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头与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5892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灯头与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灯头以及具有所述灯头的灯。
现有技术例如,在WO03/032365中已经公开过这种灯头。该文献描述了具有灯头的车用头灯,所述灯具有塑料灯头部件和固定在其上的弹动金属环。该金属环具有三个一体形成的设置有倒钩的腹板并可以在金属环和塑料灯头部件之间提供不可拆分的填缝连接。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在塑料灯头部件和固定于其上的弹动金属环之间提供增强的相互作用的通用灯头。
通过具有权利要求1特征的本发明来实现上述目的。特别在从属权利要求中阐述了本发明具有有益效果的实施例。
根据本发明的灯头具有塑料灯头部件和弹动金属环,所述金属环通过在金属环上一体形成的腹板固定到塑料灯头部件,根据本发明所述腹板设计成在腹板和塑料灯头部件之间存在一个夹持配合。这就确保了以可靠方式无间隙的将金属环机械固定在塑料灯头部件内部。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上面所提到的腹板切进塑料灯头的材料中,目的是产生夹持配合,其结果是实现金属环在塑料灯头部件内的简便可靠地锁定。作为可选项或者添加项,借助于腹板和/或塑料灯头部件的超尺寸可以实现或者增强金属环腹板和塑料灯头部件之间的夹持配合。当金属环和塑料灯头部件连接在一起时,压紧或者夹紧塑料灯头部件的材料,将上述两个灯头部件无缝隙地彼此定位。
为了产生夹持配合,优选金属环的腹板和位于塑料灯头部件一个壁上的突起相配合。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腹板切入到这些突出部分的塑料材料之中,为的是实现金属环在塑料灯头部件内的无缝及可靠定位。作为可选项或者添加项,借助于上面提到的腹板和/或突起的超尺寸可以实现或者增强金属环的腹板和位于塑料灯头部件壁上的突起之间的夹持配合。当金属环和塑料灯头部件连接在一起时,借助于金属环的腹板压紧或者夹紧突起的塑料材料部分,结果借助于腹板和突起将上述两个灯头部件无缝隙地彼此定位。
优选金属环的腹板设置有锋利部分,目的是使它们有可能很容易地刺入到塑料灯头部件的塑料材料中。
优选将腹板的锋利部分设计成向后弯曲或为钩形或为爪形,目的是使它们有可能被可靠的固定在位于塑料灯头部件壁上的突起内。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位于塑料灯头部件壁上的突起每一个都设置在金属环的两个腹板之间,结果这些腹板的锋利部分每一个都切入到设置在它们之间的突起内,并且钩住那里或者插入其中。这些腹板的锋利部分之间的距离小于设置在它们之间的突起的宽度。
可选择的,金属环的腹板还能够每一个都被设置在位于塑料灯头部件壁上的两个突起之间,结果各个腹板的锋利边缘切进设置在这些腹板两侧的突起之内,且腹板钩在那里或者插入其中。在这种情况下,锋利腹板部分的宽度优选为大于位于塑料灯头部件壁上的突起之间的距离,所述突起设置在该腹板的两侧之上。为了这一目的,例如金属环的腹板可以具有设置有倒钩的箭头形状。
作为另一选择,金属环的腹板可以设置在位于塑料灯头部件壁上的突起上,结果位于腹板侧面的一个或者多个锋利边缘切进或者刺入灯头上的突起中;为了这一目的,至少再需要一个另一侧面上具有锋利边缘的腹板,目的是使其刺入到所述突起中。
然而,在上面提到的选择中,也可以不具有任何腹板的锋利部分而仅仅借助于突起和腹板之间的超尺寸偏差来实现夹持配合。例如,在可将塑料灯头部件的一个突起设置在金属环的两个腹板之间的每一情况下,夹持配合由两个腹板之间的距离稍微小于突起的宽度实现。
有利的是,一体形成在金属环上的腹板垂直于它的环表面延伸,为的是使它有可能将自己的位置相对于塑料灯头部件借助于腹板固定。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金属环具有垂直于其环表面的弹簧元件,且金属环的环表面安置在塑料灯头部件的表面上,塑料灯头部件的表面在弹簧元件的区域内有凹陷。这些凹陷为上述弹簧元件提供了更多的空间以便垂直于环平面实施其弹性作用。
优选希望将本发明用作车用白炽灯的金属/塑料灯头,但是也可以用作其它类型灯的灯头。


下面将参照优选实施例更详细地说明本发明。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具有固定于其上的弹动金属环的灯头的塑料灯头部件;图2示出了不具有弹动金属环的图1所示出的塑料灯头部件;图3示出了不具有塑料灯头部件的图1所示出的弹动金属环;图4示出了图3中所描绘的金属环的腹板的放大图;以及图5示出了具有图1所描绘的塑料灯头部件和金属环的车用灯。
具体实施例方式
根据本发明的图5中所描绘的灯是卤素白炽灯,希望将其用在机动车辆的头灯中。该灯具有基本为圆柱形的玻璃灯管4,其具有封装在内部的白炽灯丝5,其灯丝轴设置成平行偏移灯纵轴A或灯管4的圆柱轴线。从灯管4靠近灯头一端伸出的两根电源线6、7用于为白炽灯丝5维持并提供电压。灯管4靠近灯头的那端和金属灯头部件3内中的切口夹持配合以相卯合。玻璃灯管4的另一端设置有不透明涂层。金属灯头部件3和弹动金属环2每一个都固定在塑料灯头部件1上。车用灯的为金属接片形式8、9的两个电连接端侧向伸出到塑料灯头部件1之外,且每一个都导电地连接到电源线6、7的其中一个之上。金属灯头部件3配置有三个参考接头31,所述接头在垂直于灯纵轴A的平面内延伸并与三个弹簧元件21、22、23相作用以将灯安装在车用头灯的灯座中。三个弹簧元件21、22、23在灯的纵轴A的方向上呈现弹簧作用,结果使得车用头灯的灯座或灯架配置成一旦安装灯时,在参考接头31和弹簧元件21、22、23之间就存在夹持配合,确保了白炽灯丝4对齐头灯光轴,这是由于将三个参考接头31设计和配置成与上面提到的灯座相互作用。金属灯座部件3还设置有侧面触压弹簧30,其垂直于纵轴A实施弹簧动作,这样就保证了将灯侧向固定在灯座中。
图2示出图5中所描绘的车用灯的塑料灯头部件1。电连接端8、9插入塑料灯头部件1中且为金属接片形式,所述电连接端8、9突出进入灯头中的那些端部分别被各自焊接到电源线6和7的其中一个上。接片8、9突出到灯头之外的接触表面每一个都设置有圆盘形的孔。塑料灯头部件1基本上为盆形并具有用于金属环2的环形承接面15,所述承接面15被金属环2的弹簧元件21、22、23区域内的三个凹陷12、13、14截断。塑料灯头部件1的内壁配置有三个腹板状的突出部分11,所述突出部分等距设置并用于固定金属环2。
图3示出了弹动金属环2。金属环2具有沿着其外环圆周等距设置的三个弹簧元件21、22、23,弹簧元件的自由端伸出到环平面之外,并垂直于环平面或者环表面实施弹性动作。此外,金属环2具有三对腹板24、25,所述腹板垂直于环平面或者环表面延伸,并沿着内环圆周等距设置并和金属环2一体成形。金属腹板24和25各自的端部240和250都是锋利的且为钩形。图4示出了图3中示出的金属环2的放大后的细节,特别是腹板24、25的细节。腹板24、25的端部240、250和突起11相互作用,目的是将金属环2固定到塑料灯头部件1。在每一情况下都设置一个突起11用于每一对腹板24、25之间的夹持配合。腹板对24、25的锋利的钩状端部240、250之间的距离小于相应突起11的宽度,结果锋利的钩状端部240、250在将金属环2安装在塑料灯头部件1上并钩在其中的时候切进突起11的塑料材料中。图1是具有安装在其上的金属环2的塑料灯头部件1以及金属腹板24、25和位于塑料灯头部件1的内壁上的突起11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示意图。三对金属腹板24、25抵接在塑料灯头部件1的内壁上。
本发明并不限制在上面更详细说明的具体实施例中。例如,金属环2还可以仅仅具有一对腹板24、25或者具有多于三对腹板24、25。此外,腹板24、25不必一定抵接在塑料灯头部件1的内壁上或者被等距离设置。此外,本发明还能够被应用于具有金属/塑料灯头的任何其它所想到的灯中。
权利要求
1.一种灯头,具有塑料灯头部件(1)和弹动金属环(2),所述金属环(2)通过在金属环(2)上一体形成的腹板(24、25)固定到塑料灯头部件(1),其特征在于腹板(24、25)设计成在腹板(24、25)和塑料灯头部件(1)之间存在一个夹持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腹板(24、25)切进塑料灯头部件(1)的材料中,目的是产生夹持配合。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借助于腹板(24、25)和/或塑料灯头部件(1)的超尺寸实现腹板(24、25)和塑料灯头部件(1)之间的夹持配合。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腹板(24、25)和位于塑料灯头部件(1)壁上的突起(11)相互作用,目的是产生夹持配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腹板(24、25)切进突起(11)的材料内。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借助于腹板(24、25)和/或突起(11)的超尺寸实现腹板(24、25)和突起(11)之间的夹持配合。
7.如权利要求1至6其中一项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腹板(24、25)具有锋利部分(240、250)。
8.如权利要求1至7其中一项或者多项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腹板(24、25)垂直于金属环(2)的环表面延伸。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灯头,其特征在于锋利部分(240、250)设计成向后弯曲或者为钩形或者为爪形。
10.一种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9其中一项或者多项所述的灯头的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灯头,具有塑料灯头部件(1)和弹动金属环(2),所述金属环(2)通过在金属环(2)上一体形成的腹板(24、25)固定到塑料灯头部件(1),该腹板(24、25)设计成在腹板(24、25)和塑料灯头部件(1)之间存在一个夹持配合。优选该灯头为车用头灯的零部件。
文档编号F21V19/00GK1880842SQ200610093709
公开日2006年12月20日 申请日期2006年5月24日 优先权日2005年5月24日
发明者P·赫比格, U·坎蒂 申请人:电灯专利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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