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涂料领域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
【背景技术】
[0002]保温涂料综合了涂料及保温材料的双重特点,其干燥后形成有一定强度的保温层,从而起到保温作用。
[0003]建筑保温涂料在与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复合后,可使建筑达到保温的目的,是建筑节能实施中常用的材料,因此建筑用外墙保温涂料越来越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和青睐。
[0004]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在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我国外墙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不同材料,不同方法的保温技术不断涌现,但这些保温涂料受环境影响容易引起裂纹,腐蚀,耐久性也差,且容易脱落,保温性能并不理想,因此设计一种保温性能好及耐酸性、耐腐蚀优异的建筑用外墙涂料是非常必要的。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良好保温效果的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
[0006]本发明的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的:
白乳胶7?9份、磁铁粉5?6份、白石灰7?9份、钛白粉10?12份、硫酸钠10?12份、铝矾土 9?12份、酚醛树脂12?19份、硅酸乙酯5?6份、高岭土 12?19份。
[0007]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白乳胶7份、磁铁粉5份、白石灰7份、钛白粉11份、硫酸钠11份、铝矾土 10份、酚醛树脂13份、硅酸乙酯6份、高岭土 16份。
[0008]本发明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的加工方法是将所述重量份数的白乳胶、磁铁粉、白石灰、钛白粉、硫酸钠、铝矾土、酚醛树脂、硅酸乙酯、高岭土混合均匀制成粉末。使用时以5?10倍重量的60?70°C水搅拌均匀即可。
[0009]本发明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采用特殊组分制备而成,不仅具有良好的耐久性,不易脱落,安全可靠,而且特别是保温性能优越。
[0010]经过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按照涂料的标准检测,本发明的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具有以下技术效果:
1.漆膜外观饱满、平整无硬块;
2.与普通涂料相比,温差可达8°C,具有明显的保温效果;
3.在酸水中浸泡48h不起泡,不脱落,不起皱,防腐性能良好;
4.附着力强,可与基体牢固结合,不会产生起皮脱落现象。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给出的实施例拟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因此在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相当的含义和范围内的任何改变,都应该认为是包括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0012]实施例1
取白乳胶7千克、磁铁粉5千克、白石灰7千克、钛白粉11千克、硫酸钠11千克、铝矾土 10千克、酚醛树脂13千克、硅酸乙酯6千克、高岭土 16千克,混合均匀制成粉末。
[0013]实施例2
取白乳胶7千克、磁铁粉5千克、白石灰7千克、钛白粉10千克、硫酸钠10千克、铝矾土 9千克、酚醛树脂12千克、硅酸乙酯5千克、高岭土 12千克,混合均匀制成粉末。
[0014]实施例3
取白乳胶9千克、磁铁粉6千克、白石灰9千克、钛白粉12千克、硫酸钠12千克、铝矾土 12千克、酚醛树脂19千克、硅酸乙酯6千克、高岭土 19千克,混合均匀制成粉末。
[0015]使用时按以上实施例的配比以5?10倍重量的60?70°C水搅拌均匀即可。
[0016]经过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按照涂料的标准检测,本发明实施例1、2、3的保温涂料具有以下技术效果:
1.漆膜外观饱满、平整无硬块;
2.与普通涂料相比,温差可达8°C,具有明显的保温效果;
3.在酸水中浸泡48h不起泡,不脱落,不起皱,防腐性能良好;
4.附着力强,可与基体牢固结合,不会产生起皮脱落现象。
【主权项】
1.一种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白乳胶7?9份、磁铁粉5?6份、白石灰7?9份、钛白粉10?12份、硫酸钠10?12份、铝矾土 9?12份、酚醛树脂12?19份、硅酸乙酯5?6份、高岭土 12?19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 白乳胶7份、磁铁粉5份、白石灰7份、钛白粉11份、硫酸钠11份、铝矾土 10份、酚醛树脂13份、硅酸乙酯6份、高岭土 16份。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白乳胶7~9份、磁铁粉5~6份、白石灰7~9份、钛白粉10~12份、硫酸钠10~12份、铝矾土9~12份、酚醛树脂12~19份、硅酸乙酯5~6份、高岭土12~19份。本发明的建筑物外墙用保温涂料在施工后不仅具有优越的保温性能,而且具有良好的附着性、防腐蚀性。
【IPC分类】C09D161-06, C09D7-12, C09D131-04
【公开号】CN104592854
【申请号】CN201510001310
【发明人】王红玉
【申请人】王红玉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