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扩散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57413阅读:448来源:国知局
光学扩散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薄膜技术,尤其涉及一种优势明显的光学扩散膜。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随着智能化移动设备以及汽车,户外工控领域对显示照明等领域的迅猛发展,LED的使用普及广泛,显示屏领域LED光源经过导光板转换成面光源需要扩散膜的雾化,LED照明行业LED灯要将线光源转化成柔和的面光源,需要用扩散膜的雾化。现有的技术有2种,但缺点也很明显:
[0003](I)在PET基膜正面和背面分别涂布不同粒径的PMMA粒子。此方案生产效率不高,扩散粒子与粘合树脂和基膜之间的粘结力不佳;
[0004](2)在PET上下表面涂布一层UV胶水,经过精雕轮压出等同大小直径的半圆,经UV固化后行程固定的结构。此方案的生产良率受一定的影响,同时生产制造成本比较高,客户接受度有限。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已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光学扩散膜,解决现有的光学扩散膜中的扩散粒子与粘合树脂和基膜之间的粘结力不佳的缺陷以及现有生产工艺的高成本。
[000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0007]—种光学扩散膜,包括PET基层,所述PET基层两侧至少一侧设有扩散层,其中,所述扩散层和PET基层具有一体化结构,所述扩散层内含有均匀分布的散射粒子,生产PET基层时,通过将散射粒子溶解在PET基层两边缘,然后进行薄膜均匀拉伸,形成所述扩散层。
[0008]优选地,所述散射粒子的粒径为1~60 μ m。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解决了现有的光学扩散膜中的扩散粒子与粘合树脂和基膜之间的粘结力不佳的缺陷以及现有生产工艺的高成本问题,此工艺生产出来的扩散膜光学特性雾都能从5%到99%之间任意调整,同时穿透率能从30%到94%之间任意调整,其中此工艺的成本相对目前传统方式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光学扩散膜中的扩散粒子与PET之间的粘结力较好,表面抗粘连性能与光学性能良好。
[0010]通过以下的描述并结合附图,本实用新型将变得更加清晰,这些附图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现在参考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标号代表类似的元件。
[0013]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光学扩散膜,包括PET基层10,所述PET基层10两侧至少一侧设有扩散层11,其中,所述扩散层11和PET基层10具有一体化结构,所述扩散层11内含有均匀分布的散射粒子12。以上三层为同时生产出,扩散粒子采取在生产PET基层10过程中内添加的方式,此方式粒子会全部溶解在PET层里面,薄膜拉伸过程中能均匀的分布两端行成一定的光学特性,形成所述扩散层11。
[0014]本实施例中,所述散射粒子12的粒径为1~60 μ m。
[0015]本实施例中,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是一种性能优越的热塑性聚酯材料,它具有耐热性佳、吸湿性低、耐化学品、耐候性佳、介电强度高和尺寸稳定等特点。
[0016]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的光学扩散膜中的扩散粒子与粘合树脂和基膜之间的粘结力不佳的缺陷以及现有生产工艺的高成本问题,此工艺生产出来的扩散膜光学特性雾都能从5%到99%之间任意调整,同时穿透率能从30%到94%之间任意调整,其中此工艺的成本相对目前传统方式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光学扩散膜中的扩散粒子与PET之间的粘结力较好,表面抗粘连性能与光学性能良好。
[0017]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光学扩散膜,其特征在于,包括PET基层,所述PET基层两侧至少一侧设有扩散层,其中,所述扩散层和PET基层具有一体化结构,所述扩散层内含有均匀分布的散射粒子,生产PET基层时,通过将散射粒子溶解在PET基层两边缘,然后进行薄膜均匀拉伸,形成所述扩散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扩散膜,其特征在于,所述散射粒子的粒径为1~60μπ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光学扩散膜,包括PET基层,所述PET基层两侧至少一侧设有扩散层,其中,所述扩散层和PET基层具有一体化结构,所述扩散层内含有均匀分布的散射粒子,生产PET基层时,通过将散射粒子溶解在PET基层两边缘,然后进行薄膜均匀拉伸,形成所述扩散层。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的光学扩散膜中的扩散粒子与粘合树脂和基膜之间的粘结力不佳的缺陷以及现有生产工艺的高成本问题。
【IPC分类】G02B5/02
【公开号】CN205067778
【申请号】CN201520672052
【发明人】陈晓静
【申请人】深圳市旭信光学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2日
【申请日】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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