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防伪液的应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途发明,即一种防伪液的应用。
在
背景技术:
中,市场上各类产品都有各自的特殊标记,如商标、条码、形码、字码、标记等。随着市场的经济发展,一些重要的钱币、文件、合同、证件、票据、票证、支票、电汇等票据,只有在特殊条件下(如紫外线光线)才能够显示出图案文字标志,有的以水印作标记。这些制作工艺较复杂,成本较高,有的还要特殊设备才能辩别真伪,如条形码识别器、激光防伪识别器等。在一些集体或个人使用的重要文字材料或文字票据中,由于无防伪标记,很难辩认真伪,有时会造成当事人利益上的损失。
本发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种防伪液的应用,解决以往一些制作和鉴别防伪标记需要复杂设备的问题,克服某些集体和个人不能普及和大众化有使用防伪标记的问题,达到简单方便实用的制作和应用鉴别标记的目的。
本以明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防伪液的重量百分比组成(1)、组成 水H2O0~98%流酸H2SO40~90%(2)组成 水H2O0~98%盐酸HCL 0~98%(3)组成 水H2O 0~98%硫酸H2SO40~98%盐酸HCL 0~98%其特征是将稀释后无色的酸性溶液以图案文字的形式印制在或书写在特定的纸张上,能够呈现无色无味的防伪图案或防伪文字符号暗记,长久保持着保存和保密状态,其纸张在遇热状下显示出图案、文字或其结合的真迹供使用者用于方便、快速鉴别验证。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还包括上述特定的纸张是用商业文件、法律、法规、文书的保存及往来的识别,商品的流通的识别,集体、个人的各种档案、文件、书信、遗嘱、票证、票据的保存和往来真迹的识别。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如下防伪液可以为三种组成形式,第一种,以重量百分比计算水H2O为10~98%,硫酸H2SO4为2~90%,经溶化成流酸溶液,即成防伪液。第二种,水HO为2~98%,盐酸HCL为2~98%,同理,经溶化成盐酸液,即成第二种形式有防伪液。第三种,水H2O为2~98%,硫酸H2SO45~90%,盐酸HCL5~98%,硫酸H2SO45~90%,盐酸HCL5~98%,经混合溶化成酸性溶液,即组成第三种形式的防伪液。其用途是这样上述防伪液经耐酸设备成笔以图案、文字或者他们的组合形式在特定的纸张上印刷或书写,于是无色无味的图案、文字及符号或其结合留在该纸张上,能够长期保存,保密保持其特有的暗记符号,当使用者用烟头、灯泡、电熨斗、火炉子等加热体对纸张局部特定位置烘、烤,其暗记符号显示出来,得到验证,实现了保密性、防伪性功能。这特定的纸张用于产品的包装、说明书,产品及商标暗记、合同、档案、文件、票据、票证、支票、电汇、证件、证据、钱币、统计表、奖状、遗嘱等方面。
本发明的优点和效果如下(1)、由于采用酸性液体作为防伪液,故能够以图案或文字及符号的形式印刷或书写在特定用途纸张上,实现防伪暗记作为识别真迹的标记,这是本发明特点之一。
(2)、由于这种防伪暗记遇热能够显示出黑色图案或文字及符号来,故使用者能够很方便的随时随地得利作火柴、烟头、灯泡、暖气等热源烘烤等热源烘烤、加热鉴别,达到普及性大众化的目的,这是本发明特点之二。
(3)、由于较为方便书写,故使用者能够有效地用商业书信、合同往来,商业流通,各类法律、法规文书、文件传递,个人的重要文件、遗嘱、书信保密的识别,用途极广,是本发明的特点之三。
(4)、制备和使用简单,快捷方便,成本低廉,实现了大众化验证防伪的目的,有效地防止了假文件、假产品所带来损害当事人的利益,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权利要求
1.一种防伪液的应用,防伪液的重量百分比组成(1)组成 水H2O0~98%流酸H2SO40~90%(2)组成水H2O0~98%盐酸HCL 0~98%(3)组成 水H2O0~98%硫酸H2SO40~98%盐酸HCL 0~98%其特征是将稀释后无色的酸性溶液以图案文字的形式印制在或书写在特定的纸张上,能够呈现无色无味的防伪图案或防伪文字符号暗记,长久保持着保存和保密状态,其纸张在遇热状下显示出图案、文字或其结合的真迹,供使用者用于方便、快速鉴别验证。
2.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防伪液的应用,其特征是上述特定的纸张是用商业文件、法律、法规、文书的保存及往来的识别,商品的流通的识别、集体、个人的各种档案、文件、书信、遗嘱、票证、票据的保存和往来真迹的识别。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伪液的应用。目的是解决以往一些制作防伪标记需要复杂设备的问题,以简单方便快速实用的制作和鉴别为目的。主要构成是酸性溶液以图案或文字的形式印制在书写在特定的纸张上,能够呈现防伪暗记,遇热显示真迹。优点是能够涉及到商业各种笔、合同、产品、文件、票证、票据、证件、支票、电汇、钱币、法律文书,集体或个人的档案、合同、书信等的保存及往来真迹的识别,能够方便、快捷的使用。
文档编号C09D11/00GK1189520SQ9710163
公开日1998年8月5日 申请日期1997年1月30日 优先权日1997年1月30日
发明者孙聪, 孙宏贺, 朱耀兰 申请人:孙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