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充电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469454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充电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充电式灯具,包括底座、第一L型支架、第二L型支架、灯头、可充电式电池箱、笔筒和空气净化器;所述底座上固定有可充电式电池箱,可充电式电池箱顶部通过轴承与第一L型支架的一端相连接,第一L型支架的另一端活动连接第二L型支架的一端,第二L型支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灯头;所述可充电式电池箱的一侧设置有笔筒,可充电式电池箱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净化器,所述笔筒和空气净化器均固定在底座上;所述底座、第一L型支架、第二L型支架和灯头上均设置有防水层;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可通过第一L型支架绕轴承水平方向旋转,通过第二L型支架绕第一L型支架垂直方向旋转,满足了用户根据需要调节灯具方向。
【专利说明】
一种可充电式灯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灯具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可充电式灯具。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物质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人们对便捷式的生活产品需求越多;目前,灯具产品的种类繁多,样式各异,但现有技术中的灯具使用方式比较单一,光源的位置比较固定,不能进行对灯具光源方向的改变,且灯具的功能单一,满足不了人们生活便捷的需求。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任意调节方向、且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可充电式灯具。
[0004]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解决方案为:
一种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第一 L型支架、第二 L型支架、灯头、可充电式电池箱、笔筒和空气净化器;所述底座上固定有可充电式电池箱,可充电式电池箱的顶部通过轴承与第一 L型支架的一端相连接,第一 L型支架的另一端活动连接第二 L型支架的一端,第二 L型支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灯头;所述可充电式电池箱的一侧设置有笔筒,可充电式电池箱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净化器,所述笔筒和空气净化器均固定在底座上;所述底座、第一L型支架、第二 L型支架和灯头上均设置有防水层。
[0005]优选地,所述第一L型支架和第二 L型支架的两臂均为伸缩臂。
[0006]优选地,所述第一L型支架和第二 L型支架的两臂之间均设置有加强筋。
[0007]优选地,所述第一L型支架和加强筋一体铸造成型。
[0008]优选地,所述第二L型支架和加强筋一体铸造成型。
[0009]优选地,所述第一L型支架的另一端采用铆接活动连接第二 L型支架的一端。
[0010]优选地,所述灯头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第二L型支架上。
[0011]优选地,所述笔筒采用圆柱形笔筒。
[0012]优选地,所述空气净化器采用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0013]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显著优点:
(I)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可通过第一 L型支架绕轴承水平方向旋转,通过第二 L型支架绕第一 L型支架垂直方向旋转,满足了用户根据需要调节灯具方向。
[0014](2)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中第一 L型支架和第二 L型支架的两臂可伸缩,进一步满足了用户根据需要调节灯具进行使用。
[0015](3)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采用可充电式电池箱,无需外接电源即可工作;且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采用负离子空气净化器改善室内空气结构,促使人体各组织细胞活化、增强免疫力,有益于人体健康。
[001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0017]图1为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可充电式灯具,包括底座1、第一 L型支架2、第二 L型支架3、灯头4、可充电式电池箱5、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所述底座I上固定有可充电式电池箱5,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顶部通过轴承与第一 L型支架2的一端相连接,第一 L型支架2的另一端采用铆接活动连接第二 L型支架3的一端,第二 L型支架3的另一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灯头4;所述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一侧设置有笔筒6,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净化器7,所述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均固定在底座I上;所述底座1、第一 L型支架2、第二 L型支架3和灯头4上均设置有防水层;其中,所述笔筒6采用圆柱形笔筒,空气净化器7采用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0019]所述第一L型支架2和第二 L型支架3的两臂均为伸缩臂,所述第一 L型支架2和第二L型支架3的两臂之间均设置有加强筋8;其中,所述第一L型支架2和加强筋8—体铸造成型,所述第二 L型支架3和加强筋8—体铸造成型。
[0020]实施例2:
一种可充电式灯具,包括底座1、第一 L型支架2、第二 L型支架3、灯头4、可充电式电池箱
5、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所述底座I上固定有可充电式电池箱5,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顶部通过轴承与第一 L型支架2的一端相连接,第一 L型支架2的另一端采用铆接活动连接第二 L型支架3的一端,第二 L型支架3的另一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灯头4;所述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一侧设置有笔筒6,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净化器7,所述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均固定在底座I上;所述底座1、第一 L型支架2、第二 L型支架3和灯头4上均设置有防水层;其中,所述笔筒6采用圆柱形笔筒,空气净化器7采用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0021]所述第一L型支架2和第二 L型支架3的两臂均为伸缩臂,所述第一 L型支架2和第二L型支架3的两臂之间均设置有加强筋8。
[0022]综上所述,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可通过第一L型支架绕轴承水平方向旋转,通过第二L型支架绕第一 L型支架垂直方向旋转,满足了用户根据需要调节灯具方向;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中第一 L型支架和第二 L型支架的两臂可伸缩,进一步满足了用户根据需要调节灯具进行使用;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采用可充电式电池箱,无需外接电源即可工作;且本发明可充电式灯具采用负离子空气净化器改善室内空气结构,促使人体各组织细胞活化、增强免疫力,有益于人体健康。
【主权项】
1.一种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I)、第一 L型支架(2)、第二 L型支架(3)、灯头(4)、可充电式电池箱(5)、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所述底座(I)上固定有可充电式电池箱(5),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顶部通过轴承与第一 L型支架(2)的一端相连接,第一 L型支架(2)的另一端活动连接第二 L型支架(3)的一端,第二 L型支架(3)的另一端设置有灯头(4);所述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一侧设置有笔筒(6),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净化器(7),所述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均固定在底座(I)上;所述底座(1)、第一 L型支架(2)、第二 L型支架(3)和灯头(4)上均设置有防水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型支架(2)和第二 L型支架(3)的两臂均为伸缩臂。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型支架(2)和第二L型支架(3)的两臂之间均设置有加强筋(8)。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型支架(2)和加强筋(8)—体铸造成型。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L型支架(3)和加强筋(8)—体铸造成型。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型支架(2)的另一端采用铆接活动连接第二 L型支架(3)的一端。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头(4)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第二 L型支架(3)上。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笔筒(6)采用圆柱形笔筒。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器(7)采用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文档编号】F21V21/28GK105822982SQ201610251894
【公开日】2016年8月3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1日
【发明人】李 杰
【申请人】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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