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耐化学剂性的abs和san共聚物的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10416阅读:5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高耐化学剂性的abs和san共聚物的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主要涉及一种以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共聚物)和/或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丁酯共聚物(ASA共聚物)和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SAN共聚物)为基础的模塑组合物,该组合物具有增强的耐化学剂性,尤其是在高应力下具有增强的耐化学剂性。
背景技术
ABS共聚物和/或ASA共聚物组合物广泛用于制造模塑物品,特别是外罩,例如电动剃须刀的外罩。
在例如电动剃须刀外罩的应用中,由这些组合物模塑制成的物品可与多种化学物品接触,例如和通常在剃须液及剃须后用的护肤蜜中含有的醇类和乙酸冰片酯接触。
由典型的ABS和/或ASA共聚物模塑的物品通常受到多种化学物品的严重浸蚀,这些化学物品例如酸(如乙酸、丁酸和硝酸)、邻苯二甲酸酯(如邻苯二甲酸二辛酯)、汽油、润滑脂、油墨、碘、醇(如甲醇)、马达油、酚、二元醇、四氯乙烯,[和]酯(如乙酸乙酯、乙酸戊酯和乙酸冰片酯)。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得到以ABS和/或ASA共聚物和SAN共聚物为基础的模塑组合物,使得模塑部件具有增强的耐化学剂性,特别是在高应力下具有增强的耐化学剂性,同时不会对模塑部件的其它机械性能造成负面影响。

发明内容
本发明配制了一种模塑组合物,所述模塑组合物包含由至少一种ABS共聚物和至少一种ASA共聚物和SAN共聚物组成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SAN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CAN)大于或等于43%重量,并且所述SAN共聚物在所述共聚物混合物中的存在量为当所述混合物不含ASA共聚物时,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总丙烯腈浓度(TCAN)为至少30%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计算;和当所述共混物混合物中含有至少一种ASA共聚物时,所述总丙烯腈浓度(TCAN)为至少28%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计算。
适用于本发明的SAN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必须为至少43%重量,优选大于43%,通常所述SAN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为43%重量≤CAN≤47%重量。
很明显,本发明的SAN共聚物可为具有所要求的丙烯腈浓度的SAN共聚物的混合物。优选的SAN共聚物为具有大约45%重量的丙烯腈浓度的共聚物。
如上所述,当所述共聚物混合物仅由至少一种ABS共聚物和至少一种本发明的SAN共聚物组成时,SAN共聚物的量必须使所述混合物的总丙烯腈浓度为至少30%重量,[和]优选31%重量或更高。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所述混合物的总丙烯腈浓度为大约31-35%重量。
同样,当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由含有至少一种ASA共聚物和本发明的SAN共聚物的混合物组成时,或者由含有至少一种ABS共聚物,至少一种ASA共聚物,和本发明的SAN共聚物的混合物组成时,所述混合物的总丙烯腈浓度必须为至少28%重量。优选所述总浓度大于28%重量,通常为大约30-35%重量。
ABS和ASA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的数据通常由生产商提供,或者可容易地测定。这些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通常在10%-30%重量,典型的为大约12%重量。
在本发明的组合物中,优选使用丙烯腈浓度为大约10-20%重量的ABS或ASA共聚物。
因此,知道了ABS和/或SAS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很容易确定达到所配制的组合物要求的总丙烯腈浓度所必需的SAN共聚物的量。
然而,本发明的组合物通常含有30%-70%重量、[和]优选30-50%重量的ABS和/或ASA共聚物和30-70%重量、[和]优选50-70%重量的本发明的SAN共聚物。
ABS共聚物(如ABS接枝共聚物)和ASA共聚物是本领域所熟知的材料并且可从市场上得到。
本发明的组合物还可含有通常使用的所有辅助剂,如抗氧化剂、内或外润滑剂、颜料、染料、阻燃剂、抗静电剂、UV稳定剂、偶合剂、冲击强度改性剂和增量剂和/或增强填料。
按典型比例使用这些辅助剂。
在以下实施例中,除非另有声明,否则所有百分比和比例都以重量计。
辅助剂的量按占所述共聚物混合物总重量的百分比表示。
具体实施例方式
制备SAN共聚物(CAN=45%重量)的实施例将22重量份的苯乙烯,45重量份的丙烯腈,100重量份的水,0.1重量份的聚乙烯醇,0.56重量份的叔十二碳硫醇(TDM),0.028重量份的叔丁基枯基过氧化物(BCUP)和0.04重量份的过氧化二叔丁基(DTBP)在反应器中混合,并将所述混合物的温度升高到120℃。将所述混合物在120℃下保温30分钟后,在120℃恒温下,在4小时内线性滴加(linear introduction profile)入33重量份的苯乙烯。
在加完苯乙烯后,将所述混合物的温度升高至140℃(通常在45分钟内),保持所述混合物在该温度下3小时45分钟。然后冷却所述混合物,用常规的方法回收所得的SAN共聚物。
比较实施例A-C和实施例1-4下表I中的模塑组合物采用常规的方法用密炼机制备。
表I组合物(重量份)

*可以用0.1重量份的MgO代替。
SAN 1SAN共聚物CAN=46%,特性粘度0.60SAN 2SAN共聚物CAN=43%SAN 3SAN共聚物CAN=45%,特性粘度0.73SAN 3457SAN共聚物CAN=34%TAG 63E丙烯腈含量为12%重量的ABS接枝共聚物(GeneralElectric Plastics)ASAHRG 29350General Electric Plastics(CAN19%重量)DHT4A水滑石MBTSFTAG 63E-硅油母炼胶1000cPs(87/13)PRINTEX 85炭黑按照下面描述的方法对表I的组合物进行拉伸强度测试,这种测试可验证化学药剂对由这些组合物模塑得到的物品的侵蚀性。
为此,将所述组合物在240℃的标准等级ABS的标准条件下模塑成ISO 527型拉伸试样。
然后将由各种组合物模塑得到的四个试样进行拉伸试验,应力增加水平为0.3%、0.5%、0.7%和1%。各个哑铃状试样的中心部分在测试过程中覆盖了13滴化学药剂,直径在大约3cm内。
记录施加应力1小时后得到的结果。存在两种可能-试样在试验机上断裂或出现早期开裂,认为耐化学剂性差;-或者试样在试验机上不断裂并没出现早期开裂,在这种情况下,用吸水纸擦去试样上的化学药剂。
测量试样在应力下的特性,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并和未经受任何应力和没接触化学药剂的对比样的测量结果作比较。
拉伸强度或断裂伸长从初始值最多下降40%,则认为该组合物没有通过测试。
由此可测定各种组合物在化学药剂存在下的最大应力。
因为应力水平较高(1%)并且断裂伸长率和拉伸强度值较高,所以所述组合物具有较好或更好的耐化学剂性。
结果如下表II所示。
表II

化学试剂(1)乙酸冰片酯(2)PITRALONX试样在试验过程中断裂表II中的结果表明由本发明的组合物模塑得到的试样具有比先有技术的组合物优越的耐化学剂性。
权利要求
1.模塑组合物,所述模塑组合物包含由至少一种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和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组成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大于或等于43%重量,并且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在所述共聚物混合物中的存在量使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总丙烯腈浓度为至少30%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计算。
2.权利要求1的模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为43-47%重量。
3.权利要求1的模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中的丙烯腈浓度为45%重量。
4.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模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的量为使得所述混合物中的总丙烯腈浓度为31-35%重量。
5.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模塑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塑组合物还含有选自抗氧化剂、内或外润滑剂、颜料、染料、阻燃剂、抗静电剂、紫外线稳定剂、偶合剂、冲击强度改性剂和增量剂和/或增强填料的辅助剂。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包含至少一种ABS共聚物和SAN共聚物的混合物的模塑组合物,所述SAN共聚物中丙烯腈的浓度至少为43%重量,且所述混合物中SAN共聚物的存在量使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总丙烯腈浓度为至少30%重量,基于所述共聚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计算。
文档编号C08L25/12GK1803911SQ20041000559
公开日2006年7月19日 申请日期2000年9月21日 优先权日1999年10月20日
发明者J·-M·G·L·杜蒙特 申请人:通用电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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