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告灯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2822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广告灯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
目前,在城市街道的两旁竖立的各式各样的灯箱式广告牌,其大多为盒状,样式死板而且由于竖立密度较大广告的宣传效果较差;在一些大型广场的周围也有竖立的较大的广告牌,由于其形状同小灯箱广告牌相仿或采用霓虹灯形成广告图案或直接用广告画板,这种广告牌没有其它用途只能安装于城市中空旷的地方,并且由于其结构上存在的的缺陷,故使得广告的宣传效果欠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既可作广告之用又可用于照明的大型广告灯箱。
实现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广告灯箱的结构为广告灯箱包括有一个竖杆,在该竖杆的顶端固定有带旋转机构的支架,一带缺口的与旋转机构相连接的外面粘贴或固定有透光材料的容器状骨架,该容器状骨架通过旋转机构可绕竖杆转动;在所述的骨架内部的竖杆上或支架上固定安装有照明灯具;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竖杆高度在15半以上;竖杆的高度为20-30米。骨架缺口的直径小于容器骨架的最大直径;骨架的顶端固定有一避雷装置;容器状骨架可以是球缺型或柱台型等形状。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广告灯箱的结构由于其竖杆的高度在15米以上,扩大了广告的视野提高了宣传效果;由于在大型的骨架上安装有透明材料,其内部安装有照明灯具,故具有照明和广告的双重效果。
以下结合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做详细说明如图所示为灯箱广告牌的结构平面示意图,即在高度大于15米(最好在20-30米之间)的竖杆1的顶端固定有一个支架3,在该支架上固定有旋转机构5和与该机构连接的球缺型骨架2,该球缺型骨架可以通过旋转机构5绕竖杆1旋转。侧面朝地面的球缺面上固定或粘贴有带广告内容的透光材料(6如玻璃等),并在骨架内部的支架上或竖杆上安装有用于照明的大型灯具4。将该广告灯箱安装于城市道路的十字路口中心后点亮灯具,灯光透过骨架上贴有广告内容的透光材料和骨架下端的球缺口照射的到地面,既起到了照明又可起到广告作用,并且支架上的旋转机构5带动球缺骨架2旋转(转速可以控制)其广告宣传效果更佳。为安全考虑,在骨架的顶端设置有用于避雷的避雷装置7。
本实用新型中的容器状骨架根据不同的广告内容可以设计成不同的形状,如酒类广告可设计成不同形状的酒瓶以及其它柱台形状。
权利要求1.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一个竖杆,在该竖杆的顶端固定有带旋转机构的支架,一带缺口的与旋转机构相连接的外面粘贴或固定有透光材料的容器状骨架,该容器状骨架通过旋转机构可绕竖杆转动;在所述的骨架内部的竖杆上或支架上固定安装有照明灯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为所述的竖杆高度在15半以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为所述的竖杆的高度为20-30米。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为所述的骨架缺口的直径小于容器骨架的最大直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骨架的顶端固定有一避雷装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器状骨架可以是球缺型或柱台型等形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地讲公开了一种广告灯箱。其主要技术特征包括:不低于15米的起支撑作用的竖杆、安装有照明灯具有一个旋转机构的支架、带缺口的容器状骨架以及骨架上粘贴或固定的用于做广告用的透光材料。该广告灯箱既可做广告之用又可做照明灯具之用,特别适合于安装在城市道路十字路口,照明和广告的两用效果更佳。
文档编号F21V21/10GK2415417SQ0020183
公开日2001年1月17日 申请日期2000年1月7日 优先权日2000年1月7日
发明者郭统迅 申请人:郭统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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