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主要用于制作画面亮度和其色彩可按一定规律变化的光纤画屏的附件,具体指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
随着光导纤维技术的日益发展,人们开始利用光纤代替传统技术中的发光体,并设计出一些利用光纤的装饰画,如中国专利号92242905所公开的“声、电控制的光纤点阵装饰品”,该技术较好地利用了光纤,解决了耗电问题,但由于其结构设计上的不足而无法将其制作成大型的电子画屏,更无法满足户外的要求,而在较大型的光纤画屏制作技术中,其变化光源通常是采用转盘的方式,因而存在着画屏背箱体积过大、难以制作大型的光纤画屏的不足,中国专利号92213628所给出的“浮雕状光纤壁画”,提出了一种利用移动的色带来代替转盘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转盘所占体积较大的缺陷,但也随之带来其亮度和色彩变化小的不足,色带在工作时会产生磨损,由此影响色带的透光率,并且结构复杂以及制作成本较高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以通过其光源变色装置中的电机直接带动色筒的独特结构,使其既有效地保留了现有技术的各种使用功能和优点,还具有画屏光亮度和色彩变化范围大、光的有效利用率高、结构简单以及制作成本低的优点,有效地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主要是由电机、色带、光源以及控制电路组成,其特征在于上述色带位于色筒的周边上,该色简直接与电机轴相连或通过传动齿轮与电机相连,光源通过光源架定位于色筒内,上述光源架与电机均设置在同一基板上。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由于采用了光源装置中的电机直接带动色筒的独特结构,使其既有效地保留了现有技术的各种使用功能和优点,还具有画屏光亮度和色彩变化范围大、光的有效利用率高、使用寿命长、能耗低、结构简单、维修方便以及制作成本低的优点,有效地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可广泛地用于制作成各种规格的装饰画屏,以及用来制作各种规格的灯箱广告、霓虹灯招牌以及制作交通指示灯等,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新型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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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其中1-电机,2-基板,3-电机轴,4-色筒,5-色带,6-光纤束,7-光源,8-光源架。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所示,附图是本实用新型发光装置的一种色筒直接与电机相连接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主要由电机(1)、色带(5)、光源(7)以及相应的控制电路组成,上述色带(5)位于色筒(4)的周边上,该色筒(4)的周边为透明材料制成,上述色带(5)亦可由透明颜料涂布在该周边的内表面或外表面,色筒(4)直接通过电机轴(3)与电机(1)相连,色筒与电机之间也可装置相应的传动齿轮(当需要色筒作不均匀转动时,色筒与电机也可以采用凸轮传动),以取得相应的转速;光源(7)通过光源架(8)定位于色筒(4)内,该光源架(8)与电机(1)均设置在同一基板(2)上。在实施例中电机选用低速电机,并带动色筒相对于其内的光源作匀速转动,光源选用节能型的冷光源,并通过光源架与电机装置在同一基板上,该基板可相对于光纤画屏的后箱进行方便地拆卸;在色筒(4)的周围装置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光纤束(6)。本装置结构紧凑,占体积小,在上述光源的照射下,通过色筒使固定的光纤束接收到不同色彩(或亮度)的光,并通过光纤传导,使画屏上出现按一定规律不断变化的色彩,从而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采用上述技术,可方便地制作成各种规格的装饰画屏,也可制作成各种用途的灯箱广告、招牌等。
权利要求1.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主要是由电机(1)、色带(5)、光源(7)以及相应的控制电路组成,其特征在于上述色带(5)位于色筒(4)的周边上,该色筒(4)通过电机轴(3)直接与电机(1)相连,光源(7)通过光源架(8)定位于色筒(4)内,上述光源架与电机均设置在同一基板(2)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色筒(4)与电机(1)之间装置有相应的传动齿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色带(5)设置在色筒(4)的周边上,上述色带(5)亦可由透明颜料涂布在该周边的内表面或外表面而构成。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的光纤画屏用发光装置,主要是由电机、色带、光源以及控制电路组成,色带位于色筒的周边上,色筒直接与电机轴相连或通过传动齿轮与电机相连,光源通过光源架定位于色筒内,上述光源架与电机均设置在同一基板上。采用本发光装置,具有画屏光亮度和色彩变化范围大、光的有效利用率高、结构紧凑体积小、结构简单、维修方便及制作成本低的优点,可广泛地用于制作装饰画屏、灯箱广告、霓虹灯招牌及交通指示灯等。
文档编号G09F19/12GK2256140SQ9523811
公开日1997年6月11日 申请日期1995年11月24日 优先权日1995年11月24日
发明者张建华, 陈靖寰, 谢榕衡 申请人:张建华, 陈靖寰, 谢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