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总的来说涉及用于车辆的拉手,更具体地,涉及用于机动车辆内部的拉手和灯附件。
背景技术:
拉手现已成为乘客车辆的标准件。拉手设置在车辆中以当乘客进入和离开车辆时辅助乘客,以及当在崎岖的地形上行驶时维持乘客在其就座位置。可以使用各种各样的拉手设计,但是大部分拉手通常穿过车顶盖内饰板连接至车顶结构。拉手组件通常包括手柄和多个支架以及支撑构件。一些拉手还具有附加部件,诸如衣服或外套挂钩。还已知的是在乘客车辆中提供了顶部照明,最常见的是众所周知的顶灯。光源(有时也称为阅读灯或门控踏脚板照明灯)位于车辆的头顶区域的各种方便的位置。这些灯可以独立安装至车顶盖内饰板或顶盖结构,或者可以结合入诸如顶置控制台的其他顶置装置中。此外,迄今为止,照明设备已被设置在拉手组件的手柄部分中,以及拉手组件的装饰边框中。
实用新型内容针对现有技术的相关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以消除在车辆的最终制造期间将单独的拉手和灯安装至车辆的制造工序。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包括一种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包括由紧固件连接至结构性顶盖构件的支架。支架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的背侧表面上。经由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的可见表面上的第一和第二安装构件,长手柄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光源可操作地连接于支架的中间部分。光源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的可见表面上并位于第一安装构件和第二安装构件之间。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手柄具有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所述第一安装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一末端处,所述第二安装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二末端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中的一个包括物品挂钩。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拉手可枢转地安装至所述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手柄固定安装至所述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光源是可操作的以向所述车辆的内部提供照明,所述光源包括将所述光源电连接至车辆电气系统的电连接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光源由双推式致动器操作。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车顶盖内饰板包括多个孔,所述拉手和灯组件的紧固件穿过所述孔。[001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模块化拉手、灯组件和车顶盖内饰板限定出安装至所述车辆的所述结构性顶盖构件的拉手系统。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包括一种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包括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的第一侧与车辆的顶盖之间的长支架。拉手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拉手靠近车顶盖内饰板的第二侧设置。光源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并且该光源位于支架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之间。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拉手可枢转地安装至第一安装构件和第二安装构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第一安装构件和第二安装构件中的一个包括物品挂钩。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拉手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支架,并且可在展开位置和收起位置之间移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内部拉手和灯组件还包括:将所述拉手偏压到所述收起位置的弹簧构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光源包括适于与所述支架卡扣接合的保持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方面,包括一种在车辆中安装内部拉手和灯组件的方法,包括将支架安置在车顶盖内饰板的第一侧与车辆的顶盖之间。拉手可枢转地连接至支架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光源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的中间部分。拉手和光源暴露于车辆的内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支架由紧固件连接至所述车辆的顶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拉手由螺纹紧固件连接至所述支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拉手和光源位于所述车顶盖内饰板的可见侧上。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可从所述车顶盖内饰板的可见侧维修所述光源。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消除了在车辆的最终制造期间将单独的拉手和灯安装至车辆的制造工序。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研究以下说明书、权利要求和附图之后,将理解本实用新型的这些和其它方面、目的和特征。
在附图中:图1是安装至车辆顶部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的侧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拉手和灯组件的仰视立体图;图3是安装至车辆顶部的图2所示拉手和灯组件的侧视图;图4是安装至车辆顶部并示出处于展开位置的图2所示拉手和灯组件的侧视图;图5是图2所示拉手和灯组件的分解立体图;以及图6是图2所示拉手和灯组件的截面图,其包括车辆的车顶盖内饰板和结构性顶盖构件的一部分,而出于说明的目的移除了拉手右部中的紧固件和螺纹紧固件。
具体实施方式
[0034]出于说明的目的,术语“上” “下” “右” “左” “后” “前” “垂直” “水平”及其派生
术语应当依据图1中所定向的实用新型。然而,应理解的是除非明确作出相反说明,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各种替代的定向。还应理解的是在附图中显示和在下列说明书中说明的具体设备和工艺仅仅为权利要求限定的创造性构思的示例性实施例。因此,涉及这里所公开的实施例的具体尺寸和其它物理特征不应视为限定,除非权利要求中作了其他明示。参照图1、图2和图6,参考标号10通常表示车辆35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内部拉手和灯组件10包括支架12,支架12构造为由至少一个紧固件14连接至车辆35的结构性顶盖构件16。支架12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背侧表面18上。长手柄22经由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可见表面28上的第一和第二安装构件(在本文被称为第一和第二边框(bezel) 24和26)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12。光源(在本文示为灯30)可操作地连接于支架12的中间部分32。灯30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可见表面28上,并且位于第一边框24和第二边框26之间。现参照图3和图4,本实用新型的拉手和灯组件10用于机动车辆35的客厢34 (图1)。拉手和灯组件10可操作地连接于结构性顶盖构件16 (图6)。车顶盖内饰板20覆盖结构性顶盖构件16的内侧,使得无法从车辆35内部看到结构性顶盖构件16。如图4所示,手柄22可枢转地安装至第一边框24和第二边框26。因此,手柄22可在收起位置(图3)和展开位置(图4)之间枢转。在该结构中,可以使用诸如弹簧的偏压构件将手柄22偏压到收起位置。可选地,可以想到,手柄22可以固定安装至第一边框24和第二边框26。参照图5和图6,如上所述,拉手和灯组件10包括支架12,支架12通常为具有增加支架12强度和刚度的各种结构性特征(如下所述)的矩形构件。支架12还包括两个安装孔36以及中央灯孔38。一对隔离肋40和一对隔离肋42邻近每个安装孔36定位,然而却位于支架12的相反表面上。隔离肋40朝向车辆35的外部延伸,而隔离肋42朝向车辆35的内部延伸。长手柄22以及第一和第二边框24和26通常限定出拉手组件44。长手柄22具有第一末端46和第二末端48。第一边框24设置在第一末端46处,而第二边框26设置在第二末端48处。可以想到,第一和第二边框24和26中的一个包括物品挂钩50,通常也称为外套挂钩或衣服挂钩。应当理解,物品挂钩50可包括多种结构,并且可连接至第一边框24、第二边框26或长手柄22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此外,长手柄22可固定或可旋转地连接至第一边框24和第二边框26。在所示实施例中,物品挂钩50集成至第二边框26。此外,第一和第二边框24和26中的每一个均具有孔52,螺纹紧固件54可穿过孔52,并且隔离肋56邻近每个孔52定位。灯30包括装饰圈58、保持件(诸如一对相对的保持支腿60)、电连接器62和照明光源。照明光源可以是用于向车辆35的内部提供光亮的任何适当的装置,诸如发光二极管(LED)、白炽灯泡或者突光灯。灯30 (如所示)可通过双推式致动器(push-push actuation)来操作,其中用户推动灯30以启动灯30,然后第二次推动灯30以停用灯30。然而,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知的,也可以使用其他各种致动装置。还可以想到,灯组件10可以可操作地联接于车辆35的内部照明系统,该内部照明系统基于车辆35的开锁或车辆35的车门的打开而启动。车顶盖内饰板20包括多个与拉手组件44和灯30配合的切口。具体地,第一、第二和第三孔64、66和68的尺寸设计为,使得第一边框24、灯30和第二边框26可以至少部分地穿过。在操作中,支架12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背侧表面18上,并且安装孔36以及灯孔38与第一、第二和第三孔64、66和68对齐。拉手组件44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可见表面28上,并且第一和第二边框24和26的孔52也与安装孔36以及第一和第三孔64和68对齐。在对齐的情形下,这些部件形成穿过这些部件的通路70。此外,第一和第二边框24和26的隔离肋56适于与支架12的隔离肋42对齐。紧固件14安置在两个隔离肋40之间并且位于每个安装孔36的外部,螺纹紧固件54安装在通路70中并穿过紧固件14中的中心孔72。使紧固件54穿过通路70并进入紧固件14的中心孔72以将拉手组件44可拆除地固定至支架12。车顶盖内饰板20被固定在第一和第二边框24和26以及支架12之间,从而将拉手组件44安装至车顶盖内饰板20。此外,第一和第二边框24和26延伸超出车顶盖内饰板20的第一和第三孔64和68,使得当车顶盖内饰板20安装至车辆35中时,无法从客舱34内部看到孔64和68。通过使电连接器62穿过第二孔66,将灯30装配至车顶盖内饰板20。然后,灯30与第二孔66对齐并且插入支架12的灯孔38中。诸如所示保持支腿60的保持件设计成卡入灯孔38,从而在灯孔38的周边处将灯30保持在支架12上,从而使灯30相对于车顶盖内饰板20固定在适当位置。装饰圈58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可见表面28上并且延伸超出车顶盖内饰板20的第二孔66,使得无法从客厢34内部看到第二孔66。模块化拉手和灯组件10以及车顶盖内饰板20共同限定出手柄系统100,该手柄系统100用于安装至车辆35的结构性顶盖构件16的内部。手柄系统100在车辆35(图1)内部被移动到位,并且电连接器62通过配套的车辆电连接器电连接至车辆35的电气系统。然后,通过将紧固件14卡入结构性顶盖构件16的相应的孔102中,以将手柄系统100固定在适当位置。手柄系统100可以为车辆35本身和组件10提供几个益处。首先,手柄系统100消除了在车辆35的最终制造期间将单独的拉手和灯安装至车辆35的制造工序。作为替代,将已经安装了拉手和灯组件10的车顶盖内饰板20安装于车辆35内,从而简化制造工序。另外,手柄系统100的制造可以在总装车间中的其他地点离线执行,或者在场外由部件供应商执行。拉手和灯组件10所提供的另一个益处是关于灯30的可维修性。因为灯30是从车顶盖内饰板20的可见表面28安装的,所以可以无需移走整个车顶盖内饰板20就能够维修灯30 (例如在灯泡烧坏的情况下)。作为替代,保持支腿60可以被弯曲从支架12脱离,然后灯30可以被拉出来并通过断开电连接器62而被移除。然后如上所述,安装新的灯30。此外,拉手和灯组件10所提供的又一个益处涉及在当前的车辆35中频繁使用的头部侧帘式安全气囊模块的展开。通常,拉手直接连接至结构性顶盖构件16,并且气囊模块也在靠近拉手的位置处连接至结构性顶盖构件16。当头部气囊模块展开时,气囊帘推动车顶盖内饰板20离开结构性顶盖构件16,这会造成安装至那个区域的部件的损坏或分离。本实用新型的拉手和灯组件10的支架12在气囊模块展开期间增加了保护性,特别是增加了对灯30的保护性。支架12增加了拉手和灯组件10的稳定性和刚度,并且减小了灯30所经受的来自气囊模块展开的作用力大小。在车辆35中安装内部拉手和灯组件10的一个方法包括: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第一侧与车辆35的顶盖之间安置支架12。拉手22可枢转地连接至支架12的第一和第二末端,并且照明光源30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12的中间部分32。拉手22和光源30暴露于车辆35的内部。支架12构造为由紧固件14固定至车辆35的顶盖。拉手22通过螺纹紧固件14连接至支架12,拉手22和光源30安置在车顶盖内饰板20的第二侧上。可从车顶盖内饰板20的第二侧维修光源30。拉手和灯组件10可以安装在车辆35中靠近驾驶员的座椅或任意乘客座椅的多个位置。另外,灯30通常安装成穿过车辆35的客厢内部发出光线,或者直接照亮车辆35内部的预定位置。应该理解,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情况下,可以对上述结构进行变化和修改,并且可以进一步理解,除非另外指定,否则这些构思由权利要求所覆盖。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由紧固件连接至结构性顶盖构件,所述支架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的背侧表面上; 长手柄,经由设置在所述车顶盖内饰板的可见表面上的第一安装构件和第二安装构件,所述长手柄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支架;以及 光源,与所述支架的中间部分可操作地连接,其中,所述光源设置在所述车顶盖内饰板的所述可见表面上并位于所述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具有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所述第一安装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一末端处,所述第二安装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二末端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中的一个包括物品挂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可枢转地安装至所述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固定安装至所述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是可操作的以向所述车辆的内部提供照明,所述光源包括将所述光源电连接至车辆电气系统的电连接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由双推式致动器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顶盖内饰板包括多个孔,所述拉手和灯组件的紧固件穿过所述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模块化拉手、灯组件和车顶盖内饰板限定出安装至所述车辆的所述结构性顶盖构件的拉手系统。
10.一种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长支架,设置在车顶盖内饰板的第一侧与所述车辆的顶盖之间; 拉手,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支架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所述拉手靠近所述车顶盖内饰板的第二侧设置;以及 光源,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支架并位于所述支架的所述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可枢转地安装至第一安装构件和第二安装构件。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构件和所述第二安装构件中的一个包括物品挂钩。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支架,并且可在展开位置和收起位置之间移动。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将所述拉手偏压到所述收起位置的弹簧构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适于与所述支架卡扣接合的保持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包括由紧固件连接至结构性顶盖构件的支架。支架设在车顶盖内饰板的背侧表面上。经由设在车顶盖内饰板的可见表面上的第一和第二安装构件,长手柄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光源可操作地连接于支架的中间部分。光源设在车顶盖内饰板的可见表面上并位于第一和第二安装构件之间。又提供一种用于车辆的内部拉手和灯组件,包括长支架,设在车顶盖内饰板的第一侧与车辆顶盖之间;拉手,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的第一和第二末端,拉手靠近车顶盖内饰板的第二侧设置;光源,可操作地连接至支架并位于支架的第一和第二末端之间。本实用新型消除了在车辆最终制造期间将单独的拉手和灯安装至车辆的制造工序。
文档编号B60N3/02GK203046987SQ20122061065
公开日2013年7月10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30日
发明者约翰·安德鲁·斯塔科, 李持, 巴瓦尼·托塔, 吉列尔莫·阿拉尼斯, 耶苏·米兰达·卢汉 申请人:福特环球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