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标杆的订书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28827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标杆的订书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文具及办公领域,具体是指装订机。
技术背景订书机是学习和办公过程中常用的工具,常见的此类用具因为 没有专门用于标示欲装订的簿本置放位置正确与否的标示装置,而 常会使订进的钉子呈歪斜状,有的订书机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在底 座前端的钉座附近刻有 一道横线,但使用效果不很理想。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订书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可 以消除上述的缺陷。本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在订书机的底座上左右两侧装置上 左右侧壁,可以用薄板折成槽状再和订书机的底座固接而成,在左 侧壁上纵向加工有滑槽,在左右两侧壁的上部边靠前的同一个位置 上加工有弧状挡口;左壁的滑槽外装置有滑块, 一片状底板透过滑 槽和滑块垂直固接,底片在两侧壁之间的空里向前加宽成圆弧状, 在此底板前部分上左右并列的固接有两个螺钉,螺钉上则连接有长 条状的左右两个标杆,此标杆在螺钉处加工出相齿合的半圆齿,左 标杆的后端则加工出向左倾斜的别爪,左右标杆的前部分别和前述 的左右侧壁上的挡口相接近;在底板上靠近左侧壁的内壁附近固接 有一螺钉即簧钉,簧钉上装置有一弹力适当的别簧,别簧的一端卡别于前述的左标杆后端的别爪上,另一端则别于左侧壁的内壁上。本设计的有益效果是当需要装钉簿本时,可以首先用右手拇指 搡作左侧壁上的滑块并带动底板同时向前滑动,当滑动到挡口附近 时,左右标杆便会在别簧弹力的作用下在挡口处充分张开而成为垂 直于订书机纵轴的一道直线,欲装订的簿本因此而有了一个清楚明 显的标示,可保证钉入的钉子位置正确、整齐、美观。

图1为本设计的整体视图。图2为本设计的局部俯视图,a为收拢状,b为展开状。 各图中,l为压臂,2为钉箱,3为钉座,4为标杆,5为侧壁,6为滑块,7为滑槽,8为机座,9为挡口, IO为螺钉,ll为簧钉,12为齿牙,13为底板,14为别簧,15为别爪。具体实施例如图1,订书机的一般结构形式由底座8、钉箱2、压臂1组成, 本设计方案的关键部分即装置于机座的中段上,它的 一部分由 一块 板材经折窝成槽形固定,左右边部分分别为左右侧壁5,左侧壁上 开有纵向的长口为滑槽7,左右侧壁的上部边的靠前部分加工出相 同的豁口成挡口 9,滑块6正视呈方形,俯视时外侧面则成弧状, 紧贴左侧壁外,其上通过滑槽7垂直连接有一呈水平状的片状底板 13,如图2中所示,底板13处在左右侧壁之间的槽内,前边呈半 圆状,在其上装置有左右并列的两个螺钉10,螺钉10上则分别活 络连接着左右标杆4,标杆呈长条状,在靠近螺钉10处的左右标杆 相对的部位上分别加工有相啮合的齿牙12,标杆的前段呈喇叭口状装置,左右标杆分别和前述的左右侧壁5上的挡口 9靠近,如图2中a所示,在左标杆4的后端加工出向左倾斜的别爪15;在靠近左侧壁的内壁附近的底板上装置有一簧钉11,上面有一别簧14,此 簧弹力适当,其一端簧爪别在左侧壁的内壁上,另一端则卡别于前 述的左侧标杆4的后端加工出的呈倾斜状的别爪15上,如图2中a 所示,别簧14的弹力会使标杆4卡别于挡口 9上并使标杆保持一 个张开的力,同时也会使连同滑块6在内的底板在左右侧壁的槽内 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位置;当需要标示欲装订的簿本的置放角度位置 正偏与否时,则可籍操作者的右手拇指,沿滑槽7向前摁推滑块6, 则底板会和其上的左右标杆同时向前移动,当滑动到挡口 9附近时, 左右标杆便会在别簧的弹力作用及啮牙12的相互啮合作用下充分 张开直到成一道直线状,如图2中b所示,此时则因此直线垂直于 订书机的纵轴和其长度大大宽于订书机的机宽而使贴近的欲装订 的簿本的正确置放有了一个清楚、明了的参照标示,方便了调整, 保证了装订质量,订毕后则可逆向操作,此标杆便又会收拢,如图 2中a,不影响订书机的存放。
权利要求1、一种带标杆的订书机,由机座、钉箱、压臂组成,其特征是在机座的中段装置有左右侧壁,侧壁上边前部加工有挡口,在左侧壁上还开有纵向滑槽,一滑块装置于滑槽外的左侧壁上,底板通过滑槽和滑块垂直固接,底板呈半圆状且向前伸出,底板上通过螺钉装置有左右标杆,标杆呈长条状,靠近螺钉的部位左右标杆上加工有相互啮合的啮牙,左右标杆向前呈喇叭口状张开,杆的前端分别靠近挡口,左标杆的后端加工有向左倾斜的别爪,底板上还装置有簧钉,簧钉靠近左侧壁,上边安装有别簧,别簧的两个簧爪分别卡别于左标杆后端的别爪上和左侧壁内壁上。
专利摘要一种带标杆的订书机,由机座、钉箱、压臂、侧壁、滑块、底板、标杆、别簧等组成,由于新装置了长度大大宽于机体的标杆,则为装订件的正确置放有了一个清楚、明显的参照标示,保证了装订质量,用毕后本装置还可以收拢。
文档编号B42B4/00GK201120785SQ20072030214
公开日2008年9月24日 申请日期2007年10月24日 优先权日2007年10月24日
发明者烁 陈 申请人:烁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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