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

文档序号:8917763阅读:452来源:国知局
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属于烟草及烟草制品安全性生物学评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烟草监管立法的日趋严格以及吸烟与健康研宄的深入,导致了烟草公司寻求风险更低、无环境烟气的新型烟草制品。口含烟制品避免了传统卷烟制品燃烧所产生的复杂混合物所带来的危害,现阶段已成为国外烟草公司从传统卷烟制品转向的新方向之一。根据产品的组分及形态特点,口含烟制品分为传统含烟叶原料的Snus型口含烟制品和不含烟叶原料的新型口含烟制品(如烟草含片)。开发新制品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尽可能的降低卷烟消费的潜在风险。
[0003]传统卷烟制品是以卷烟烟气总粒相物作为目标样品进行检测,并以卷烟烟气总粒相物浓度作为检测剂量划分标准(国家烟草专卖局.GB/T 19609-2004卷烟用常规分析用吸烟机测定总粒相物和焦油[S].)。粒相物是卷烟在抽吸过程中烟气中低挥发性成分随着温度的急剧下降而达到饱和点开始冷凝,以碳质燃烧时形成的微小碳粒、有机物的微小碎片、灰分、离子化的分子组成的离子为冷凝核,凝结成的颗粒。
[0004]口含烟制品的使用方式与传统卷烟吸入式不同,口含烟制品直接经口使用,使用过程中不燃烧无烟气,不产生卷烟烟气总粒相物,目前尚未有统一的口含烟检测样品的制备标准。因此,对口含烟制品与传统卷烟制品的安全性进行比较检测,以此判断产品是否满足低风险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故研发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可以直观地通过将口含烟制品与传统卷烟制品的安全性进行比较检测,而该比较检测的关键在于合理可行地制备口含烟制品的检测样品以及对检测剂量进行划分。

【发明内容】

[0005]为正确合理评估口含烟制品的安全性,本发明提供一种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用于口含烟制品与传统卷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正确合理评估口含烟制品的安全性。
[0006]本发明通过下列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制备好的口含烟样品和传统卷烟样品,以烟碱含量为剂量设定划分指标,进行安全性指标检测,其中:
所述待测口含烟制品的样品是经过下列步骤制得:
对于含烟叶原料的Snus型口含烟制品:准确称取1.0g待测口含烟制品,加入30mL无血清培养基,于37°C下恒温水浴锅中静置24h进行萃取,萃取后先用定性滤纸进行初滤除渣处理,再用0.45 μ m有机滤膜过滤除菌,得到待测液样品;
或者,对于不含烟叶原料的口含烟制品:准确称取1.0g待测口含烟制品,加入1mL无血清培养基,于37°C下恒温水浴锅中静置24h进行萃取,萃取后先用定性滤纸进行初滤除渣处理,再用0.45 μ m有机滤膜过滤除菌,得到待测液样品。
[0007]所述传统卷烟制品的样品是按照GB/T 19609-2004的标准方法制得。
[0008]所述安全性指标包括细胞毒性指标、体外微核指标、细菌回复突变率指标和细胞调亡指标等体外毒性指标。
[0009]本发明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口含型烟草制品口腔含服(含化)时间,以及正常成年人口腔唾液分泌量等因素,以及分析口含烟制品与传统卷烟制品使用方式、使用时间、暴露途径、正常成年人口腔唾液分泌量,制定了不同类型口含烟制品样品前处理条件,尽可能模拟口含烟制品的真实使用状态。除此之外,对不同类型烟草制品通用检测剂量划分指标进行了筛选研宄,考虑到无论是传统卷烟制品还是口含烟制品,烟碱都是其重要的特征物质,是烟草消费生理满足的重要成分,以烟碱量作为不同类型烟草制品通用检测剂量划分指标,使口含烟制品与传统卷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测试具有可比性。
[0010]本发明方法与现有技术方法相比,优点在于:本发明提供的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能合理、有效、可行地得出口含烟制品产品是否满足低风险要求。对不同类型口含烟制品的样品制备,根据制品使用时间结合正常人口腔唾液分泌量,选取不同体积的溶剂浸泡样品,选取37摄氏度为萃取温度,依据风险最大化原则浸泡24h,所得样品能合理、有效的反映样品的使用的真实情况。且该方法简便、易操作,能快速得出结论。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实施例1的细胞早期凋亡率检测结果。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将结合具体实例对本发明做详细描述,但并不限制本发明。
[0013]实施例1
对口含烟制品骆驼(Camel)品牌薄荷口味Snus产品、新型口含烟制品烟碱含片与传统卷烟样品肯塔基标准测试用卷烟3R4F,进行细胞早期凋亡率的安全性比较检测。
[0014](I)对于口含烟制品骆驼(Camel)品牌薄荷口味Snus产品,即含烟叶原料的Snus型口含烟制品,其待测口含烟制品的样品按下列步骤制备:准确称取1.0g待测口含烟制品,加入30mL无血清培养基,于37 °C下恒温水浴锅中静置24h进行萃取,萃取后先用定性滤纸进行初滤除渣处理,再用0.45 μ m有机滤膜过滤除菌,得到待测液样品;
对于新型口含烟制品烟碱含片,即不含烟叶原料的口含烟制品,其待测口含烟制品的样品按下列步骤制备:准确称取1.0g待测口含烟制品,加入1mL无血清培养基,于37°C下恒温水浴锅中静置24h进行萃取,萃取后先用定性滤纸进行初滤除渣处理,再用0.45 μ m有机滤膜过滤除菌,得到待测液样品;
对于传统卷烟样品肯塔基标准测试用卷烟3R4F,其待测卷烟样品按照GB/T19609-2004的标准方法制得。
[0015](2)将步骤(I)制备好的两种口含烟待测液样品和传统卷烟待样品,以烟碱含量为剂量设定划分指标,设置4个非零剂量,即:20 μ g/mL、40 μ g/mL、60 μ g/mL、80 μ g/mL ;按常规方法对人口腔粘膜成纤维细胞hOMF细胞进行细胞早期凋亡率检测。
[0016]检测结果详见图1,由图1结果可以看出,以本发明方法给出了口含烟制品样品前处理方法以及以烟碱为通用检测剂量划分指标,在相同烟碱浓度下,口含烟制品骆驼(Camel)品牌薄荷口味Snus产品、新型口含烟制品烟碱含片对细胞早期凋亡率的影响显著低于肯塔基准测试用卷烟3R4F。检测过程中采用细胞对照组所得结果说明本次试验体系正常,检测数据有效。
【主权项】
1.一种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制备好的口含烟样品和传统卷烟样品,以烟碱含量为剂量设定划分指标,进行安全性指标检测,其中: 所述待测口含烟制品的样品是经过下列步骤制得: 对于含烟叶原料的Snus型口含烟制品:准确称取1.0g待测口含烟制品,加入30mL无血清培养基,于37°C下恒温水浴锅中静置24h进行萃取,萃取后先用定性滤纸进行初滤除渣处理,再用0.45 μ m有机滤膜过滤除菌,得到待测液样品; 或者,对于不含烟叶原料的口含烟制品:准确称取1.0g待测口含烟制品,加入1mL无血清培养基,于37°C下恒温水浴锅中静置24h进行萃取,萃取后先用定性滤纸进行初滤除渣处理,再用0.45 μ m有机滤膜过滤除菌,得到待测液样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统卷烟制品的样品是按照GB/T19609-2004的标准方法制得。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一种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是将制备好的口含烟样品和传统卷烟样品,以烟碱含量为剂量设定划分指标,进行安全性指标检测,其中对不同待测口含烟制品的样品的制备方法进行了限定。本发明提供的口含烟制品安全性比较检测的方法,能合理、有效、可行地得出口含烟制品产品是否满足低风险要求。对不同类型口含烟制品的样品制备,根据制品使用时间结合正常人口腔唾液分泌量,选取不同体积的溶剂浸泡样品,选取37摄氏度为萃取温度,依据风险最大化原则浸泡24h,所得样品能合理、有效的反映样品的使用的真实情况。且该方法简便、易操作,能快速得出结论。
【IPC分类】C12Q1/02
【公开号】CN104894209
【申请号】CN201510193727
【发明人】缪明明, 管莹, 陈建华, 徐济仓, 米其利, 朱洲海, 高茜, 夭建华
【申请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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