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钢管除锈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钢管管体除锈装置的升降调节机构。
背景技术:
钢管除锈过程中,由于钢管外径规格不同,在辊道上的中心高度不同,故钢管管体除锈装置要具备除锈机主机中心位置可调的性能。升降装置是管体除锈机最重要的部件之一,其作用是使管体除锈机除锈主机具有中心位置可调并保持调后位置固定的功能,从而满足不同外径规格的钢管进行管体除锈。传统的升降装置结构是:通过螺栓螺母人工调整,人工调整需克服除锈机主机的重量并通过螺栓上的螺母将除锈机主机上下调整;但因管体除锈机在除锈时会有水与螺栓螺母接触,螺栓螺母易生锈;其次人工调整无法保证除锈机的主机在调整后保持水平,影响后续的管体除锈效果;原有升降机构是固定不动的,在调整及检修时给操作工造成了很大困难。综上所述,有必要设计一种新的钢管管体除锈装置的升降调节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钢管除锈装置的升降机构调节不便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制作成本低且方便调节的钢管管体除锈装置的升降调节机构。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钢管管体除锈装置的升降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行走机构、上底板、气缸、调节螺栓、调节螺母、导向部件和标尺;所述调节螺栓的轴线竖直设置,且所述调节螺栓的下端固定在所述行走机构上;所述上底板位于所述行走机构的上方,所述调节螺栓贯穿所述上底板,所述调节螺栓上安装有两个所述调节螺母,两个所述调节螺母分别位于所述上底板的上方和下方;所述气缸包括缸体和伸缩杠杆,所述气缸的缸体固定在所述行走机构上,所述气缸的伸缩杠杆与所述上底板连接;所述导向部件安装在所述行走机构或上底板上,所述标尺具有竖直方向延伸的刻度标示,所述标尺安装在所述行走机构或上底板上。
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措施:
包括四个所述调节螺栓,四个所述调节螺栓的轴线平行且在所述行走机构上呈矩形分布。
所述上底板为矩形板,所述上底板的相对两个侧边上分别安装两个所述标尺。
所述导向部件为导向板,所述上底板的两个相对侧边上分别固定所述导向板。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由于本发明采用如上技术方案,即用气缸控制上底板的升降,减少了工人的工作量节省了体力。标尺以及调节螺母的应用保证主机调整的位置精确且各支撑点都在同一水平面上,保证了除锈效果。导向部件避免主机在升降过程中左右摇摆,使上底板升降平稳也减少了因升降不平稳而带来的阻力。行走机构确保了主机在调整及检修时能够离线,方便了工作人员且确保了工作人员的安全。综上所述,本发明不仅结构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制作容易、成本低,且调节以及检修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图中:1、调节螺栓;2、导向部件;3、标尺;4、行走机构;5、气缸;6、上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钢管管体除锈装置的升降调节机构,包括行走机构4、上底板6、气缸5、调节螺栓1、调节螺母、导向部件2和标尺3。本实施例中,行走机构4包括板架、滚子组件和驱动电机,板架为矩形,板架的下部两侧分别安装有滚子组件,板架上安装驱动电机,驱动电机与滚子组件驱动联接。
所述调节螺栓1的轴线竖直设置,且所述调节螺栓1的下端固定在所述行走机构4上。本实施例中,所述调节螺栓1的下端固定在行走机构4的板架上。所述上底板6位于所述行走机构4的上方,本实施例中,上底板6与行走机构4的板架平行。所述调节螺栓1贯穿所述上底板6,所述调节螺栓1上安装有两个所述调节螺母,两个所述调节螺母分别位于所述上底板6的上方和下方。所述气缸5包括缸体和伸缩杠杆,所述气缸5的缸体固定在所述行走机构4上,所述气缸5的伸缩杠杆与所述上底板6连接。本实施例中,气缸5的缸体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行走机构4的板架上,气缸5的伸缩杠杆通过螺栓与上底板6联接。包括四个所述调节螺栓1,四个所述调节螺栓1的轴线平行且在所述行走机构4上呈矩形分布。包括四个所述气缸5,气缸5配有相应的节流阀。
所述导向部件2安装在所述行走机构4或上底板6上。所述标尺3具有竖直方向延伸的刻度标示,所述标尺3安装在所述行走机构4或上底板6上。本实施例中,所述导向部件2为导向板,所述上底板6的两个相对侧边上分别固定所述导向板。导向板是通过其内侧面与行走机构4的板架侧边配合来实现对上底板6上下移动进行导向的。另外一种结构,导向部件2可以为安装在行走机构4上的、轴线向竖直设置的导向杆,导向杆穿插在上底板6上,以实现导向。本实施例中,所述上底板6的相对两个侧边上分别安装两个所述标尺3。
在主机进行调整时先通过行走机构4拉出除锈机体,拉出后松开上底板6上方的调节螺母并旋到一定位置,然后气缸5工作托起上底板6,维持气缸5通气使上底板6保持位置并调整上底板6下方的调节螺母,调整完毕后通过行走机构4装回线上进行生产。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先实施例,并不限于本发明,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尚若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也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