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文件盒,具体地说是一种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建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需要签订合同,如新的交通法中第五章中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在进行协商处理时,双方都希望能就协商处理的结果签订一份合同,一是对双方是一种约束,二是事故当事人以此为证据向参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由于现场中纸张、签字笔及印泥等的不方便及当事人对合同的格式不明白,使合同的签订不规范,有的甚至无法签订。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体积小、携带方便、规范整齐的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
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如下措施达到一种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其特征是设有圆柱形筒体,筒体内设有合同文本及签字笔,筒体一端封闭,筒体另一端设有筒盖,筒盖内设有印泥。
本实用新型中合同文本呈卷筒状,卷筒中央设有签字笔,使合同文本整齐、规范,以减少体积,少占空间、携带方便。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结构,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等特点,可随车放在工具箱中存放,具有成本低廉、携带方便、使用方便、签订的合同规范整齐等优点。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一种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其特征是设有圆柱形筒体1,筒体1内设有合同文本2及签字笔3,为使合同文本整齐、规范,减少体积,少占空间,合同文本2不进行折叠,卷成卷筒状,卷筒中央设有签字笔3,签字笔3前端设有笔帽,筒体1的一端封闭,另一端设有筒盖4,筒体1与筒盖4的连接可以采用常见的套筒式,也可以采用螺纹进行连接,筒盖4内设有印泥5,印泥5可以设在筒盖4内端(如图所示),也可以设在筒盖4的外端面上,印泥5上设有防粘层,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打开筒盖,将合同文本及签字笔取出,在合同文本上填写双方当事人姓名、车牌号、事故发生地、双方责任及赔偿金额等内容,双方签字并将印泥保护层揭去,手指粘上印泥,加盖手印即可,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等特点,方便携带,可随车放入工具箱内,具有成本低廉、携带方便、使用方便、签订的合同规范等优点,适用于应急合同的签订,特别适用于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时,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时使用。
权利要求1.一种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其特征在于设有圆柱形筒体,筒体内设有合同文本及签字笔,筒体一端封闭,筒体另一端设有筒盖,筒盖内设有印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其特征在于中合同文本呈卷筒状,卷筒中央设有签字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文具盒,具体地说是一种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件盒,其特征是设有圆柱形筒体,筒体内设有合同文本及签字笔,筒体一端封闭,筒体另一端设有筒盖,筒盖内设有印泥,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等特点,具有成本低廉、携带方便、使用方便等优点,适用于应急合同的签订,特别适用于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时,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时使用。
文档编号B42F7/00GK2785880SQ20052008056
公开日2006年6月7日 申请日期2005年2月23日 优先权日2005年2月23日
发明者姜文洲 申请人:姜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