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包括管体;所述管体的头部为用于固定弹簧夹臂的管体内腔,所述管体内腔另一端沿管体的轴线方向上均为槽型开口状,依次包括用于引导弹簧夹臂的槽型凸台、用于定位弹簧夹卡齿的凹槽,临近凹槽的管体尾部对称设有用于防止位弹簧夹卡齿脱落的挡板,所述挡板的另一端设有与管体相接,倾斜向下的弹簧夹保护板。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在保护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过程中能够实现其准确快速安装,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专利说明】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装工具,具体涉及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背景技术】
[0002]随着高铁和地铁等轨道交通方面对减振降噪要求增多,现有技术中研制出了一种专用于轨道减震的吸振器,在该种吸振器安装时,需要采用到一种结构复杂的特制弹簧夹,直接导致安装难度的加大。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大幅度降低弹簧夹安装难度的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
[0004]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包括管体;所述管体的头部为用于固定弹簧夹臂的管体内腔,所述管体内腔另一端沿管体的轴线方向上均为槽型开口状,依次包括用于引导弹簧夹臂的槽型凸台、用于定位弹簧夹卡齿的凹槽,临近凹槽的管体尾部对称设有用于防止位弹簧夹卡齿脱落的挡板,所述挡板的另一端设有与管体相接,倾斜向下的弹黃夹保护板。
[0005]所述弹簧夹保护板与管体构成的角度为43°。
[0006]所述管体为圆管或扁管。
[0007]所述圆管的内腔直径为17_20mm。
[0008]所述扁管的长轴距为17-21mm,短轴距为12_14mm。
[0009]所述挡板长度为9-10臟,凹槽长度为39-42 mm,槽型凸台长度为20 mm。
[0010]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在保护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过程中能够实现其准确快速安装,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应理解,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0013]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包括管体1,所述管体I的头部为用于固定弹簧夹臂的管体内腔2,所述管体内腔2另一端沿管体I的轴线方向上均为槽型开口状,依次包括用于引导弹簧夹臂的槽型凸台3、用于定位弹簧夹卡齿的凹槽4,临近凹槽4的管体I尾部对称设有用于防止位弹簧夹卡齿脱落的挡板5,所述挡板5的另一端设有与管体I相接,倾斜向下的弹簧夹保护板6,该弹簧夹保护板6的设置目的在于,完成装配时的应力分散,保护弹簧夹和安装工具。[0014]将弹簧夹固定好后就可以掰动安装工具实现安装。
[0015]本实用新型为了更进一步完善其结构,在具体实施时,还可以在以上所述的技术方案基础上,采用下面的实施例:
[0016]实施例1
[0017]所述管体I可采用内腔直径为17_20mm圆管。
[0018]该种设计时,挡板长度为9-10mm,凹槽长度为39-42 mm,槽型凸台长度为20 mm。
[0019]实施例2
[0020]所述管体I也可采用长轴距为17-21mm,短轴距为12_14mm扁管。
[0021]挡板、凹槽、槽型凸台长度可同实施例1。
[0022]实施例3
[0023]所述弹簧夹保护板6与管体I构成的角度为43°。
【权利要求】
1.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包括管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的头部为用于固定弹簧夹臂的管体内腔,所述管体内腔另一端沿管体的轴线方向上均为槽型开口状,依次包括用于引导弹簧夹臂的槽型凸台、用于定位弹簧夹卡齿的凹槽,临近凹槽的管体尾部对称设有用于防止位弹簧夹卡齿脱落的挡板,所述挡板的另一端设有与管体相接,倾斜向下的弹簧夹保护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夹保护板与管体构成的角度为4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为圆管或扁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管的内腔直径为17-20m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扁管的长轴距为17-21mm,短轴距为12_14臟。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一种轨道吸振器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长度为9-10mm,凹槽长度为39-42 mm,槽型凸台长度为20 mm。
【文档编号】E01B29/32GK203462375SQ201320457355
【公开日】2014年3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30日
【发明者】姚彪, 万建华, 孙明, 郭玉坤 申请人: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