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414641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日用品,具体的是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美化环境,现代人们一般都会在公共场所或居室内摆放一些油画以提高美观程度。现有的装饰所用的油画中,都是在一个平面内进行绘制。对于一些需要具有远近层次的图画来说,在一个平面进行绘制的表现力会显得不足,美观度也较低。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层次感的油画。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种具有层次的油画,包括第一画板,所述第一画板的正面固定连接有第二画板,所述第一画板与第二画板之间具有间隙,所述第二画板的上边缘为沿图画纹理高低起伏的纹理边,所述第一画板和第二画板上均设置有画布,所述第一画板和第二画板的画布上分别绘制有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所述画布上均绘制有图画,所述第一画板上的画布的下边缘低于第二画板的纹理边。
[0006]作为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画板和第二画板之间加设有垫块,两两之间通过胶水粘贴在一起。
[0007]作为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垫块的厚度为5mm-10mm。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第一画板的前部设置第二画板并且两者之间具有间隙,在第一画板的画布上绘制远景图画,在第二画板的画布上绘制近景图画,使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之间具有一定的实际距离,相比传统在同一个平面内绘制远景和近景图画显得更有层次感,表现力更足,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审美要求。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不意图;
[0010]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以下将结合实施方式和附图对发明创造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发明创造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0012]参照图1和图2,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包括第一画板I,所述第一画板I的正面固定连接有第二画板2,所述第一画板I与第二画板2之间具有间隙,所述第二画板2的上边缘为沿图画纹理高低起伏的纹理边,所述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上均设置有画布3,所述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的画布3上分别绘制有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所述第一画板I上的画布3的下边缘低于第二画板2的纹理边。
[0013]进一步改进的实施例,所述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之间加设有垫块4,两两之间通过胶水粘贴在一起。所述垫块4的厚度为5mm-10mm。该垫块4能使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具有适当的距离,其厚度为也使该距离不会显得过大或过小,根据实际的图画需要选择相应的厚度。
[0014]本实用新型通过之间具有一定间隙的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将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分别绘制在其上的画布3上,使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具有更为真实的距离感和层次感,显得更加逼真。
[0015]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其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只要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包括第一画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画板(I)的正面固定连接有第二画板(2),所述第一画板(I)与第二画板(2)之间具有间隙,所述第二画板(2)的上边缘为沿图画纹理高低起伏的纹理边,所述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上均设置有画布(3),所述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的画布(3)上分别绘制有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所述第一画板(I)上的画布(3)的下边缘低于第二画板(2)的纹理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画板(I)和第二画板(2)之间加设有垫块(4),两两之间通过胶水粘贴在一起。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其特征在于所述垫块(4)的厚度为5mm-1Omm0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油画,具体一种具有层次的油画,包括第一画板,所述第一画板的正面固定连接有第二画板,所述第一画板与第二画板之间具有间隙,所述第二画板的上边缘为沿图画纹理高低起伏的纹理边,所述第一画板和第二画板上均设置有画布,所述第一画板和第二画板的画布上分别绘制有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所述画布上均绘制有图画,所述第一画板上的画布的下边缘低于第二画板的纹理边。本实用新型通过之间具有一定间隙的第一画板和第二画板,将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分别绘制在其上的画布上,使远景图画和近景图画具有更为真实的距离感和层次感。
【IPC分类】B44D2/00
【公开号】CN205326649
【申请号】CN201620109128
【发明人】王阿乙
【申请人】南安市亿辉油画工艺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22日
【申请日】2016年2月3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