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壶把手标签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辨认或指示用的标签,特别是与壶配套使用的标签。
背景技术:
餐饮酒楼及茶楼多有用壶盛液体供客户使用,内盛的液体有酱油、醋或茶,通常客户不能通过不透明的壶体对内盛的液体加以视觉辨别。例如,朋友多人在同一台上品各自点的茗茶,由于同一茶楼的壶具有相同的外形,常发生壶混淆的情况,为此,有的茶楼在上茶时按照每位客户点的茶,在壶上贴一写有诸如“铁观音”字样的标签。
上述标签如果贴得不牢,易在一次使用中发生脱落,不能很好地解决混淆问题,如果贴得过牢,将给壶在下一次使用前的清洗造成困难。此外,刚沏的茶常有八十度以上的高温,壶外壁通常也因此而具有较高的温度,如紫砂、瓷质的壶,此时持壶一不小心,将对持壶手的手指造成烫伤。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较牢地固定在壶把手上的标签;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较好防止持壶时,手直接接触很烫壶体的标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标签包括一个片状签体,至少在其一个面上具有一个签部,这个签处于相对便于观察的明显位置,用于对壶内物品给出标识。签体还具有供壶把手穿过其平面的孔部。
壶把手通常具有上翘的人耳形,由以上方案可见,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标签是一个具有供把手穿过孔部的片状体,标签因此可以挂在把手上,在不影响壶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标签由于重力作用不易脱落,挂上和取下也十分方便。
进一步的方案是,将孔部设计成两个相对独立的上孔和下孔,两者之间通过一个缝隙连通,利用签体片状的弹性,受力开启时可从把手后部进入,到位后缝隙闭合,即起到了使标签固定在把手上的作用,又可防止持壶手的手指直接触及壶体,即标签同时起到了隔热作用。
还有一个方案是,将孔部设计成两个完全独立的上孔和下孔,两个孔与签体同一边缘间各有一个缝隙,缝隙受力开启时,可以从把手的侧面插入,到位后在弹性恢复力作用下缝隙闭合,同样可以起到标签固定在把手上和隔热作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立体图;图2是第一实施例的结构图;图3是第二实施例的结构图;图4是第三实施例的结构图;图5是第四实施例的结构图;图6是第五实施例的结构图;图7是第六实施例的结构图。
以下结合各实施例及其附图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方式参见图1,壶2具有一个类似耳状的把手2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壶把手标签1有一个签部11,该区域可以印刷、贴上或写上物品名称标记,如酱油、醋、铁观音等,标签还有一个孔部12,用于将标签固定在把手上。壶把手标签1由片状材料制成,可以是塑料或纸,在小角度弯折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弹性恢复力即可。
第一实施例参见图2,本例标签1的形状较为简单,外形为一矩形,上部为签部11,中下部有与壶把手配合的孔部12,孔部12为一条状孔,从壶把手的后端套上即可,优点是制造简单,使用方便。
第二实施例参见图3,本例孔部由上孔121、下孔122及连通它们的缝隙123构成,上孔121、下孔122的形状分别与壶把手的上下根部截面形状吻合,扳开缝隙123并从壶把手后部套入,松手后靠标签1自身的弹性恢复力缝隙闭合,使标签1固定在壶把手上,本例的优点是固定的稳固性较好,还可以防止手指因接触壶体而被烫伤。
第三实施例参见图4,本例的缝隙123相对较大,优点是安装较方便。
第四、五实施例参见图5、图6,这两例的特点都是签部11较为醒目,利于显示。
第六实施例参见图7,本例的特点是上孔121和下孔122都与标签1的一个侧边有一个缝隙123连通,可以从壶把手的侧面插入,特点是固定的稳固性较好。
上述实施例仅用于对本实用新型构思的说明,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依据本实用新型构思还可以有多种结构的简单变化,如第六实施例中的缝隙123还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边上,即上孔121的缝隙向图7的左边连通,下孔122的缝隙向图7的右边连通,而不是向同一边连通,这样可以先插上孔121,后弯曲标签1使下部从把手耳环中穿过,再使下孔122从另一侧套入把手下部。
权利要求1.壶把手标签,包括一片状签体(1),至少在其一个面上具有一个签部(11);其特征在于签体(1)具有供壶把手穿过其平面使之固定在壶上的孔部(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壶把手标签,其特征在于所述孔部由分别容纳壶把手与壶体连接部的上孔(121)及下孔(122)构成,上孔(121)与下孔(122)间由一贯穿签体(1)两孔的缝隙(123)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壶把手标签,其特征在于所述孔部(12)在平面上有一与签体边缘连通的缝隙(123)。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壶把手标签,包括一片状签体,至少在其一个面上具有一个签部,签体具有供壶把手穿过其平面使之固定在壶上的孔部。具有使用方便的特点,特别适于茶壶,可起防烫伤手指的作用。
文档编号G09F3/00GK2768127SQ20042010305
公开日2006年3月29日 申请日期2004年12月24日 优先权日2004年12月24日
发明者黄伟洪 申请人:黄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