装置;所述吊升装置位于楼顶,用于将救援装置从地面直接牵引至高空;所述救援装置位于地面,用于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救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升装置包括固定在楼顶上的塔吊机构,或位于楼顶上的吊车装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吊机构或吊车装置上设置有遥控装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吊机构或吊车装置为多个。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救援装置包括高空救火平台,包括箱体和吊环,用于装载向高空中升吊的救援物或消防人员。
6.如权利要求5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空救火平台上设置有水炮,水炮通过水管与位于地面的高压水泵相连。
7.如权利要求6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包括直接与水炮相连的消防软管以及与消防软管相连的铰接高压水管。
8.如权利要求7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软管与铰接高压水管的连接处通过钢丝绳与箱体相连。
9.如权利要求 5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空救火平台上设置有遥控发送装置。
10.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救援装置包括逃生滑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包括吊升装置以及救援装置;所述吊升装置位于楼顶,用于将救援装置从地面直接牵引至高空;所述救援装置位于地面,用于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救援。采用本实用新型的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系统,将吊升装置预先设置在楼顶,需要使用时直接对地面救援物或消防人员吊升,一方面可以实现任意楼层高度的消防、救援需要,从建筑物顶层开始,沿建筑物的外侧自上而下进行,有效用于100米以上的高空救援;另一方面,救援灵活、机动、快速,效率高,地面救援设施占地面积小,无需搭建复杂、稳固的地面救援平台或使用昂贵的高层消防救援车。
文档编号A62C27/00GK203075490SQ20122069813
公开日2013年7月24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14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14日
发明者苏欣平, 叶鹏, 朱建业, 郭爱东, 陈锦耀, 董帅, 朱洁 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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