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具有透光和装饰效果的燃照用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器具,特别是一种具有透光和装饰效果的燃照用具。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及业余生活的日渐丰富,咖啡厅、西餐厅等场所也日趋增多,为了给消费者或情侣们创造休闲和谈情说爱的气氛,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一种安静、优雅的环境,一般都会将灯光熄灭,而以极小盏的蜡烛或灯具置于桌面上。而装放蜡烛所使用的器具只是一个小杯状的容器,容器为上敞口状,蜡烛点燃后放在其内。因此,其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1.因其内只能放置一根单一颜色的蜡烛,再加上容器本身无色彩或光线照射角度的变换,故其发光色彩单调。与其场所气氛不相适应。
2.因容器为较薄的直筒状光滑体,所以其不便握拿搬移,稍不小心,则很易将容器滑落而打碎,还会因此而导致烫伤手脚、烧损物品,甚至会造成玻璃扎伤人体的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缺点和不足,而提供一种既具有五彩透光效果,又便于握持移拿并可隔热的具有透光和装饰效果的燃照用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面的技术方案实现的在一开设有孔洞的不透明外壳体内置放有一与外壳体内腔形状相吻合的透明内层,在各孔洞处放置有透光的五彩玻璃体,五彩玻璃体嵌装在透明内层外表面上并部分外凸于孔洞之外部,以使蜡烛点燃之后能通过透明五彩玻璃体发出色彩不同的彩色光,同时,外壳也起到了隔热和便于握拿的作用。
由上可见,本实用新型的显著效果是1.可发出多彩的彩色弱光,以达到与其场所气氛相适应的目的。
2.便于握持而不烫手,可防止握持过程中的烫手、脱落破损事故的发生。
3.结构简单、方便实用。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通过下面的实施例及其附图实现的。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握持状态图。
下面将结合附
图1~5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进行详细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有一透明内层11,其特征在于在透明内层11的外部包复有一开设有透光孔洞121的外层12,在各透光孔洞121中嵌装有与透明内层11相粘连的五彩玻璃体13。参见
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还在于透明内层11和开设有复数个透光孔洞121的不透明外层12均呈上敞口的坛子状或花瓶状,各透光孔洞121开设在不透明外层12的周侧壁面上,五彩玻璃体13与透明内层11的外表面相粘连一侧为平面或内凹弧面,与粘连一侧相对应的外侧表面形状与透光孔洞121形状相同并呈外凸状。参见
图1至图3在坛子状或花瓶状的透明内层11和隔热的不透明外层12的上敞口14与壳体过渡处均有一内收拢的环沟111和122。参见
图1本实用新型中的外层壳体12采用塑料土制成,其制作过程是先将五彩玻璃体13粘接到透光内层11的外表面上,然后将塑料土涂包在其外部并使玻璃体13的一部分外凸于外层12的孔洞121外,参见图2至图4,因塑料土外层12在烧制定型时,会在其表面形成细成小气泡,故可形成不反光的外层表体。所以,内外层结合后为一整体结构。
蜡烛2由上敞口14置入其内,然后点燃,蜡烛光亮则可通过透明内层11及五彩玻璃体13处向壳体外部散射出去,以极为均匀柔和的多色彩照射出去,获得较佳的光照效果。握拿时如图5所示,此时手3可握拿壳体外部或环沟122部位。
如外层为可阻燃材质制成,则可将玻璃体13设置在孔洞121内,而此时可取消透明内层11。
权利要求1.具有透光和装饰效果的燃照用具,有一透明内层(11),其特征在于在透明内层(11)的外部包复有一开设有透光孔洞(121)的外层(12),在各透光孔洞(121)中嵌装有与透明内层(11)相粘连的五彩玻璃体(13)。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透光和装饰效果的燃照用具,其特征在于透明内层(11)和开设有复数个透光孔洞(121)的不透明外层(12)均呈上敞口的坛子状或花瓶状,各透光孔洞(121)开设在不透明外层(12)的周侧壁面上,五彩玻璃体(13)与透明内层(11)的外表面相粘连一侧为平面或内凹弧面,与粘连一侧相对应的外侧表面形状与透光孔洞(121)形状相同并呈外凸状。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透光和装饰效果的燃照用具,其特征在于在坛子状或花瓶状的透明内层(11)和隔热的不透明外层(12)的上敞口(14)与壳体过渡处均有一内收拢的环沟(111)和(12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具有透光和装饰效果的燃照用具,在一开设有孔洞的不透明外壳体内置放有一与外壳体内腔形状相吻合的透明内层,在各孔洞处放置有透光的五彩玻璃体,五彩玻璃体嵌装在透明内层外表面上并部分外凸于孔洞之外部,以使蜡烛点燃之后能通过透明五彩玻璃体发出色彩不同的彩色光,同时,外壳也起到了隔热和便于握拿的作用。
文档编号F21V35/00GK2186347SQ94201150
公开日1994年12月28日 申请日期1994年1月18日 优先权日1994年1月18日
发明者陈庆铭 申请人:陈庆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