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带有导热层的保温护膝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属于日常保健用品的护膝。
背景技术:
膝关节在冬天经常受冻容易导致关节病,特别是在中年以后,所以在冬天需要注意对膝关节的重点保暖。常用的保暖措施是在膝关节处穿戴护膝,现有的护膝实际也就是一圆筒状的保温层,采用保温材料编织成,具有弹性,戴在膝关节处依靠保温层进行保暖。问题是根据人体的生理特点,膝关节也即膝盖处属于“皮包骨头”,缺乏肌肉的覆盖,血管分布也很少,所以膝盖无法像身体其他位置一样依靠充足的血循环所带来的热量来使自身发热保暖。在自身缺少热量的前提下,仅仅依靠不会产生热量的保温材料制成的护膝,保温效果很有限。实际上,在寒冷的冬天,即使穿着厚裤子带着护膝,我们也会发现膝盖处的皮肤摸起来比其他地方的皮肤温度更低。发明内容本发明目的是公开一种更有效地对膝关节进行保暖的保温护膝。本发明的护膝,包括有圆筒状的保温层,其特征在于在保温层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传导热能的导热层。导热层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保护皮肤的内衬层。所述导热层由导热材料制成细丝状的导热纤维,分布在保温层内面而构成。作为一种方便实现的方案,导热纤维采用金属丝,编织成柔性的金属绳,固定在保温层内面上,构成导热层。本发明的护膝为多层结构,保温层内面带有导热层,戴在膝关节时,能够将膝盖两侧肌肉和膝盖后面胭窝处的热量通过导热层传导到膝盖处,增加膝盖处的热量,更好地对膝盖进行保暖,防止因受冻而得关节病。
图1是本发明的保温护膝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导热层在保温层内面上的分布示意图。图3是保温护膝的三层结构的截面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通过观察和分析,我们发现虽然人体的膝盖处缺乏肌肉和血管发布,可是,膝盖的两边和膝盖的后窝即胭窝处,却分布有发达的肌肉和血管,充足的血液循环使胭窝跟腋窝一样,是人体皮肤表面温度相对更高的位置之一。图1,本发明的护膝,包括有圆筒状的保温层1,保温层1实质也是现有普通的护膝,采用保温材料如棉纱,加上弹性材料如橡皮筋混合编织而成,厚度大约2-10mm,可利用其弹性穿戴贴紧在膝盖上并利用其保温材料进行保温,这属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在保温层 1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传导热能的导热层2。导热层2可采用各种具有良好导热性能的导热材料包括各种新材料制成。比如,采用导热系数高的金属材料如铜、铝等,采用导热性能好的非金属材料如石墨,或者采用新材料如高导热碳纤维(High heat conductivity carbon fiber)。为了保持护膝质地的柔软,可将导热材料制成丝状的导热纤维,(金属纤维也即金属丝),再由导热纤维来构成导热层2。比如,可以将导热纤维如高导热碳纤维混在棉纱中一起编织成导热布,由导热布来作为导热层。或者,可以选取直径0. I-Imm的导热纤维如金属丝,紧密堆积压紧成层,两面夹上薄布再缝制为厚度为l_5mm的导热层。或者,采用直径 0. 05-0. 5mm的导热纤维如金属丝,编织成柔性的金属绳,如电气领域常用的多股电线,然后呈“之”字型松垮固定在保温层的内面,如图2。为提高导热效果,金属绳可以密集分布或多层分布。这样加工出来的导热层,既具有传导热能的功能,也具有柔韧性,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拉伸,适应于护膝的使用要求。 导热层2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保护皮肤的内衬层3。内衬层3可采用柔软的薄布构成,与保温层1和导热层2缝制在一起,形成保温护膝的三层结构,如图3的截面示意图。如导热层2本身已经带有柔性的护层,也可直接作为内衬层3而不需再重复设置内衬层。当保温护膝戴在膝盖上,膝盖两边的肌肉和膝盖后胭窝的热量透过内衬层3传导至导热层2, 由导热层2传导至膝盖前面,增加膝盖处的温度,加上外面的保温层1,实现对膝盖保暖的效果。
权利要求
1.一种带有导热层的保温护膝,包括有圆筒状的保温层,其特征在于在保温层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传导热能的导热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导热层的保温护膝,其特征在于导热层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保护皮肤的内衬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导热层的保温护膝,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层由导热材料加工成细丝状的导热纤维,分布在保温层内面而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带有导热层的保温护膝,其特征在于导热纤维采用金属丝,编织成柔性的金属绳,固定在保温层内面上,构成导热层。
全文摘要
一种带有导热层的保温护膝,包括有圆筒状的保温层,其特征在于在保温层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传导热能的导热层。导热层的内面,设置有用于保护皮肤的内衬层。本发明的护膝为多层结构,保温层内面带有导热层,戴在膝关节时,能够将膝盖两侧肌肉和膝盖后面腘窝处的热量通过导热层传导到膝盖处,增加膝盖处的热量,更好地对膝盖进行保暖,防止因受冻而得关节病。
文档编号B32B15/14GK102349711SQ2011103160
公开日2012年2月15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8日
发明者徐志强 申请人: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