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4098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灯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灯具,包括灯体、灯罩、LED光源、导热基板、过滤元器件及灯具安装装置,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相连接,且形成一内腔,所述LED光源及所述导热基板均位于所述内腔中,且所述导热基板安装在所述灯体上,所述LED光源安装在所述导热基板上,所述过滤元器件位于灯罩及所述LED光源之间,且安装在所述灯罩的内壁上,所述灯体与所述灯具安装装置相连接。本实用新型安装简便,稳定耐用,散热效果好,采用特殊的结构设计,增加了散热面积,加快了热传导的散发,增加了汽车灯的使用寿命。
【专利说明】一种汽车灯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灯具。

【背景技术】
[0002]LED汽车灯,是指车内外光源均采用LED技术,用来外部与内部照明。外部照明设备涉及热极限与EMC问题,同时还有卸载负载测试的许多复杂标准。LED汽车灯可广泛使用LED汽车灯来营造车内环境,用寿命为5万个小时,LED的结构坚固,不容易受振动影响,使用过程中光输出亮度也不会明显下降。LED汽车灯适合于汽车电子的各种照明应用,包括大灯(远光灯和近光灯),雾灯,尾灯,刹车灯,转向信号灯,白天行车灯,踏板照明灯,仪表灯,牌照灯,车门灯,车内照明灯,示宽灯,导航,娱乐系统,背光灯及指示灯等,现有的LED汽车灯光设计不合理,散热效果不理想。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设计合理、散热效果好的汽车灯具。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汽车灯具,包括灯体、灯罩、LED光源、导热基板、过滤元器件及灯具安装装置,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相连接,且形成一内腔,所述LED光源及所述导热基板均位于所述内腔中,且所述导热基板安装在所述灯体上,所述LED光源安装在所述导热基板上,所述过滤元器件位于灯罩及所述LED光源之间,且安装在所述灯罩的内壁上,所述灯体与所述灯具安装装置相连接。
[000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6]本实用新型安装简便,稳定耐用,散热效果好,采用特殊的结构设计,增加了散热面积,加快了热传导的散发,增加了汽车灯的使用寿命。
[0007]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0008]进一步,所述灯具安装装置包括保险杠蒙皮及支架,所述支架焊接在所述保险杠蒙皮上,所述支架的形状与所述灯体的形状相配适,且与所述灯体相连接。
[0009]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支架通过焊接在所述保险杠蒙皮上,再将灯体固定在支架上,操作方便,避免了因保险杠蒙皮的修改二影响灯体的位置的变更,也避免了灯体的调整而引起的保险杠的变更,节省了人力物力。
[0010]进一步,所述保险杠蒙皮为前保险杠蒙皮。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汽车灯具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汽车灯具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0013]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0014]1、保险杠蒙皮,2、支架,3、灯体,4、灯罩,5、LED光源,6、导热基板,7、过滤元器件。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6]一种汽车灯具,如图1、图2所示,包括灯体3、灯罩4、LED光源5、导热基板6及灯具安装装置,所述灯罩4与所述灯体3相连接,且形成一内腔,所述LED光源5及所述导热基板6均位于所述内腔中,且所述导热基板6安装在所述灯体3上,所述LED光源5安装在所述导热基板6上,所述过滤元器件7位于灯罩4及所述LED光源5之间,且安装在所述灯罩4的内壁上,所述灯体3与所述灯具安装装置相连接。
[0017]所述灯具安装装置包括保险杠蒙皮I及支架2,所述支架2焊接在所述保险杠蒙皮I上,所述支架2的形状与所述灯体3的形状相配适,且与所述灯体3相连接。
[0018]所述保险杠蒙皮I为前保险杠蒙皮。
[001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汽车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灯体、灯罩、LED光源、导热基板、过滤元器件及灯具安装装置,所述灯罩与所述灯体相连接,且形成一内腔,所述LED光源及所述导热基板均位于所述内腔中,且所述导热基板安装在所述灯体上,所述LED光源安装在所述导热基板上,所述过滤元器件位于灯罩及所述LED光源之间,且安装在所述灯罩的内壁上,所述灯体与所述灯具安装装置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安装装置包括保险杠蒙皮及支架,所述支架焊接在所述保险杠蒙皮上,所述支架的形状与所述灯体的形状相配适,且与所述灯体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杠蒙皮为前保险杠蒙皮。
【文档编号】F21V29/50GK204201730SQ201420644358
【公开日】2015年3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31日
【发明者】陈显加 申请人:重庆市大足区陈加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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