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358247阅读:41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荧光灯,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如专利ZL201020140101.6公开了荧光灯启动装置,包括荧光灯管、整流滤波电路、半桥逆变电路,还包括USB子接口和USB母接口,USB母接口的电源线引脚一端连接市电,另一端连接USB子接口的电源线引脚,USB子接口的电源线引脚和信号线引脚连接半桥逆变电路,半桥逆变电路连接整流滤波电路;USB子接口的信号线引脚通过USB母接口的信号线引脚连接荧光灯管;USB母接口与荧光灯管固定在荧光灯支架上,USB子接口与半桥逆变电路、整流滤波电路封装在独立的启辉器内。该荧光灯启动装置不具有通过荧光激发灯激发荧光粉的功能,不具有荧光照明功能,在夜晚无光的环境下不能实现荧光效果的发光发亮,不美观。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通过荧光激发灯激发荧光粉,从而实现荧光照明功能,在夜晚无光的环境下发光发亮的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包括由软质金属材料制成的灯杆,所述灯杆的一端连接有USB接头,灯杆的另一端连接有灯罩,灯罩内设有荧光激发灯,灯罩内设有荧光粉,荧光激发灯与USB接头为电连接。
[0005]进一步地,所述灯杆设有弯折部。
[0006]进一步地,所述灯杆设有弯曲部。
[0007]进一步地,所述灯罩呈椭球形形状。
[0008]进一步地,所述荧光激发灯呈椭球形形状。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由于所述灯杆的一端连接有USB接头,灯杆的另一端连接有灯罩,灯罩内设有荧光激发灯,灯罩内设有荧光粉,荧光激发灯与USB接头为电连接,所以通过荧光激发灯激发荧光粉,从而实现荧光照明功能,在夜晚无光的环境下发光发亮。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发明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0012]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包括由软质金属材料制成的灯杆1,灯杆I的一端连接有USB接头2,灯杆I的另一端连接有灯罩4,灯罩4内设有荧光激发灯3,灯罩4内设有荧光粉,荧光激发灯3与USB接头2为电连接,灯杆I设有弯折部5,灯杆I设有弯曲部6,灯罩4呈椭球形形状,荧光激发灯3呈椭球形形状。
[0013]本发明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由于灯杆I的一端连接有USB接头2,灯杆I的另一端连接有灯罩4,灯罩4内设有荧光激发灯3,灯罩4内设有荧光粉,荧光激发灯3与USB接头2为电连接,所以通过荧光激发灯3激发荧光粉,从而实现荧光照明功能,在夜晚无光的环境下发光发亮。由于灯杆I设有弯折部5,所以方便调节灯光。由于灯杆I设有弯曲部6,所以更加方便调节灯光。由于灯罩4呈椭球形形状,荧光激发灯3呈椭球形形状,所以发光面积大。
[0014]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包括由软质金属材料制成的灯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杆的一端连接有USB接头,灯杆的另一端连接有灯罩,灯罩内设有荧光激发灯,灯罩内设有荧光粉,荧光激发灯与USB接头为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杆设有弯折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杆设有弯曲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呈椭球形形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激发灯呈椭球形形状。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键盘照明的荧光灯,包括由软质金属材料制成的灯杆,所述灯杆的一端连接有USB接头,灯杆的另一端连接有灯罩,灯罩内设有荧光激发灯,灯罩内设有荧光粉,荧光激发灯与USB接头为电连接。本发明通过荧光激发灯激发荧光粉,从而实现荧光照明功能,在夜晚无光的环境下发光发亮。
【IPC分类】F21V3-02, F21V23-06, F21V21-108, F21S8-08, F21V9-00
【公开号】CN104676396
【申请号】CN201310609433
【发明人】曹辰, 汪梅花, 姚昕昕
【申请人】上海陆离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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