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粗轧强展箱形孔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粗轧强展箱形孔型,属于轧钢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钢铁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钢铁产品已进入微利时代,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比例,大力降低其生产成本,已成为各大钢铁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为适应当前市场,满足用户要求,进一步增加宽、薄系列带钢生产比例是提高生产效益的途径之一。但在宽、薄系列带钢生产过程中,因堆卡钢事故频发,已成为制约其盈利水平的关键因素。通过系统的研究、分析,发现传统的强展孔型中部设计往往采用两种方式一种,孔型中部采用圆孤凸度设计,此孔型系统轧制出的中间坯头部尖头范围较长,生产过程中板带极易发生跑偏现象,造成堆卡钢事故频繁;另一种,孔型中部采用直线凸度设计,此孔型系统轧制出的中间坯头部尖头较小,但鸭子嘴范围较大,生产过程中板带也较难控制。强展孔型结构上的不 合理是造成薄系列带钢堆卡钢事故频发、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主因。因此,改进粗轧箱形孔型是十分必要的。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能够很好地控制中间坯头部形状,从而提高宽、薄系列带钢的产品质量及轧制的稳定性的粗轧强展箱形孔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粗轧强展箱形孔型,它的构成结构上包括两端的孔型侧壁、过渡斜线、孔型中间段,孔型侧壁和孔型中间段之间由过渡斜线连接,其改进之处是,孔型中间段为直线段,过渡斜线的的长度为孔型中间段直线长度的1/4 一 1/5。上述粗轧强展箱形孔型,所述孔型侧壁的斜度为15%_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本实用新型依据金属流动学原理,从强展角度及合理控制中间坯尖头大小、鸭子嘴形状出发,增加孔型中部金属延展的均匀性,孔型中部取消圆孤凸度及直线凸度设计,延长直线段距离,减小过渡斜线长度,过渡斜线长度设计为孔型中间段的1/4一 1/5,同时为保证金属的展宽量,进一步增加边部金属储存面积,减小孔型侧壁斜度,保证其轧制的稳定性,大大降低宽、薄系列带钢的堆卡钢事故。
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孔型结构示意图。图中标记如下孔型侧壁I、过渡斜线2、孔型中间段3、边部金属储存面积4。
具体实施方式
在原孔型的设计中,中部结构往往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孔型中部采用圆孤凸度设计,此孔型系统轧制出的中间坯头部尖头范围较长,生产过程中板带极易发生跑偏现象,造成堆卡钢事故频繁;另一种是孔型中部采用直线凸度设计,此孔型系统轧制出的中间坯头部尖头较小,但鸭子嘴范围较大,生产过程中板带也较难控制。为此,我们结合金属流动学原理,对现有孔型进行了创新设计。图中显示,为增加孔型中部金属延展的均匀性,孔型中部的孔型中间段3取消圆孤凸度及直线凸度设计,即延长直线段距离;同时还减小了过渡斜线2的长度,过渡斜线2的长度设计为孔型中间段3的直线段的1/4一 1/5。图中显示,为了保证金属的展宽量,进一步增加了边部金属储存面积4和减小孔型侧壁I的斜度,改进后的孔型侧壁I的斜度从原来的22%减小为15%-18%,,并对孔型模式进行了创新改进,原孔型强展模式采取中部金属挤压式,现强展孔型模式为增加边部金属量,两侧边部储存金属面积4边部金属储存面积4由原来增加了 I. 5 — I. 8倍,且可以根据强展量的大小进行设计,此孔型模式大大减小了不规则变形,保证了其轧制的稳定性。创新改进后的粗轧强展箱形孔型更利于强展,且中部金属变形较均匀,中间坯头部不规则形展较小,生产过程中易于控制。·
权利要求1.一种粗轧强展箱形孔型,它的构成结构上包括两端的孔型侧壁(I)、过渡斜线(2)、孔型中间段(3),孔型侧壁(I)和孔型中间段(3)之间由过渡斜线(2)连接,其特征在于孔型中间段(3)为直线段,过渡斜线(2)的的长度为孔型中间段(3)直线长度的1/4 一 1/5。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粗轧强展箱形孔型,其特征在于所述孔型侧壁(I)的斜度为I5%-18%。
专利摘要一种粗轧强展箱形孔型,属于轧钢设备技术领域,目的是减小中间坯头部不规则形状,保证带钢轧制的稳定性,提高宽、薄系列带钢成材率及带钢宽度精度,其技术方案是它包括两端的孔型侧壁、过渡斜线、孔型中间段,孔型中间段为直线段,过渡斜线的长度为孔型中间段直线长度的1/4—1/5,孔型侧壁的斜度为15%-18%,增加边部金属面积式的创新型孔型。本实用新型从增加孔型中部金属延展的均匀性出发,孔型中部取消了圆孤凸度及直线凸度设计,延长了直线段距离,减小了过渡斜线长度,同时为保证金属的展宽量,进一步增加了边部金属储存面积,减小孔型侧壁斜度,保证其轧制的稳定性,大大降低了宽、薄系列带钢的堆卡钢事故。
文档编号B21B27/02GK202506670SQ20122007344
公开日2012年10月31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1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1日
发明者严新杰, 佟明慧, 刘爱平, 师可新, 张广良, 方亮, 方锡婕, 李毅挺, 熊玉华, 薛亮, 裴启朋 申请人: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