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屏制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
【背景技术】
[0002]显示屏是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的I/O设备,即输入输出设备,是一种将一定的电子文件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的显示工具。在显示屏的生产过程中,点缺陷即坏点、亮点、暗点等的检测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道工序,关系到显示屏质量的好坏以及客户体验。
[0003]公告号为CN202362551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液晶显示屏点亮检测装置,包括基座、设置于基座内的背光装置、设置于基座上的屏承载装置、设置在屏承载装置侧边的柔性电路板,使用时将待检测的显示屏置于屏承载装置,然后开启背光装置,检测人员检测显示屏是否存在点亮缺陷,该显示屏点亮检测装置在检测中对检测人员的眼睛刺激比较大,长期使用容易产生视觉疲劳,从而影响检测的准确性。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提供一种供手机液晶显示屏生产过程中点缺陷检测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该测试架有利于提高检测的准确性,且有利于保护检测人员的眼睛,减少视觉疲劳,减少检测误差。
[0005]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6]—种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该测试架包括测试架本体、与测试架本体上表面后侧铰接的翻盖、载模,所述载模上开有长度和宽度均小于显示屏3_5mm的矩形框,所述载模上表面的左上方设置有一倒L形凹台、右方和下方沿着矩形框侧边设置有用于定位显示屏的长条状凹台,所述倒L形凹台与长条状凹台的深度相同,且倒L形凹台的下侧边与下方长条状凹台的下侧边齐平、倒L形凹台的右侧边与右方长条状凹台的右侧边齐平,所述载模上开有与显示屏尺寸相配的矩形框,所述载模设置于测试架本体上表面、翻盖的正下方,所述翻盖上开有用于观察显示屏是否存在点缺陷的与显示屏尺寸相配的矩形框,所述矩形框上覆盖有偏光板。
[0007]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在测试架本体的上表面增设翻盖,在翻盖上设置偏光板,该偏光板有利于稳定光源,提高显示效果,提高检测的准确性,且偏光板的设置有利于保护检测人员的眼睛,减少视觉疲劳,减少检测误差。另外,载模的倒L定位设置方便操作,有利于提高检测效率,能够有效防止显示屏ITO端子的损伤。
[0008]作为优选,所述偏光板由一透明玻璃片与一偏光片粘接而成,其中偏光片位于靠近载模的一侧。该偏光板结构相对牢固,且有利于保持洁净度,使用寿命长。
[0009]作为优选,所述翻盖上矩形框的上侧边缘设置有一用于卡接偏光板的卡槽,偏光板的上侧与卡槽后其他侧边通过粘接等方式与翻盖连接。该设置方便偏光板的更换,且可以用于适用不同尺寸的偏光板,降低匹配限制。
[0010]作为优选,所述测试架本体包括盒体、盒盖、检测电路,所述盒盖的后端部与盒体后侧板铰接,所述盒盖的前侧侧边通过卡扣与盒体侧面卡接。该设置方便进行对盒盖内部件的检测与维修,且使用安全。
[0011]作为优选,所述盒盖上设置有用于容置检测电路的导光板的矩形框、且该导光板位于载模矩形框的正下方,所述检测电路的电路开关设置于盒盖的上表面。该设置方便操作,且使该显示屏功能测试架使用更为安全。
[0012]作为优选,所述盒体的后侧板高于前侧板,所述盒盖相对于盒体底板所呈的角度为40度。该设置使视场与产品形成一个90度的垂直自然观测角度,方便操作,更有利于检测人员对显示屏点缺陷的检测,降低了检测人员的视觉疲劳和身体疲劳,更为人性化。
[0013]作为优选,所述载模左右两侧的中部对称设置有用于固定到盒盖的长条形通孔。该设置可以根据使用需求对载模的位置进行微调,使用更为灵活。
[0014]作为优选,所述载模由电木板材制成。该设置有利于检测人员对显示屏点缺陷的检测,降低了检测人员的视觉疲劳,更为人性化,且防静电效果更好,耐破损更强。
【附图说明】
[0015]图1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的结构示意图;
[0016]图2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的载模的示意图。
[0017]其中:1、盒体;2、盒盖;3、翻盖;4、载模;5、偏光板;6、卡槽;7、卡扣;8、导光板;9、电路开关;1、倒L形凹台;11、长条状凹台;12、长条形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具体描述。应该指出,以下具体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发明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说明,本发明使用的所有科学和技术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0019]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包括测试架本体、与测试架本体上表面后侧铰接的翻盖3、载模4。
[0020]所述测试架本体包括盒体1、盒盖2、检测电路。所述盒体I由底板、前后左右四块侧板组成,其中后侧板高于前侧板,从而使得盖合于该盒体I上的盒盖2与底板所呈的角度为40度。所述盒盖2的后端部与盒体I后侧板铰接,所述盒盖2的前侧侧边通过卡扣7与盒体I侧面卡接。所述检测电路采用现有技术中显示屏点缺陷检测的电路元件,其导光板8设置于盒盖2上(盒盖2上设置有用于容置该导光板8的矩形框),电路开关9设置于盒盖2的上表面,探针设置于翻盖3上(当翻盖3盖下使刚好能触碰到显示屏用于检测),除导光板8、电路开关、探针之外的其他电路元件设置于盒体I内。
[0021]所述载模4固定于盒盖2的上表面,且载模4上开有长度和宽度均小于显示屏3-5mm的矩形框,该矩形框应位于导光板8的正上方。所述载模4上表面的左上方切削有一倒L形凹台10、右方和下方沿着矩形框侧边切削有用于定位显示屏的长条状凹台11,所述倒L形凹台10与长条状凹台11的深度相同,且倒L形凹台10的下侧边与下方长条状凹台11的下侧边齐平、倒L形凹台10的右侧边与右方长条状凹台11的右侧边齐平。所述长条状凹台11的宽度为1.5-2.5mm,具体看载模4上矩形框的尺寸,为载模4上矩形框宽度小于显示屏宽度的值的一半。所述载模4左右两侧的中部对称设置有用于固定到盒盖2的长条形通孔12。所述载模4由电木板材制成。
[0022]所述翻盖3与盒盖2的后侧铰接,所述翻盖3上开有用于观察显示屏是否存在点缺陷的与显示屏尺寸相配的矩形框,该矩形框可以等于或者稍大于待检测显示屏的尺寸,且该矩形框位于载模4上矩形框的正上方。翻盖3的矩形框上覆盖有偏光板5,该偏光板5由一透明玻璃片与一偏光片粘接而成,其中偏光片位于靠近载模4的下侧。所述翻盖3上矩形框的上侧边缘设置有一用于卡接偏光板5的卡槽6,偏光板5的上侧卡接于卡槽6后其他侧边通过胶带等与翻盖3粘接。
[0023]以上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和进一步解释,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内所作的任何修改,都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测试架本体、与测试架本体上表面后侧铰接的翻盖(3)、载模(4),所述载模(4)上开有长度和宽度均小于显示屏3-5mm的矩形框,所述载模(4)上表面的左上方设置有一倒L形凹台(10)、右方和下方沿着矩形框侧边设置有用于定位显示屏的长条状凹台(11),所述倒L形凹台(10)与长条状凹台(11)的深度相同,且倒L形凹台(10)的下侧边与下方长条状凹台(11)的下侧边齐平、倒L形凹台(10)的右侧边与右方长条状凹台(11)的右侧边齐平,所述载模(4)设置于测试架本体上表面、翻盖(3)的正下方,所述翻盖(3)上开有用于观察显示屏是否存在点缺陷的与显示屏尺寸相配的矩形框,所述翻盖(3)的矩形框上覆盖有偏光板(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光板(5)由一透明玻璃片与一偏光片粘接而成,其中偏光片位于靠近载模(4)的一侧。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翻盖(3)上矩形框的上侧边缘设置有一用于卡接偏光板(5)的卡槽(6)。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试架本体包括盒体(1)、盒盖(2)、检测电路,所述盒盖(2)的后端部与盒体(I)后侧板铰接,所述盒盖(2)的前侧侧边通过卡扣(7)与盒体(I)侧面卡接。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2)上设置有用于容置检测电路的导光板(8)的矩形框、且该导光板(8)位于载模(4)矩形框的正下方,所述检测电路的电路开关(9)设置于盒盖(2)的上表面。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I)的后侧板高于前侧板,所述盒盖(2)相对于盒体(I)底板所呈的角度为40度。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载模(4)左右两侧的中部对称设置有用于固定到盒盖(2)的长条形通孔(12)。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载模(4)由电木板材制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显示屏功能测试架,它包括测试架本体、与测试架本体上表面后侧铰接的翻盖(3)、载模(4),所述载模(4)上开有长度和宽度均小于显示屏3-5mm的矩形框,所述载模(4)上表面的左上方设置有一倒L形凹台(10)、右方和下方沿着矩形框侧边设置有用于定位显示屏的长条状凹台(11),所述载模(4)设置于测试架本体上表面、翻盖(3)的正下方,所述翻盖(3)上开有用于观察显示屏是否存在点缺陷的与显示屏尺寸相配的矩形框,所述翻盖(3)的矩形框上覆盖有偏光板(5)。该测试架有利于提高检测的准确性,且有利于保护检测人员的眼睛,减少视觉疲劳,减少检测误差。
【IPC分类】G02F1/13
【公开号】CN205210452
【申请号】CN201521053125
【发明人】丁杰
【申请人】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