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了一种标签生产装置及其生产工艺,属于标签生产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使用标签时,为了方便将标签从底纸上剥离下来,客户为要求在标签的其中一角处与底纸之间为无胶结构,剥离时,只需从无胶处将标签揭开即可。但是这类标签现有的生产工艺相对较为复杂,通常是先斩双面胶为半成品、再与印刷完成的半成品对点贴合,然后再进行相应的斩型工序,并且采用手工排废边,生产效率也相对较为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标签生产装置及其生产工艺,通过全自动作业实现标签的生产,并且采用自动化排废,避免了人工手动排废,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标签生产装置,包括机台,所述机台上设置有第一斩型座和第二斩型座,所述机台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送料辊和收料辊,所述第一斩型座和第二斩型座之间设置有第一排废辊和第二送料辊,所述收料辊的上方还设置有第二排废辊。
前述的一种标签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斩型座与所述第二排废辊之间的机台上方还设置有定位电眼。
前述的一种标签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斩型座与所述第二排废辊之间的机台下方还设置有检测光源。
一种标签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斩型,将双面胶通过第一斩型座进行斩型,将其与标签无胶处位置相对应的区域斩断;
(2)排废,将斩断后的胶层随双面胶上表面的离型纸一同排废;
(3)贴合,将印刷完成的半成品标签贴合到步骤(2)完成排废的双面胶上,且在贴合的过程中,保证标签的无胶区域与双面胶上被斩出的无胶区域完全重合;
(4)斩型,将贴合后的材料通过第二斩型座进行斩型,使标签成型;
(5)排废收料,通过第二排废辊进行排废,通过收料辊进行收料。
前述的一种标签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半成品面材上印刷有定位标记,通过定位电眼检测到定位标记时,停止收料,触发第二斩型座进行斩型。
前述的一种标签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半成品面材上印刷有标记线,且所述标记线与第二次斩型时的斩型线条重合,在第二次斩型完成后,可通过检测光源清楚的判断斩型是否精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先对双面胶进行斩型,再将印刷完成的标签半成品贴合到斩型完成的双面胶上,后再次进行斩型,并排废、收料,完成了对标签的自动化作业,并且通过电眼对定位标记进行定位,保证斩型时材料的停留位置,保证斩型进度,并且可以利用标记线检测斩型是否到位,保证了产品质量。
具体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标签生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图4是本发明一种标签生产工艺中步骤2-5中各步骤完成后的面材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标签生产装置,包括机台1,所述机台1上设置有第一斩型座2和第二斩型座3,所述机台1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送料辊4和收料辊8,所述第一斩型座2和第二斩型座3之间设置有第一排废辊6和第二送料辊5,所述收料辊8的上方还设置有第二排废辊7。
所述第二斩型座3与所述第二排废辊6之间的机台1上方还设置有定位电眼9,通过电眼对定位标记进行定位,保证斩型时材料的停留位置,保证斩型进度。
第二斩型座3与所述第二排废辊6之间的机台1下方还设置有检测光源10,在第二次斩型完成后,检测光源检测标记线与第二次斩型时的斩型线条是否重合,可以清楚的判断斩型是否精确。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标签生产工艺,包括如下步骤:(1)斩型,将双面胶通过第一斩型座进行斩型,将其与标签无胶处位置相对应的区域斩断;(2)排废,将斩断后的胶层随双面胶上表面的离型纸一同排废,如图2所示;(3)贴合,将印刷完成的半成品标签贴合到步骤(2)完成排废的双面胶上,且在贴合的过程中,保证标签的无胶区域与双面胶上被斩出的无胶区域完全重合,如图3所示;(4)斩型,将贴合后的材料通过第二斩型座进行斩型,使标签成型;(5)排废收料,通过第二排废辊进行排废,通过收料辊进行收料,排废后的标签如图4所示。
通过先对双面胶进行斩型,再将印刷完成的标签半成品贴合到斩型完成的双面胶上,后再次进行斩型,并排废、收料,完成了对标签的自动化作业。
其中,所述半成品面材上印刷有定位标记,通过定位电眼检测到定位标记时,停止收料,触发第二斩型座进行斩型,所述半成品面材上印刷有标记线,且所述标记线与第二次斩型时的斩型线条重合,在第二次斩型完成后,可通过检测光源清楚的判断斩型是否精确。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标签生产装置及其生产工艺,通过全自动作业实现标签的生产,并且采用自动化排废,避免了人工手动排废,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