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属于金属铸造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排气塞是金属铸造领域中常用到的排气装置,目前,市场上使用的排气塞多为圆柱体,圆柱体上方设有多道排气孔,该排气孔均为上下大小相等的直行通气孔,在实际使用中,这种排气塞发气量小,还常因为漏砂等原因造成通气孔堵塞,严重影响铸件质量,不仅如此,现有技术中多使用铜质排气塞,成本高且强度不够,由于堵塞、强度不够等需要经常更换排气塞也造成了生产效率下降。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发气量大,强度高的铸造模具用排气塞。
[000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包括上盖和筒状侧围,所述上盖上开有若干通气孔,所述通气孔从上到下沿所述筒状侧围轴向方向逐渐增大。
[0006]进一步地,所述侧围周向设有竖状突起。
[0007]进一步地,所述上盖内侧设有加强圈。
[0008]进一步地,所述上盖厚度为0.8mm-2.0mm。
[0009]进一步地,所述排气塞为不锈钢排气塞。
[0010]进一步地,所述主通气孔和侧通气孔的截面为梯形。
[0011]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
[0012]本实用新型的排气塞通孔形状为上小下大,提高排气效果的同时也避免了漏进来的砂排不出去,加强圈及厚度设计保证了排气塞的强度,延长了排气塞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实施例中排气塞的俯视图;
[0014]图2是图1中排气塞的仰视图;
[0015]图3是图1中排气塞的A向剖视图;
[0016]图4是图1中排气塞通孔截面的第一种形状;
[0017]图5是图1中排气塞通孔截面的第二种形状;
[0018]图6是图1中排气塞通孔截面的第三种形状;
[0019]其中,I上盖,2侧围,3主通气孔,4侧通气孔,5加强圈,11、12及13排气塞通孔的截面形状。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0021]如图1-3所示,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包括上盖I和筒状侧围2,上盖I上开有若干通气孔,通气孔从上到下沿所述筒状侧围2轴向方向逐渐增大。
[0022]实施例1中,上盖I上的通气孔包括多道平行的主通气孔3和延伸至侧围2上部的侧通气孔4,主通气孔3与侧通气孔4形成倒U形连通,主通气孔3和侧通气孔4构成上小下大的通孔。
[0023]优选地,通气孔的轴向截面可以是梯形,如图4-6所示,该截面形状可以是非直角梯形11和直角梯形12和13。
[0024]实施例2中,上盖I上的通气孔为若干圆锥形通气孔,该圆形通气孔内径由上到下沿筒状侧围2逐渐增大。
[0025]优选地,该排气塞的侧围2周向设有竖状突起,竖状突起可以增加摩擦力,使排气塞安装的更加牢固。
[0026]优选地,上盖I内侧设有加强圈,当排气塞直径较大时,加强圈的存在可以保证上盖I的强度,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断裂。
[0027]优选地,上盖I厚度为0.8mm-2.0mm,上盖I的厚度不能过小也不能过大,厚度过小则强度不够,厚度过大同样也容易造成堵塞,影响排气效果。
[0028]优选地,排气塞为不锈钢排气塞,不锈钢材质比现有技术中铜质排气塞强度更高,更耐磨。
[002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形,这些改进和变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包括上盖和筒状侧围,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上开有若干通气孔,所述通气孔从上到下沿所述筒状侧围轴向方向逐渐增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状侧围周向设有竖状突起。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内侧设有加强圈。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厚度为 0.8mm~2.0mm。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塞为不锈钢排气塞。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气孔的截面为梯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铸造模具用排气塞,该排气塞包括上盖和筒状侧围,上盖上开有多道平行的主通气孔,侧围上部开有轴向侧通气孔,主通气孔与侧通气孔形成倒U形连通,且主通气孔和侧通气孔均为上小下大的通孔,本实用新型的排气塞排气效果好,发气量大,不易造成堵塞,且强度高,耐磨损,使用寿命长。
【IPC分类】B22D17/22
【公开号】CN204639090
【申请号】CN201520197478
【发明人】吴拓亿
【申请人】苏州勤美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