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电子产品检测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电子产品检测的托盘。
背景技术:
电子产品是指供日常消费者生活使用之电子产品。它属于特定的家用电器,内有电子元件,通常会应用于娱乐、通讯以及文书用途,例如电话、音响器材、电视机、dvd播放机甚至电子钟等。而目前随着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子产品的质量要求也随着提高,现有的电子产品在显微镜下检查时,许多的电子产品是单独的一条框架(很薄,0.6mm厚度),取拿会很不方便,而且产品挪动时也很不方便,在取拿和挪动的过程中会对电子产品产生一定的伤害,并且在取拿的过程中很容易碰到焊线,从而取拿和挪动会对芯片上的焊线有影响,容易导致塌线,因此会降低电子产品的成品率。为此,我们提供了一种用于电子产品检测的托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电子产品检测的托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述该电子产品检测的托盘具有操作使用方便,降低了对电子产品的伤害,有利于提高电子产品品质的质量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电子产品检测的托盘,包括检测台,所述检测台的顶面上设有显微镜,所述显微镜的一侧设有检验托盘,所述检验托盘设置在检测台上,所述显微镜上设有头枕多媒体播放器,所述头枕多媒体播放器的底面上安装有阅读灯,所述阅读灯位于检验托盘的正上方,所述检验托盘的顶面中部开设有水平同向的方形凹槽,且方形凹槽的一端设有开口且与检验托盘的一端端面齐平,所述方形凹槽内的相对侧壁上均设有等距对称分布的至少两个凸起条,所述方形凹槽的内腔底面一侧开设有第二方形凹槽,所述第二方形凹槽的顶面与凸起条的底面连接。
优选的,所述凸起条的横截面呈带有倒角的等腰梯形或圆弧形。
优选的,所述凸起条均与方形凹槽和第二方形凹槽为一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方形凹槽和第二方形凹槽的侧壁上均设有保护层,且方形凹槽的长度和第二方形凹槽的长度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在检测台上设有检验托盘,并且在检验托盘内设有方形凹槽和第二方形凹槽,能够使得在显微镜下检查电子产品时方便电子产品的取拿和挪动,降低了对电子产品的伤害,也减少了接触时给电子产品的焊线带来塌线的影响,由于在方形凹槽和第二方形凹槽的侧壁上都设有凸起条和保护层,能够减少电子产品与检验托盘的接触面积,从而能够降低了检验托盘对电子产品的伤害。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操作方便,方便取拿和挪动,降低了在检测时对电子产品造成的伤害,大大的提高了电子产品的成品率和良品率,从而便于提高电子产品品质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托盘结构示意图。
图中:1检测台、2显微镜、3检验托盘、4头枕多媒体播放器、5阅读灯、6方形凹槽、7凸起条、8第二方形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电子产品检测的托盘,包括检测台1,检测台1的顶面上设有显微镜2,方便检测,显微镜2的一侧设有检验托盘3,检验托盘3设置在检测台1上,显微镜2上设有头枕多媒体播放器4,头枕多媒体播放器4的底面上安装有阅读灯5,阅读灯5位于检验托盘3的正上方,能够提供亮度,检验托盘3的顶面中部开设有水平同向的方形凹槽6,且方形凹槽6的一端设有开口且与检验托盘3的一端端面齐平,便于电子产品的放置,方形凹槽6内的相对侧壁上均设有等距对称分布的至少两个凸起条7,凸起条7的横截面呈带有倒角的等腰梯形或圆弧形,方形凹槽6的内腔底面一侧开设有第二方形凹槽8,方形凹槽6和第二方形凹槽8的侧壁上均设有保护层,能够对电子产品起到保护的作用,且方形凹槽6的长度和第二方形凹槽8的长度相同,方便对电子产品进行检测,也便于取拿和挪动,降低了在检测时对电子产品的伤害,第二方形凹槽8的顶面与凸起条7的底面连接,凸起条7均与方形凹槽6和第二方形凹槽8为一体结构,能够减少电子产品与检验托盘3之间的检出面积,从而有利于提高电子产品品质的质量。
本发明通过在检测台1上设有检验托盘3,并且在检验托盘3内设有方形凹槽6和第二方形凹槽8,能够使得在显微镜2下检查电子产品时方便电子产品的取拿和挪动,降低了对电子产品的伤害,也减少了接触时给电子产品的焊线带来塌线的影响,由于在方形凹槽6和第二方形凹槽8的侧壁上都设有凸起条7和保护层,能够减少电子产品与检验托盘3的接触面积,从而能够降低了检验托盘3对电子产品的伤害。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操作方便,方便取拿和挪动,降低了在检测时对电子产品造成的伤害,大大的提高了电子产品的成品率和良品率,从而便于提高电子产品品质的质量。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