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信标警示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属于高压供电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信标警示灯。
【背景技术】
[0002]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遍布城市、乡村,跨越桥梁、航道、公路、施工工地等处所,如果没有明示的警示装置,过往行人、车船、施工机具可能会误碰高压架空输电线而引起接地短路,造成供电事故、人身事故或严重设备损坏事故。为此,人们通过设计信标警示灯挂设于高压线进行警示。
[0003]但目前的信标警示灯普遍存在闪光灯设置不合理,无法进行全方位有效指示,存在警示的盲区及死角,有可能会造成供电事故或人身事故等。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可以全方位进行警示的信标警示灯。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6]一种信标警示灯,包括一圆柱反光体,所述圆柱反光体的两端分别接设有一圆柱闪光体,所述圆柱闪光体包括一圆柱外壳,所述圆柱外壳内设多个闪光灯,所述闪光灯以所述圆柱外壳的中心为圆心按圆周均匀分布排列形成一闪光灯圈后,设在所述圆柱外壳的内侧。
[0007]每一所述圆柱外壳中间隔布设有三组所述闪光灯圈。
[0008]所述闪光灯为LED灯。
[0009]本发明通过在圆柱反光体的两端分别接设有一圆柱闪光体,所述圆柱闪光体包括一圆柱外壳,所述圆柱外壳内设多个闪光灯,所述闪光灯以所述圆柱外壳的中心为圆心按圆周均匀分布排列形成一闪光灯圈后,设在所述圆柱外壳的内侧,这样使得该信标警示灯可以全方位进行警示,避免了盲区以及死角。
【附图说明】
[0010]图1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信标警示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发明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0012]请参阅图1,该图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信标警示灯的结构,为了便于说明,仅不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有关的部分。
[0013]一种信标警示灯,包括一圆柱反光体1,所述圆柱反光体的两端分别接设有一圆柱闪光体2、3,所述圆柱闪光体2、3包括一圆柱外壳,所述圆柱外壳内设多个闪光灯,所述闪光灯以所述圆柱外壳的中心为圆心按圆周均匀分布排列形成一闪光灯圈后,设在所述圆柱外壳的内侧。
[0014]进一步的,所述圆柱反光体的长度大于所述圆柱闪光体的长度,较优的,所述圆柱反光体的长度是所述圆柱闪光体的长度3-4倍。
[0015]进一步的,所述圆柱闪光体2、3通过连接件4与所述圆柱反光体相连接。
[0016]进一步的,所述圆柱反光体为黄色反光,所述圆柱闪光体为红色闪光。所述信标警示灯整体呈红一黄一红相间体,在闪光时呈红色,反光时呈黄色,警示效果良好。
[0017]进一步的,每一所述圆柱外壳中间隔布设有三组所述闪光灯圈。
[0018]优选的,所述闪光灯为LED灯。
[0019]本发明通过在圆柱反光体的两端分别接设有一圆柱闪光体,所述圆柱闪光体包括一圆柱外壳,所述圆柱外壳内设多个闪光灯,所述闪光灯以所述圆柱外壳的中心为圆心按圆周均匀分布排列形成一闪光灯圈后,设在所述圆柱外壳的内侧,这样使得该信标警示灯可以360度全方位进行警示,避免了盲区及死角。
[0020]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信标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圆柱反光体,所述圆柱反光体的两端分别接设有一圆柱闪光体,所述圆柱闪光体包括一圆柱外壳,所述圆柱外壳内设多个闪光灯,所述闪光灯以所述圆柱外壳的中心为圆心按圆周均匀分布排列形成一闪光灯圈后,设在所述圆柱外壳的内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信标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圆柱外壳中间隔布设有三组所述闪光灯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信标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闪光灯为LED灯。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高压供电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信标警示灯,包括,一圆柱反光体,所述圆柱反光体的两端分别接设有一圆柱闪光体,所述圆柱闪光体包括一圆柱外壳,所述圆柱外壳内设多个闪光灯,所述闪光灯以所述圆柱外壳的中心为圆心按圆周均匀分布排列形成一闪光灯圈后,设在所述圆柱外壳的内侧;本发明通过在圆柱反光体的两端分别接设有一圆柱闪光体,所述圆柱闪光体包括一圆柱外壳,所述圆柱外壳内设多个闪光灯,所述闪光灯以所述圆柱外壳的中心为圆心按圆周均匀分布排列形成一闪光灯圈后,设在所述圆柱外壳的内侧,这样使得该信标警示灯可以全方位进行警示,避免了盲区以及死角。
【IPC分类】F21Y101-02, G08B5-38, F21V15-02, F21V17-00, F21S8-00
【公开号】CN104776348
【申请号】CN201410021512
【发明人】李文仿
【申请人】天津市华电电力器材厂
【公开日】2015年7月15日
【申请日】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