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削笔机,特别是一种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它包括装于削笔机壳体内的支架和转盘,转盘活动安装于支架上,支架和转盘中央设有供笔杆穿过的通孔,所述的支架上并排有两对轴承座,每个轴承座上安装有一转轴,转轴设有摩擦轮及传动轮,所述的转盘由下方的传动机构驱动旋转,所述传动轮外轮沿设有轮齿,转盘上表面设有与轮齿啮合的呈圈形排列的齿条。本实用新型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采用齿轮咬合的传动结构,摩擦轮与传动轮之间及传动轮与转盘之间不易打滑,各机构能精确跟随传动机构旋转,大大提高了进退笔的效率。
【专利说明】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削笔机,特别是一种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公知削笔机的夹笔进给装置均设在削笔机壳体外侧,通过两根弹性导杆定位在壳体上,藉弹性导杆的弹簧力将笔杆递送进,操作较为烦琐。为此,业者在先也做了适当的改良,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布了一种“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专利号为201020647480.8,该方案采用轮盘与橡胶圈摩擦,带动轴承将笔杆递送进,该方案部分解决了上述问题,但在使用中易出现进退笔困难和空转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因各部件间距较大,硬胶齿盘与软质橡胶圈之间容易打滑空转,使笔杆无法递进;二是传动轮与摩擦轮的接触面为平面结构,摩擦系数小,传动轮与摩擦轮之间容易打滑,传动轮空转的同时摩擦轮却不动,导致笔杆的推进动作无法完成。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顺畅进退笔的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途径实现的:一种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它包括装于削笔机壳体内的支架和转盘,转盘活动安装于支架上,支架和转盘中央设有供笔杆穿过的通孔,所述的支架上并排有两对轴承座,每个轴承座上安装有一转轴,转轴设有摩擦轮及传动轮,所述的转盘由下方的传动机构驱动旋转,所述传动轮外轮沿设有轮齿,转盘上表面设有与轮齿啮合的呈圈形排列的齿条。
[0005]作为本方案的进一步优化,传动轮与摩擦轮紧靠安装,传动轮与摩擦轮的接触面上安装有曲形块。
[0006]本实用新型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采用齿轮咬合的传动结构,摩擦轮与传动轮之间及传动轮与转盘之间不易打滑,各机构能精确跟随传动机构旋转,大大提高了进退笔的效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安装结构示意图;
[0009]图2为本实用新型自动给笔装置俯视结构示意图;
[0010]图3为本实用新型自动给笔装置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支架1、转盘2、轴承座3、通孔4、转轴5、摩擦轮6、传动轮7、轮齿8、齿条9、传动机构10、曲形块11。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如图1、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它包括装于削笔机壳体内的支架I和转盘2,转盘2活动安装于支架I上,支架I和转盘2中央设有供笔杆穿过的通孔4,所述的支架I上并排有两对轴承座3,每个轴承座3上安装有一转轴5,转轴5设有摩擦轮6及传动轮7,所述的转盘2由下方的传动机构10驱动旋转,所述传动轮7外轮沿设有轮齿8,转盘2上表面设有与轮齿8啮合的呈圈形排列的齿条9。传动轮7与摩擦轮6紧靠安装,为了防止传动轮7与摩擦轮6之间打滑,传动轮7与摩擦轮6的接触面上安装有曲形块11,用于调节摩擦力,起到自动离合的作用。传动轮7与转轴5的分体设计手感精准,在削笔时,传动轮7自动离合,削尖以后传动轮7自动空转。
[001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它包括装于削笔机壳体内的支架(I)和转盘(2),转盘(2)活动安装于支架(I)上,支架(I)和转盘(2)中央设有供笔杆穿过的通孔(4),所述的支架(I)上并排有两对轴承座(3 ),每个轴承座(3 )上安装有一转轴(5 ),转轴(5 )设有摩擦轮(6)及传动轮(7),所述的转盘(2)由下方的传动机构(10)驱动旋转,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轮(7)外轮沿设有轮齿(8),转盘(2)上表面设有与轮齿(8)啮合的呈圈形排列的齿条(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削笔机自动给笔装置,其特征是传动轮(7)与摩擦轮(6)紧靠安装,传动轮(7 )与摩擦轮(6 )的接触面上安装有曲形块(11)。
【文档编号】B43L23/00GK203805596SQ201420239915
【公开日】2014年9月3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12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12日
【发明者】万荣和 申请人:万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