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及汽车尾灯、道路安全反光标志、道路施工警示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595776阅读:410来源:国知局
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及汽车尾灯、道路安全反光标志、道路施工警示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学领域,尤其涉及反光透光单元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0002]反光器(又称反光板)广泛用于交通运输、道路安全等领域,如车辆尾部的反光标志,三角警示牌、道路安全反光标志及施工警示灯等等。
[0003]由图1知,反光器的棱镜结构会产生折射,使后面的观察者看不到灯光。故近年尾灯多将反光器移出,制成独立的部件另行安装,导致成本增加,此其一。其二,目前全球制造反光器“模芯”,均需大量精密度达I μ的“针”(pin)来拼接,其棱镜面更需达镜面光洁度,造价就非常昂贵。见图2。
【实用新型内容】
[0004]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包括基板和若干个棱锥体,所述棱锥体的第一端由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组成,所述棱锥体的第二端为圆柱体,所述棱锥体的第二端设置在基板上,构成反光和透光区域,其中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反光区域,其余部分为透光区域。
[000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设有LED的线路板,该线路板与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合封装,组成双功能反光器组件,所述LED对应于透光区域设置。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棱锥体均匀设置在基板上。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透光部分构成文字、字母或图案。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棱锥体布满所述基板,所述基板全部为反光区域。
[0009]一种包含上述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汽车尾灯,所述汽车尾灯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
[0010]一种包含上述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道路安全反光标志,所述道路安全反光标志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
[0011]一种包含上述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道路施工警示灯,所述道路施工警示灯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
[00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3]本实用新型可以一次安装加工1000枝带有螺纹的单元。将这些单元转移安装至按坐标加工好孔位的平板上做成母板。再对母板进行电铸制造出模具。用此模具就可压制透明塑胶的反光基板去安装组合成双功能反光器。
[0014]本实用新型利用低成本的单元嵌装法制造模具,用它压制反光基片再配上LED灯制成双功能反光器。它省去了钨丝灯和反光罩,即可设计出薄型车灯。除车灯外,本实用新型也能逐步取代现有的其他产品。用新实用新型的双功能反光器逐步取代广泛用于汽车尾灯、道路安全反光标志、道路施工警示灯等的现有产品。
[0015]例如轿车尾灯,每I至2年就更新型号要设计新的车灯而重新购置反光器或模芯,此外上面提到的其他反光产品也都是需求极大。目前最便宜的模芯价格为人民币800元/平方厘米,本实用新型的价格会不到一半。再者,当车尾灯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双功能反光器后,结构变得简单,又可省却了外置独立反光器,大幅降低了成本。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反光器是大批量生产并使用专用的模具,价格会十分低廉。
[0016]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反光单元,将单元按预先设定的位置安装于金属平板上,然后进行电铸制成模具去压制反光基片,把基片与LED灯丝路板组合就完成了反光及发光双功能反光器制作。在流程中电铸工艺的成品本身即是反光板模芯,可出售给有关厂商制造产品O
【附图说明】
[0017]图1是现有的反光器产生折射的示意图;
[0018]图2A是现有的反光器的模芯的主视图,图2B是现有的反光器的模芯的侧视图;
[0019]图3A是本实用新型单元组合式反光发光单元,图3B是图3A中的AA视图;
[0020]图4A是本实用新型的反光器的模芯的主视图,图4B是本实用新型的反光器的模芯的侧视图;
[0021]图5A、5B、5C是本实用新型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0023]实施例子1:
[0024]一种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包括基板和若干个棱锥体,所述棱锥体的第一端由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组成,所述棱锥体的第二端为圆柱体,所述棱锥体的第二端设置在基板上,构成反光和透光区域,其中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反光区域,其余部分为透光区域
[0025]实施例子2:
[0026]如图3A和图3B,一种单元组合式反光发光单元3,其包括基板和若干个棱锥体,所述棱锥体的第一端由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组成,所述棱锥体的第二端为圆柱体,所述棱锥体设置在基板上,优选棱锥体均匀设置在基板上,构成反光和透光区域,其中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反光区域,未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透光区域。见图5A、图5B、图5C所示的几种实施例子,当然,不限于以上图中所示的排列方式,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已有知识及需求进行简单调整。也可以将透光部分构成文字、字母或图案。还包括设有LEDl的线路板2,线路板与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合封装,组成双功能反光器组件,所述LED对应于透光区域设置。
[0027]实施例子3:
[0028]一种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生产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29]步骤1:制作带有棱锥体及螺纹的柱形反光单元,所述棱锥体的棱锥体由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组成;
[0030]步骤2:将反光单元通过螺纹部位按预定孔位安装于母板上,构成反光和透光区域,其中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反光区域,其余为透光区域;
[0031]步骤3:将装有反光单元的母板进行电铸制成模芯;
[0032]步骤4:用模芯做成模具;
[0033]步骤5:用模具压制透明胶片制成反光基板。
[0034]实施例子4:
[0035]一种单元组合式反光发光单元的生产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36]步骤1:制作带有棱锥体及螺纹的柱形反光单元,所述棱锥体由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组成;
[0037]步骤2:将反光单元通过螺纹部位按预定孔位安装于母板上,构成反光和透光区域,其中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反光区域,未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透光区域;
[0038]步骤3:将装有反光单元的母板进行电铸制成模芯;
[0039]步骤4:用模芯做成模具;
[0040]步骤5:用模具压制透明胶片制成反光基板;
[0041]步骤6:将LED线路板与反光基板组合封装,制成双功能反光器组件,所述LED对应于透光区域设置。
[0042]实施例子5:
[0043]一种汽车尾灯,所述汽车尾灯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实施例子I中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或者所述汽车尾灯的反光与发光部件由实施例子2中的单元组合式反光发光单元组成。
[0044]实施例子6:
[0045]一种道路安全反光标志,所述道路安全反光标志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实施例子I中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或者所道路安全反光标志的反光与发光部件由实施例子2中的单元组合式反光发光单元组成。
[0046]实施例子7:
[0047]一种道路施工警示灯,所述道路施工警示灯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实施例子I中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或者所述道路安全反光标志的反光与发光部件由实施例子2中的单元组合式反光发光单元组成。
[0048]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基板和若干个棱锥体,所述棱锥体的第一端由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组成,所述棱锥体的第二端为圆柱体,所述棱锥体的第二端设置在基板上,构成反光和透光区域,其中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反光区域,其余部分为透光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有LED的线路板,该线路板与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合封装,组成双功能反光器组件,所述LED对应于透光区域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锥体均勾设置在基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特征在于:透光部分构成文字、字母或图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锥体布满所述基板,所述基板全部为反光区域。
6.一种包含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汽车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尾灯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
7.一种包含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道路安全反光标志,其特征在于:所述道路安全反光标志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
8.一种包含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道路施工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道路施工警示灯的反光与透光部件由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组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及其应用。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其包括基板和若干个棱锥体,所述棱锥体的表面由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组成,所述棱锥面设置在基板上,构成反光和透光区域,其中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反光区域,未设有反光单元的部分为透光区域。还公开了包含上述单元组合式反光透光单元的汽车尾灯、道路安全反光标志、道路施工警示灯。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双功能反光器”后,结构变得简单,又可省却了外置独立反光器,大幅降低了成本,价格会十分低廉。
【IPC分类】G09F13-04
【公开号】CN204303291
【申请号】CN201420752460
【发明人】严世杰
【申请人】严世杰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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