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便携式红外夜视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安全防范目的监视显示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适用于移动主体在黑暗环境中使用的便携式视频显示装置。
出于安全防范的需要,在国防、公安、边防、海关、金融机构、银行、民航机场、超级市场等等许许多多重要部门,安全监视显示装置应用得越来越普遍。对于在夜间及黑暗条件下的安全监视显示装置来说,绝大多数都是利用主动近红外光源的电视监视系统。众所周知,如同可见光和无线电波一样,红外光源也是一种电磁震荡波,红外光由于其在电磁频谱中的位置低于可见光中的红色光的频率,故称为红外光。安全监视显示装置的原理就是利用红外光源和低照度摄象机、电视监视器结合,获得人肉眼看不见的黑暗中的景物和人物动态,达到安全防范的目的。
一般而言,一套利用主动近红外光源的电视监视系统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用于对被监视对象进行照射、补光的主动近红外光源;二是用于捕捉收集对被监视对象影象的低照度摄象机;三是被监视对象影象的显示装置。
目前,用于作为发射主动近红外光源的元件主要是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由于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输出功率较小,往往在使用中必须多个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同时工作。而多个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同时工作不可避免使得其本身和周围环境发热、升温,常常工作一个小时就已经热得无法用手触摸,同时还影响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的发射效率甚至使用寿命。这样,在使用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作为红外光源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发热和散热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传统的解决办法是增大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彼此的间距,以利于散热。由本申请人于2000年申请并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主动近红外光源”(专利号00231679.X)较好地解决了砷化镓红外发射二极管作为红外光源的散热问题,提供了一种适用于电视配套监控系统使用的主动近红外光源。
传统的视频显示装置如同电视机一样,只不过在技术指标和功能效果上比一般电视机更精确、显象管的挑选更严格。彩色或黑白显象管现在已经广泛用于电视机和计算机作为视频显示器,它具有全色化、高分辨率、对比度好、亮度高以及经济实用的优点。但是传统的视频显示装置致命的缺点是体积大而笨重,而且其电压较高、有闪烁、有X射线,这是无法使其成为小型化的便携装置的。对于利用主动近红外光源的监视系统的显示装置而言,现有大都是上述的显示装置固定安装在一个监视室内,因此移动起来是很不方便的。但是在国防、公安系统,出于行业的特殊性质,往往需要能够灵活地随着人体移动的便携式显示装置,而这恰恰是现有技术的缺陷。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薄片式视频显示器、特别是液晶薄片式视频显示器,已经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开发出来,并且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由北京机械委兵工教材编导室1988年出版的、张鸣平等编著的《夜视技术》一书,以及由电子工业出版社1991年的、由日本人金子英二著、王新久等译的《液晶电视》等大量的公开出版物,都介绍了许许多多薄片式视频显示器的技术和产品。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能够灵活地随着人体移动的便携式显示装置,达到在黑暗环境中监视人眼看不到人物和景物的作用、以满足国防、公安系统等特殊性质行业的需要。
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是和包括用于对被监视对象进行照射、补光的主动近红外光源以及用于捕捉收集对被监视对象影象的低照度摄象机配合在一起使用的。上述的低照度摄象机使用的是现有的成熟技术产品,上述的主动近红外光源采用本申请人于2000年申请并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主动近红外光源”(专利号00231679.X)。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是利用已经成熟的液晶显示技术的一种产品。
本实用新型的视频显示装置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包括电源、视频讯号输入线、视频放大器和视频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频显示器为薄片式视频显示器,并且其固定于人眼睛近距离的正前方附近。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薄片式视频显示器可以采用液晶显示片,上述的显示装置可以为眼镜或者防风镜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为一片、或者两片串、并联连接的外形为眼镜镜片式的液晶显示片。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显示装置还可以采用可折叠的眼镜或者防风镜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为可以折叠的一片、或者两片串、并联连接的外形为眼镜镜片式的液晶显示片。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显示装置也可以是头盔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为位于头盔正面眼睛前方的一片、或两片串、并联连接的液晶显示片。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显示装置也可以是头盔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为位于头盔正面还可以设置一个对前方监视目标进行照射和摄象的、包括主动近红外光源和摄象头的低照度摄象一体化装置。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各种显示装置的电源可以为电池。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叙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眼镜式显示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头盔式显示装置结构示意图。
如
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包括电源1、视频讯号输入线2、视频放大器3和视频显示器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频显示器4为液晶显示片,并且其固定于人眼睛近距离的正前方附近。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显示装置可以为眼镜或者防风镜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4为一片、或者两片串、并联连接的外形为眼镜镜片式的液晶显示片。上述的液晶显示片可以是圆形或者椭圆形的、也可以是方形、菱形等等。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显示装置还可以采用可折叠的眼镜或者防风镜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4为可以折叠的一片、或者两片串、并联连接的外形为眼镜镜片式的液晶显示片。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显示装置也可以是头盔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4为位于头盔正面眼睛前方的一片、或两片串、并联连接的液晶显示片。
上述的液晶显示片也可以作成能够移动和缩进式的,使用的时候拉到眼睛前面,不使用的时候推入头盔内或者眼睛上方等等。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显示装置也可以是头盔式的,其中的视频显示器为位于头盔正面还可以设置一个对前方监视目标进行照射和摄象的、包括主动近红外光源和摄象头的低照度摄象一体化装置5。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上述的各种显示装置的电源1可以为电池。
由于上述的结构特点,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有效地克服了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了一种能够灵活地随着人体移动的便携式显示装置,实现在黑暗环境中监视人眼看不到人物和景物的效果、满足了国防、公安系统等特殊性质行业的需要。
权利要求1.一种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包括电源、视频讯号输入线、视频放大器和视频显示器,所述的视频显示器为薄片式视频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频显示器固定于人眼睛近距离的正前方附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频显示器为液晶显示片。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装置为眼镜或者防风镜式的,所述的视频显示器为一片、或者两片串、并联连接的、外形为眼镜镜片式的液晶显示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装置为可以折叠的眼镜或者防风镜式的,所述的视频显示器为可以折叠的一片、或者两片串、并联连接的外形为眼镜镜片式的液晶显示片。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装置为头盔式的,所述的视频显示器为位于头盔正面眼睛前方的一片、或两片串、并联连接的液晶显示片。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频显示器的正面有一个对前方监视目标进行照射的主动近红外光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为电池。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红外夜视仪。它包括电源、视频讯号输入线、视频放大器和视频显示器,本实用新型的视频显示器为液晶显示片,并且其固定于人眼睛近距离的正前方附近。由于上述的结构特点,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红外夜视仪有效地克服了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了一种能够灵活地随着人体移动的便携式显示装置,实现在黑暗环境中监视人眼看不到人物和景物的效果、满足了国防、公安系统等特殊性质行业的需要。
文档编号G02F1/13GK2532498SQ0120799
公开日2003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2001年3月19日 优先权日2001年3月19日
发明者马维新, 叶奕贵, 程思源 申请人:程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