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梯的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31383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电梯的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屏,尤其涉及一种便于乘客观看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
背景技术
随时信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而显示屏,尤其是广告显示屏,便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目前的广告显示屏遍布公交站、大楼、地铁站以及其他人流量繁华的地方,但是,通常人们经过这些地方都会匆匆而过,广告以及其他信息的播放及显示所接受到的关注度并不高,因此,需要能够一种更好的传递信息工具。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需要提供一种便于充分利用乘客乘坐电梯的有效时间和空间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便于有效传播信息,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对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包括:主体和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通过主体安装于电梯口的门框边上。其中,所述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安装于电梯口的内侧门框边上,包括主体和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所述信息包括广告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播放的信息,所述显示面板通过主体安装于电梯口的门框边上,当乘客进入到电梯的时候,很自然的都会面向电梯口站立,进而使得该显示屏能够非常有效地传播信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合理利用电梯内的空间和乘客乘电梯时的有效时间,提闻了彳目息传播效率。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显示面板为液晶显示屏。通过液晶显示屏传播信息,播放的内容清晰,效果好。本实用新型 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信息播放单元和信息提醒单元。所述信息播放单元用于播放广告以及其他需要播放的信息,所述信息提醒单元包括乘梯须知等提醒信息;本实用新型将信息播放单元和信息提醒单元,即信息播放及乘梯须知等合并在显示面板上,便于显示面板的管理,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显示面板的4个角为圆角。所述显示面板的4个角设置为圆角,能够防止乘客意外撞伤,也能够起到保护显示面板的作用,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伤,提高其人性化设计。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安装于电梯口的内侧左上方或内侧右上方。乘客的视线一般都在自己眼睛水平线的上下浮动,所述显示面板安装于电梯口的内侧左上方或内侧右上方,便于乘客能够更加有效地接受信息,更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5至2米。优选地,所述显示面板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7米。显示屏在电梯内的安装位置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5至2米,能够符合大部分乘客的观看需求,尤其是所述显示面板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7米,非常符合亚洲人的身高,再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优的实施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例提供一种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包括:主体2和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3,所述显示面板3通过主体2安装于电梯口 I的门框边上。其中,所述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安装于电梯口 I的内侧门框边上,包括主体2和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3,所述信息包括广告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播放的信息,所述显示面板3通过主体2安装于电梯口 I的门框边上,当乘客进入到电梯的时候,很自然的都会面向电梯口 I站立,进而使得该显示屏能够非常有效地传播信息,本例结构简单,能够合理利用电梯内的空间和乘客乘电梯时的有效时间,提闻了 目息传播效率。本例所述显示面板3为液晶显示屏,通过液晶显示屏传播信息,播放的内容清晰,效果好。实施例2:如图2所示,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本例所述显示面板3包括信息播放单元32和信息提醒单元31。所述 信息播放单元32用于播放广告以及其他需要播放的信息,所述信息提醒单元31包括乘梯须知等提醒信息;本例将信息播放单元32和信息提醒单元31,即信息播放及乘梯须知等合并在显示面板3上,便于显示面板3的管理,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实施例3:与实施例1或2不同的是,本例所述显示面板3的4个角为圆角。所述显示面板3的4个角设置为圆角,能够防止乘客意外撞伤,也能够起到保护显示面板3的作用,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伤,提高其人性化设计。实施例5:与实施例1或2不同的是,本例所述显示面板3安装于电梯口 I的内侧左上方或内侧右上方。乘客的视线一般都在自己眼睛水平线的上下浮动,所述显示面板3安装于电梯口 I的内侧左上方或内侧右上方,便于乘客能够更加有效地接受信息,更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本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显示面板3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5至2米。优选地,所述显示面板3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7米。显示屏在电梯内的安装位置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5至2米,能够符合大部分乘客的观看需求,尤其是所述显示面板3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7米,非常符合亚洲人的身高,再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本例也适用于实施例3所述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以上所述之具体实施方式
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范围,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本具体实施方式
,凡依照本实用新型之形状、结构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和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通过主体安装于电梯口的内侧门框边上,所述显示面板为液晶显示屏,所述显示面板包括信息播放单元和信息提醒单元;所述信息播放单元和信息提醒单元合并在显示面板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的4个角为圆角。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电梯 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安装于电梯口的内侧左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5至2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7米。
6.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安装于电梯口的内侧右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5至2米。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距离电梯底部的距离为1.7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电梯的显示屏,包括主体和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通过主体安装于电梯口内侧的门框边上。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合理利用电梯内的空间和乘客乘电梯时的有效时间,有效地传播信息,提高了社会信息的传播率。
文档编号G09F9/35GK203079448SQ20122022364
公开日2013年7月24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17日 优先权日2012年5月17日
发明者容天顺 申请人:容天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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