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整平工具,尤其涉及一种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
背景技术:
汽车冲压件是构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将汽车冲压件经装置焊接成的白皮 整车称为汽车白车身,将裸露在汽车白车身外部的冲压件称为汽车白车身冲压外覆盖件。 汽车冲压件的质量直接影响汽车的外观品质,因此,人们对汽车冲压件的质量要求越来越 高。汽车冲压外覆盖件是裸露在汽车外表面的部分,将汽车冲压件焊接成汽车白皮整车后, 需对汽车白车身进行涂装涂漆,汽车冲压白车身冲压外覆盖件表面上任何微小的缺陷都会 在涂装涂漆后引起光线的漫反射而损坏外形的美观,因此汽车冲压外覆盖件表面不允许有 波纹、皱折、凹痕、擦伤、边缘拉痕和其他破坏表面美感的缺陷。目前的汽车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运输过程、操作过程等各个环节均容易产生磕 碰划伤。冲压外覆盖件的一些缺陷如凹坑、凸包、变形等若不在涂装前进行返修很难弥补, 因此汽车白车身冲压外覆盖件的钣金返修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汽车白车身进入涂装之前必 须将外板件明显的缺陷消除。但是因为冲压件外覆盖已经全部焊接成白皮整车,难以在板 件内部进行修整,因此对汽车白车身外覆盖件的一些缺陷如凹坑的修复非常困难。现有技术中,对于汽车白车身外覆盖件凹坑的修复采用拉拔器进行修复,但是因 拉拔器比较笨重,移动困难,有可能会导致钣金返修效率低、劳动强度大,返修成本高;另一 方面,使用拉拔器进行返修容易将板件拉穿,破坏性较大。此外,由于焊装线的生产节拍在 120秒之内,因此使用拉拔器进行钣金修复跟不上生产节拍。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返修效果好的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一种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包括撬杆,撬杆包括撬头,撬杆的前部两侧设有 对称的楔形面,楔形面在撬杆的前端交汇处形成撬头;撬杆的后部设有把手。楔形面棱边优选设有倒角,楔形面的交汇处优选为圆弧凸面,使得棱边圆滑过渡, 避免割伤操作人员,同时避免了划伤车身,破坏性小。把手优选由撬杆后部经弯折形成,加工程序简单,使用方便。把手的形状优选为倒Ω形、U形或V形,适合手掌握持,更加舒适,把手最佳形状 为倒Ω形。此外,把手的形状可以根据不同的手掌大小及个人使用习惯进行调整。楔形面长度优选为IOOmm 200mm,楔形面长度过短,可能伸不到凹陷位置,过长, 使用时容易撬断。本实用新型最佳长度为150mm。本实用新型的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钣金返修效率高, 提高钣金返修质量,且制作加工工序简单,钣金返修劳动强度低,降低了汽车白车身冲压外 覆盖件钣金返修成本。
图1为本实用新型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的立体图;图2为图1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的主视图;图4为图3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和图4所示,一种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包括撬杆1,撬杆1包括 撬头4,撬杆1的前部两侧设有对称的楔形面3,楔形面3在撬杆1的前端交汇处形成所述 的圆弧凸面形的撬头4 ;撬杆1后部设有由撬杆1后部经弯折形成的倒Ω形的把手2。楔 形面3长度为150mm。如图2所示,为了在操作过程中避免割伤操作人员以及划伤车身,楔形面3的棱边 设有倒角。该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利用45#直径为6mm的细钢制成,也可以使用其他 废弃的钢筋来制作。使用时,操作人员用一只手握住钣金修复工具的把手2,将撬杆1的撬头4从汽车 白车身的间隙插入凹陷位置,利用车身本身的一些部件作为支点,向外撬到合适程度,再用 刨刀修平整即可。
权利要求一种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包括撬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撬杆包括撬头,所述的撬杆的前部两侧设有对称的楔形面,所述的楔形面在撬杆的前端交汇处形成所述的撬头;所述的撬杆的后部设有把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楔形面棱 边设有倒角,所述的楔形面的交汇处为圆弧凸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把手由撬 杆的后部经弯折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把手的形 状为倒Ω形、U形或V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楔形面长 度为 IOOmm 200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包括撬杆,撬杆包括撬头,撬杆的前部两侧设有对称的楔形面,楔形面在撬杆的前端交汇处形成所述的撬头;撬杆的后部设有把手。本实用新型的车身外覆盖件钣金返修工具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钣金返修效率高,提高钣金返修质量,且制作加工工序简单,钣金返修劳动强度低,降低了汽车白车身冲压外覆盖件钣金返修成本。
文档编号B21D1/12GK201744524SQ20102027963
公开日2011年2月16日 申请日期2010年8月3日 优先权日2010年8月3日
发明者李书福, 杨健, 王齐科, 顾伟明 申请人:浙江金刚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