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包括如下步骤:完成家具部件的裁切和边角造型的加工,对白坯采用封固和打磨;做透明或有色PE底漆工艺的加工处理,打磨;参照设计图案,对部件表面做分色画线或勾勒造型;取图案一个颜色色块作为保留,其它色块进行贴纸封闭处理;对保留色块进行有色PE喷涂,烘干固化后,揭开第二个色块的封闭区域的贴纸,对接驳的线条采用模板锣线加工;对第二个色块部位进行喷涂,固化和打磨施工;如此类推,参照前一色块的制作对下一色块进行相同方法施工;完成所有色块的喷涂后,统一对整体部件表面进行砂带打磨和抛光,即为成品,接驳位线条清晰明朗,无过度痕迹、线条流畅、整体效果自然。
【专利说明】一种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家具涂装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家具部件图案的涂装多为一简单的分色处理,这处工艺分色线条不明显,有过渡痕迹,涂装效果很不理想。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发明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接驳位线条清晰明朗,无过度痕迹、线条流畅、整体效果自然的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
[0004]所述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0005](I)取经过裁切和边角造型加工处理的家具部件,对白坯进行封固和打磨;
[0006](2)再对上述处理后的家具部件进行透明或有色PE底漆工艺的加工处理、打磨;
[0007](3)参照设计图案,对上述处理后的家具部件表面做分色画线或勾勒造型;
[0008](4)取图案一个颜色色块作为保留,其它色块进行贴纸封闭处理;
[0009](5)对保留色块进行有色PE喷涂,待烘干固化后,揭开第二个色块的封闭区域的贴纸,对接驳的线条采用模板锣线加工;
[0010](6)重复步骤(4)、(5)对下一色块进行上述操作;
[0011](7)完成所有色块的喷涂后,统一对整体家具部件表面进行砂带打磨和抛光,即为无缝接驳的成品分色效果。
[0012]所述家具部件主要为厨柜门板、衣柜门板及家具台面。
[0013]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4]本发明实施例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部件中图案造型的分色接驳位线条清晰明朗,无过度痕迹;可实现在同一平面上的多色图案的无缝、无驳痕造型的制作;可呈现精美的细节工艺,平面线条流畅,整体效果自然。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0016]本发明实施例主要用于主要为厨柜门板、衣柜门板及家具台面的加工,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0017](I)取经过裁切和边角造型加工处理的家具部件,对白坯进行封固和打磨;
[0018](2)再对上述处理后的家具部件进行透明或有色PE底漆工艺的加工处理、打磨;
[0019](3)参照设计图案,对上述处理后的家具部件表面做分色画线或勾勒造型;
[0020](4)取图案一个颜色色块作为保留,其它色块进行贴纸封闭处理;
[0021](5)对保留色块进行有色PE喷涂,待烘干固化后,揭开第二个色块的封闭区域的贴纸,对接驳的线条采用模板锣线加工;
[0022](6)重复步骤(4)、(5)对下一色块进行上述操作;
[0023](7)完成所有色块的喷涂后,统一对整体家具部件表面进行砂带打磨和抛光,即为无缝接驳的成品分色效果。
[0024]本发明实施例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部件中图案造型的分色接驳位线条清晰明朗,无过度痕迹;可实现在同一平面上的多色图案的无缝、无驳痕造型的制作;可呈现精美的细节工艺,平面线条流畅,整体效果自然。
[0025]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一种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取经过裁切和边角造型加工处理的家具部件,对白坯进行封固和打磨; (2)再对上述处理后的家具部件进行透明或有色PE底漆工艺的加工处理、打磨; (3)参照设计图案,对上述处理后的家具部件表面做分色画线或勾勒造型; (4)取图案一个颜色色块作为保留,其它色块进行贴纸封闭处理; (5)对保留色块进行有色PE喷涂,待烘干固化后,揭开第二个色块的封闭区域的贴纸,对接驳的线条采用模板锣线加工; (6)重复步骤(4)、(5)对下一色块进行上述操作; (7)完成所有色块的喷涂后,统一对整体家具部件表面进行砂带打磨和抛光,即为无缝接驳的成品分色效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缝接驳烤漆分色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部件主要为厨柜门板、衣柜门板及家具台面。
【文档编号】B05D5/06GK103611669SQ201310685273
【公开日】2014年3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13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13日
【发明者】张国培 申请人:惠州市新金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