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致发光物质组合物及用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16727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光致发光物质组合物及用途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光致发光材料,具体地说是一种含有无机发光材料的发光物质组合物和把这种发光物质组合物应用于制备成发光塑料、发光涂料。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丰富,美化生活、方便生活的要求愈来愈高,特别在黑暗的晚上,不论在大街、广场,还是在家里,人们希望有一些不用电源而能自动发光的指示标记,以便方便地寻找目标。现有技术中,已有各种发光体组合物或发光颜料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如中国专利第3-30期公报中揭示了一种发光组成物,它由荧光体与碱土类金属的硫酸盐经融着而形成,其中,荧光体由一些价格较高的稀土类氧化物荧光体(组成式为Ln2O3Eu,其中Ln为Y,Gd,La,Lu中的至少一种);硫酸盐为BaSO4或SrSO4。该发明的发光体组成物,具有亮度高和价格低廉的特点。这种发光体组成物特推荐用于荧光灯中,用以制成的荧光灯具有高演色性。
现有的各种发光颜料有荧光颜料和磷光颜料等,用以给物质着色或制成涂料,用于油漆、油墨、塑料等的着色和织物印花,或涂刷航海、航空仪表并用于路标、防火设备及防空走道等作安全标志。但现有的这些发光颜料,特别是光致发光物质,其发光强度较差,尤其是在黑暗中能持续发光的时间较短。故希望有一些发光亮度高、发光持续时间长、不含有放射性并且价格低廉的发光物质,把它们用于日常用的塑料制品及涂料中,使这些塑料制品及涂料能在黑暗中较持久地发出高亮度的光,以供人们生活各种所需。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发光亮度高、发光持续时间长的光致发光材料,并用以制成能发光的塑料粒子及涂料。
众所周知,硫化锌(ZnS)一般是由硫化氢通入锌盐溶液而得,硫化锌则可制成白色颜料、发光粉。单独的硫化锌颜料其发光亮度不高,发光的保持时间也不久。
为达到上述发明目的,本申请人经悉心研究试验,发现以30-70重量份的硫化锌与70-30重量份的硫化铜混合,并加入总量的2.5-7.5%的锂和1.5-3.5%的萤光素钠作为活化剂,经400℃-1400℃温度烧结,即成硫化锌·硫化铜发光物质组合物。
用本发明的发光物质掺合入PVC、PE、PP等塑料树脂中,即可得到发光塑料粒子。经多种方案试验比较,以28-55重量份的硫化锌·硫化铜发光物质组合物掺合入72-60重量份的塑料粉末中,并加入总量的3-5%的助剂,即可制得发光亮度较强和发光持续时间较久的发光塑料粒子。
同样,以70-75重量份的硫化锌·硫化铜组合物调合入30-25重量份的清漆,即可制得发光亮度较强、发光持续时间较久的发光涂料。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更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选用30重量份的硫化锌和70重量份的硫化铜粉,使之搅拌混合,拌均后以100℃温度焙烘二小时,取出冷却后用常温水浸泡三小时,倒干浸泡水并滤干后以100℃温度烘干,然后碾磨成150目粉末,继而投入其总重量的3%的锂和2%的萤光素钠作为活化剂,用搅拌机充分搅拌后投入纯净水进行沉淀处理,至完全沉淀后取出沉淀物,以400℃温度进行烧结四小时,待冷却后以研磨成320目粉末。制成的硫化锌·硫化铜组合物与已有的硫化锌发光粉作对比试验,见其发光亮度增加160%,在黑暗中持续发光时间能维持8小时。
实施例2.
选用50重量份的硫化锌和50重量份的硫化铜粉,采用的方法与实施例1相同,但投入的锂为总重量的5%,萤光素钠为总重量的3%,在800℃温度下高温烧结3.5小时。制成的硫化锌·硫化铜组合物,其发光亮度增加250%,发光持续时间能维持12小时。
实施例3.
选用60重量份的硫化锌和40重量份的硫化铜粉,采用方法与实施例1相同,投入的锂为总重量的7%,萤光素钠为总重量的3%,在1400℃高温下烧结三小时。制成的硫化锌·硫化铜组合物,其发光亮度增加260%,持续发光时间维持12小时。
本发明发光物质组合物的实施例综合如表一。
实施例4.
采用如实施例2所述组份的发光物质组合物,掺和入聚氯乙稀粉中制造发光塑料粒子。选用28重量份的此发光物质组合物与72重量份的聚氯乙稀粉末,充分搅拌,同时顺序投放总重量1%的稳定剂(T890)、0.8% 合剂(PDOP)、1%润滑剂(硬脂酸)及2%改性树脂等助剂后,采用制造塑料粒子的一般加工方法,便得到具有较高亮度和较长发光时间的发光塑料粒子。所得发光塑料粒子与实施例2所述发光物质组合物作对照试验,其发光亮度与持续时间基本相似。
用上述组份发光物质组合物制得发光塑料粒子的实施例综合如表二。
实施例5.
采用如实施例2所述组份的发光物质组合物与油漆混合制造发光涂料。选用75重量份的此发光物质组合物与25重量份的透明清漆,充分调匀并进一步通过磨浆设备研磨,研磨后的浆体再补充总重量的2%的清漆、0.1%的增稠剂、0.3%的改性剂及1%的稀释剂并搅拌均匀,即可得到所需发光油漆涂料。所得油漆涂料与实施例2所述发光物质组合物作对照试验,发光亮度与持续时间基本相似。
实施例6.
采用实施例5之方法,选用73重量份的发光物质组合物与27重量份的无色乳液清漆混合制造出的发光油漆涂料,其效果与实施例5相似。
实施例7.
采用实施例5之方法,选用70重量份的发光物质组合物与30重量份的无色乳液清漆混合制造出的发光油漆涂料,与实施例6相似。(见表三)。
由上可见,本发明具有较强的发光亮度和较久的发光时间。用本发明可制成各种发光产品,如各种标牌、广告、应急照明、开关按扭、头盔等等,广泛应用于安全、建筑、电器、公共交通、纺织印染、宣传广告、制造业等行业。
权利要求
1.一种光致发光物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30-70重量份的硫化锌与70-30重量份的硫化铜混合,并加入总量的2.5-7.5%的锂和1.5-3.5%的萤光素钠组合而成。
2.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光致发光物质组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28-55重量份的硫化锌·硫化铜发光物质组合物掺入72-45重量份的塑料中,并加入总量的3-5%的助剂制成塑料粒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用途中,硫化锌·硫化铜发光物质为32重量份,塑料粉为68重量份,助剂为稳定剂1%、鳌合剂0.8%、润滑剂1%和改性树脂2%。
4.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光致发光物质组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70-75重量份的硫化锌·硫化铜发光物质组合物掺合入30-25重量份的清漆中制成发光涂料。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含有无机发光材料的发光物质组合物,由硫化锌与硫化铜及一定量的活化剂组合而成。本物质具有较强的发光亮度,在黑暗中持续发光时间可达12小时,可广泛应用于安全、建筑、电器、公共交通、纺织印染、宣传广告、制造业等行业。本物质无放射性、无毒,用本发明物质组合物掺入塑料粉或涂料中可制成发光塑料、发光涂料后,可制成各种发光用品。
文档编号C09K11/58GK1083509SQ9210854
公开日1994年3月9日 申请日期1992年9月4日 优先权日1992年9月4日
发明者张宏华, 沈传乐 申请人:张宏华, 沈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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