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培养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细胞培养工具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培养皿。
【背景技术】
[0002]培养皿是一种用于微生物或细胞培养的实验室器皿,传统的培养皿由一个平面圆盘状的底和一个盖组成,一般用玻璃或塑料制成。培养皿材质基本上分为两类,主要为塑料和玻璃的,塑料的可以采用聚乙烯材料,玻璃的可以用于植物材料、微生物培养和动物细胞的贴壁培养,培养皿有一次性的和多次使用的,适合实验室接种、划线、分离细菌的操作,也可以用于植物材料的培养。
[0003]传统的培养皿的皿盖与皿底的结合灵活性差,无法恰当地实现皿盖与皿底的紧密牢固结合,使用时需要用手同时夹持皿盖与皿底,否则两部分容易脱落,导致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
[0004]因此,对于传统的培养皿存在进一步的改进和优化需求,这也是该技术领域内的研宄热点和重点之一,更是本实用新型得以完成的动力和出发点所在。
【实用新型内容】
[0005]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人在进行了大量的深入研宄之后,从而完成了本实用新型。
[0006]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培养皿,由皿体和皿盖组成,所述皿体和所述皿盖均为圆形,所述皿体由皿体底壁和皿体周壁组成,所述皿盖由皿盖顶壁和皿盖周壁组成,所述皿盖周壁设置在所述皿盖顶壁的四周,所述皿盖周壁的直径大于所述皿体周壁的直径,所述皿盖周壁的一侧设置有一个开口,所述皿盖通过所述开口以可拆卸方式套紧在所述皿体周壁的四周。
[0007]优选的,所述开口的上下两侧分别设置有上侧弧形突起和下侧弧形突起。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培养皿的皿盖通过开口能够以可拆卸方式套紧在皿体周壁的四周,皿盖与皿底的结合灵活性好,恰当地实现皿盖与皿底的紧密牢固结合,使用时无需用手同时夹持皿盖与皿底,有效防止皿盖与皿底两部分的脱落,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可广泛用于细胞培养领域。
【附图说明】
[0009]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0012]如图1所示的一种培养皿,由皿体和皿盖组成,皿体和皿盖均为圆形,皿体由皿体底壁和皿体周壁组成,皿盖由皿盖顶壁I和皿盖周壁2组成,皿盖周壁2设置在皿盖顶壁I的四周,皿盖周壁2的直径大于皿体周壁的直径,皿盖周壁2的一侧设置有一个开口 4,皿盖通过开口 4以可拆卸方式套紧在皿体周壁的四周,开口 4的上下两侧分别设置有上侧弧形突起3和下侧弧形突起5。
[00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培养皿的皿盖通过开口能够以可拆卸方式套紧在皿体周壁的四周,皿盖与皿底的结合灵活性好,恰当地实现皿盖与皿底的紧密牢固结合,使用时无需用手同时夹持皿盖与皿底,有效防止皿盖与皿底两部分的脱落,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可广泛用于细胞培养领域。
[0014]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主权项】
1.一种培养皿,由皿体和皿盖组成,所述皿体和所述皿盖均为圆形,所述皿体由皿体底壁和皿体周壁组成,所述皿盖由皿盖顶壁和皿盖周壁组成,所述皿盖周壁设置在所述皿盖顶壁的四周,所述皿盖周壁的直径大于所述皿体周壁的直径,其特征在于,所述皿盖周壁的一侧设置有一个开口,所述皿盖通过所述开口以可拆卸方式套紧在所述皿体周壁的四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培养皿,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的上下两侧分别设置有上侧弧形突起和下侧弧形突起。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培养皿,由皿体和皿盖组成,所述皿体和所述皿盖均为圆形,所述皿体由皿体底壁和皿体周壁组成,所述皿盖由皿盖顶壁和皿盖周壁组成,所述皿盖周壁设置在所述皿盖顶壁的四周,所述皿盖周壁的直径大于所述皿体周壁的直径,所述皿盖周壁的一侧设置有一个开口,所述皿盖通过所述开口以可拆卸方式套紧在所述皿体周壁的四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培养皿的皿盖通过开口能够以可拆卸方式套紧在皿体周壁的四周,皿盖与皿底的结合灵活性好,恰当地实现皿盖与皿底的紧密牢固结合,使用时无需用手同时夹持皿盖与皿底,有效防止皿盖与皿底两部分的脱落,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可广泛用于细胞培养领域。
【IPC分类】C12M1/22
【公开号】CN204702751
【申请号】CN201520225857
【发明人】柴海毅
【申请人】上海诺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