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009727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纸回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废纸,泛指在生产生活中经过使用而废弃的可循环再生资源,包括各种高档纸、黄板纸、废纸箱、切边纸、打包纸、企业单位用纸、工程用纸、书刊报纸等等。在国际上,废纸一般区分为欧废、美废和日废三种。在我国,废纸的循环再利用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比较低。纸张的原料主要为木材、草、芦苇、竹等植物纤维,废纸又被称为“二次纤维”,最主要的用途还是纤维回用生产再生纸产品。根据纤维成分的不同,按纸种进行对应循环利用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废纸资源价值。回收后的纸张可以通过打浆、脱色等一系列操作后,重新用于纸张的制作。我们知道纸张的制作中需要用到大量的木材,回收纸张再次利用可以减少数目砍伐量,符合目前关于森林树木保护的政策要求。同时,利用回收纸再次制造新的纸张,相对于木材直接制造纸张的工艺来说,成本更低,符合企业对于节约生产成本的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本实用新型可将废纸打碎成纸肩,方便下一步的打浆工作,以助于回收利用废纸。
[000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0005]—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包括圆桶、破碎器,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中,所述破碎器包括搭放环、电机、轴、切削刀,所述电机固定在搭放环上,所述轴连接电机与切削刀,在所述圆桶内设置有漏网,所述漏网上设置有孔,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内时,切削刀位于漏网内。
[0006]所述漏网上设置有孔,孔为圆孔。所述漏网与圆桶底部固定。所述电机为交流电机。
[0007]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本实用新型可将废纸打碎成纸肩,方便下一步的打浆工作,以助于回收利用废纸。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中:1、圆桶;2、孔;3、漏网;4、电机;5、搭放环;6、轴;7、切削刀。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1]请参阅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所述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包括圆桶1、破碎器,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I中,所述破碎器包括搭放环5、电机4、轴6、切削刀7,所述电机6固定在搭放环5上,所述轴6连接电机4与切削刀7,在所述圆桶I内设置有漏网3,所述漏网3上设置有孔2,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I内时,切削刀7位于漏网3内。
[0013]所述漏网3上设置有孔2,孔2为圆孔。所述漏网3与圆桶I底部固定。所述电机4为交流电机。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本实用新型可将废纸打碎成纸肩,方便下一步的打浆工作,以助于回收利用废纸。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圆桶(I)、破碎器,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⑴中,所述破碎器包括搭放环(5)、电机(4)、轴(6)、切削刀(7),所述电机(4)固定在搭放环(5)上,所述轴(6)连接电机⑷与切削刀(7),在所述圆桶⑴内设置有漏网(3),所述漏网(3)上设置有孔(2),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I)内时,切削刀(7)位于漏网(3)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网(3)上设置有孔(2),孔(2)为圆孔。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网(3)与圆桶(I)底部固定。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4)为交流电机。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包括圆桶、破碎器,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中,所述破碎器包括搭放环、电机、轴、切削刀,所述电机固定在搭放环上,所述轴连接电机与切削刀,在所述圆桶内设置有漏网,所述漏网上设置有孔,所述破碎器放置在圆桶内时,切削刀位于漏网内;所述漏网上设置有孔,孔为圆孔;所述漏网与圆桶底部固定;所述电机为交流电机;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废纸破碎回收装置,本实用新型可将废纸打碎成纸屑,方便下一步的打浆工作,以助于回收利用废纸。
【IPC分类】D21B1/10
【公开号】CN204919189
【申请号】CN201520679021
【发明人】李群星
【申请人】李群星
【公开日】2015年12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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