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78566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庭,特别是涉及一种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包括车身、底盘及动力,在车身一侧设有车门,在车身内前端横向设有面向车尾的法官席和陪审席,且法官席桌面高于陪审席桌面,在车身内中部两侧纵向设有相对的原告席和被告席,在车身内尾部横向设有面向车头的听众席,该移动法庭在车身后端同时设有车门。本实用新型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使得该移动警务室具有正式法庭的威严,又具有法庭的功能,同时又具有可移动的特点,适宜为乡村、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可使百姓有更强的法律意识,懂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使用方便,非常适于推广实施。
【专利说明】 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庭,特别是涉及一种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在乡村、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百姓或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或有矛盾需要寻求法律帮助。但有些情况下,当事人不希望或不适合或不方便在大法庭中解决问题。因此,移动法庭便应运而生。它具有正式法庭的威严,又具有法庭的功能,同时又具有可移动的特点,适宜为乡村、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可使百姓有更强的法律意识,懂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现有的移动法庭很少,而且结构不合理,并且所有人都在移动法庭的中开门上下车,出现拥挤、混乱等现象,也大大降低了法庭的威严。因此,研究设计一种不但能够方便了人们上下车,又能保持法庭威严的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具有正式法庭的威严,又具有法庭的功能,同时又具有可移动的特点,适宜为乡村、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可使百姓有更强的法律意识,懂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并且既能方便人们上下车带后开门,又能保持法庭威严的移动法庭。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0005]一种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包括车身、底盘及动力,在车身一侧设有车门,在车身内前端横向设有面向车尾的法官席和陪审席,且法官席桌面高于陪审席桌面,在车身内中部两侧纵向设有相对的原告席和被告席,在车身内尾部横向设有面向车头的听众席,该移动法庭在车身后端同时设有车门。
[0006]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前均设有长条桌子,两长条桌子之间设有过道。
[0007]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对称布置在车的中部。
[0008]所述听众席有两排两列,且两排听众席之间设有过道。
[0009]在车身内顶部前后分别安装有半球形摄像头。
[0010]在车身内前端驾驶区的仪表台一侧安装有电器集中控制柜。
[0011 ] 所述动力为燃油或纯电动,或者燃油和电动的混合动力。
[0012]在车身一侧所设的车门设置在车身一侧的前部。
[0013]在车身后端所设的车门为电动外摆式车门。
[0014]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0015]1、在结构上,本实用新型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是在原移动警务室的基础上,在移动警务室车身内部自车前端向车后端依次设有法官席、陪审席、原告席、被告席和听众席,使得该移动警务室具有正式法庭的威严,又具有法庭的功能,同时又具有可移动的特点,适宜为乡村、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可使百姓有更强的法律意识,懂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移动警务室完全具有移动法庭的功能。
[0016]2、在结构上,本实用新型移动法庭除了在侧面设有车门外,在车后端同时设有车门,这样以来,法官及陪审员和其它参加人员如原、被告及听众等可以从不同的门上下车,这样不仅方便了人们上下车,又保持了法庭的尊严,设计合理,使用方便。
[0017]3、在结构上,本实用新型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前均设有长条桌子,两长条桌子之间设有过道,长条桌子用于放置法律材料等,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对称布置在车的中部,所述听众席有两排两列,且两排听众席之间设有过道,布局合理;在车身内顶部前后分别安装有半球形摄像头,用于录制法庭现场。
[0018]3、在结构上,本实用新型在车身内前端驾驶区的仪表台一侧安装有电器集中控制柜,便于集中控制内部电器,使用方便;所述动力为燃油或纯电动,或者燃油和电动的混合动力,动力形式多种多样,实施例多,便于推广应用。
[0019]4、综上,本实用新型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使得该移动警务室具有正式法庭的威严,又具有法庭的功能,同时又具有可移动的特点,适宜为乡村、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可使百姓有更强的法律意识,懂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使用方便,因此,非常适于推广实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0021]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2为本实用新型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的内部的结构布局示意图;
[0023]图3为图1所示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的局部I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0024]图4为图1所示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的局部II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0025]图中序号:1、车身,2、底盘,3、法官席,4、陪审席,5、原告席,6、被告席,7、听众席,
8、长条桌子,9、过道,10、过道,11、半球形摄像头,12、驾驶区,13、仪表台,14、电器集中控制柜,15、车门,16、车门。
[0026]【具体实施方式】
[0027]实施例一:
[0028]参见图1至图4,图中,本实用新型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包括车身1、底盘2及动力,在车身一侧设有车门15,在车身内前端横向设有面向车尾的法官席3和陪审席4,且法官席桌面高于陪审席桌面,在车身内中部两侧纵向设有相对的原告席5和被告席6,在车身内尾部横向设有面向车头的听众席7,该移动法庭在车身后端同时设有车门16。
[0029]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前均设有长条桌子8,两长条桌子之间设有过道9。
[0030]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对称布置在车的中部。
[0031]所述听众席有两排两列,且两排听众席之间设有过道10。
[0032]在车身内顶部前后分别安装有半球形摄像头11。
[0033]在车身内前端驾驶区12的仪表台13 —侧安装有电器集中控制柜14。
[0034]所述动力为燃油或纯电动,或者燃油和电动的混合动力。
[0035]在车身一侧所设的车门设置在车身一侧的前部。
[0036]在车身后端所设的车门为电动外摆式车门。[003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所做出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包括车身、底盘及动力,在车身一侧设有车门,其特征是:在车身内前端横向设有面向车尾的法官席和陪审席,且法官席桌面高于陪审席桌面,在车身内中部两侧纵向设有相对的原告席和被告席,在车身内尾部横向设有面向车头的听众席,该移动法庭在车身后端同时设有车门;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前均设有长条桌子,两长条桌子之间设有过道;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对称布置在车的中部;所述听众席有两排两列,且两排听众席之间设有过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其特征是:在车身内顶部前后分别安装有半球形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其特征是:在车身内前端驾驶区的仪表台一侧安装有电器集中控制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其特征是:所述动力为燃油或纯电动,或者燃油和电动的混合动力。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其特征是:在车身一侧所设的车门设置在车身一侧的前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后开门的移动法庭,其特征是:在车身后端所设的车门为电动外摆式车门。
【文档编号】B60P3/00GK203651578SQ201320818717
【公开日】2014年6月18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13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13日
【发明者】孔庆珍, 马鸿军 申请人: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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